红衣男孩已被解密

时间:2024-06-19 19:53:36编辑:奇事君

十宗罪1最后凶手是谁?

凶手是驼儿和军人。原因:《十宗罪第二部》中写到:包斩低下头思考了一会,猛抬起头,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凶手是驼儿和军……还有一处较远的抛尸地点在蓝京汤山附近,当地人都知道这两个地方驻扎着……第一部没有明确说明最后的犯人是谁,作者也没有给出明确答案。扩展资料:十宗罪是作家蜘蛛写的系列悬疑小说,书籍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前传作品《罪全书》(《十宗罪前传》)后续作品《十宗罪》《十宗罪2》《十宗罪3》《十宗罪4》《十宗罪5》《十宗罪6》已经出版。《十宗罪》写的是:警察、强奸杀人犯、毁容者、恋物癖、异装癖、非主流少年、碎尸凶手、流浪汉、卖肾的人、变态杀手、色狼、乞丐、精神病患者、一天到晚跪在街头的人……从上帝的角度来说,这些人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父母、夫妻、儿女。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十宗罪1

十宗罪1的第10章碎尸真相的最后,包斩说:凶手是。。。,凶手到底是谁

看第二部的第一章,就知道了,这个案子涉及到军方,就没有查下去。《十宗罪第二部》中写到:包斩低下头思考了一会,猛抬起头,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凶手是驼儿和军……还有一处较远的抛尸地点在汤山附近,当地人都知道这两个地方驻扎着……作者暗示是军人。拓展资料:《十宗罪》内容简介:这本书写了一些什么样的人呢?写的是:警察、强奸杀人犯、毁容者、恋物癖、异装癖、非主流少年、碎尸凶手、流浪汉、卖肾的人、变态杀手、色狼、乞丐、精神病患者、一天到晚跪在街头的人……从上帝的角度来说,这些人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父母、夫妻、儿女。我要将他们拢入怀中,如同簇拥的仙人球收拢花苞,然后将手中的黑暗呈现在世人面前。我使用血迹斑斑的语言和锈迹斑斑的文字,从被人遗忘的天天踩着的铺路石下汲取营养,来完成这部将在地狱和天堂同时畅销的书。罪行的描述是为了表达人性,而不是哗众取宠。变态的凶杀案,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每一个都是曾被媒体严密封锁、当局讳莫如深的奇案大案。出于善意的提醒,胆小者勿看,未成年者勿看,心脏病患者勿看——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绝对震撼的角色安排:四个超级警察,各怀绝技,从全国警察队伍中挑选而出,对各地发生的特大罪案进行侦破。极度扭曲的罪案案犯:强奸杀人犯、毁容者、恋物癖者、异装癖、非主流少年、碎尸凶手、流浪汉、卖肾的人、变态杀手、色狼、乞丐、精神病患者、一天到晚跪在街头的人……

中恐密室有多可怕?

随着信息技术的崛起,真人密室逃脱开始流传,很多人为了体验刺激感,都结伴玩恐怖型的真人密室逃脱。本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喜欢冒险的,所以很稀罕玩这种游戏。然而,当自己真正走进密室游戏时,才发现商家真的做到了恐怖一说,确实非常逼真,特别吓人。比如我们正在恐怖型的密室中行走,身边出现各种特别吓人的鬼怪,本来走的挺害怕的,突然又遇到真人NPC导致跟身边伙伴隔开,又莫名其妙的被真人NPC带去不同的房间,胆小的人一旦失去了同伴的保护便会更加惊慌,在与NPC的斗智斗勇中容易放弃。在这期间,还会指派各种恐怖的任务让你去完成,比如我玩的主题是让其中一个人跪下来开箱子和祷告,整个过程十分吓人,惊悚的背景音乐加上真人NPC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真的会让人害怕到暂时失去理智。恐怖型的真人密室逃脱恐怖型的真人密室大多数是让自己选主题的,最常见的是精神病院主题、鬼校主题、灵异主题等,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故事情节。选定好主题后,讲解员会介绍所选主题的故事背景,然后从第一道密室,游戏正式开始。为了效果的逼真,商家往往选择漆黑的背景,有时还会给领头的人手电,其他成员只能抹黑行动。看不见的才是最可怕的,在黑暗中慢慢探索,许多小伙伴的心中已经开始忐忑不安,甚至想要放弃。

法律与文学是什么关系?

《浅谈对法律与文学关系的理解》
摘要:法律与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都涉及解释、叙事、阅读、书写、表达,都是语言、故事、人类经验的交汇之所。文学研究可能会有助于理解司法判决意见的强烈的修辞特点。文学还可能阐明因法律与公平之紧张而生发的某些持久存在的法理学问题;并且它还可能有助于理解法律成长的某些关键阶段,这些阶段是历史法学的研究对象。


  关键词:法律;关系;文学

  法律与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古典著作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法律与文学形影相随。例如中国古典名剧《窦娥冤》,还有施公案、包公案、彭公案、狄公案等一类侦探公案小说。莎士比亚也有涉及法律的戏剧,如《威尼斯商人》。霍姆斯最著名的、也可能是他最有影响力的法庭意见,洛克纳诉纽约案的反对意见,推理并不是很好,但它的力量就在于霍姆斯出色地运用了隐喻和其他的文学手法。

  法律并不是冰冷的,那些真正的法学学者或者法律工作者,必须同时拥有出色的逻辑思维和辩论技巧,但更重要的是想象力。因为法律的目的之一在于伸张正义,这关乎我们对于一个公平的美好的生活的向往。法律工作者必须对生活对社会有深刻的体察与热爱。作为一名法律初学者,初涉这个领域,难免会感觉枯燥无味,甚至晦涩难懂。但如果利用法律与文学的关系,通过“文学”这一媒介来发现法律的价值与意义,从你感兴趣的角度、容易理解的层次去解决一般性的法律问题,那么就会一步步的接近法律的内部。仔细想来,文学是人学,关注人,关注社会生活;法律保障人权,也是关注人,关注社会生活。两者从本质上而言都是为人类幸福而服务的。文学性质的浪漫在表面上看起来和法律精神格格不入,但是这种语言形式的对立并不能割断这两个世界的内在联系。如果法律不能影响人心,不能触动灵魂,那么它的精神力量将大打折扣,缺乏文学素养和人文情怀的法律人不过是个法律条文的机械操作者而已。“执法活动要达到‘被认同的公正’,需要检察官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这种能力除了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外,还要有高超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检察长王晋闽为笔会致辞,“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们有很高的专业水准,在实践中我们感觉到还要有非常深厚的人文基础。我不怀疑我们检察官的专业水平,担忧的是社会实践的欠缺,这靠背诵法条是不可能得到的。”文学,不仅可以帮助法律人充分地理解人、把握人,更重要的是文学通过塑造法律职业者的灵魂最终还能影响到司法的价值观。

  文学不仅能陶冶人的情操,还能使枯燥无味的法律变得更加严谨,更加准确,更加人物化,更加丰富多彩,更加具有深邃的历史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更加符合国家法治的要求;我们要在法律的约束下去创造文学。卡夫卡曾说学习法律就像嚼锯木屑,所以身为律师却钟情文学,也正是他创作了数量众多的法律文学作品,《法律之门》中的“门”至今使人充满猜想,既蕴含了深刻的哲思,又饱含审美的意味。有学者说得好,文学扩张了人的想象力,表达了人心所要到达的地方,承载了人对现实的反思,更是本真感情的流露,人的悲欢成败的呈现。文学的思维,孕育了法律的真实,孕育了法律话语呈现形式的真实,也孕育了法律寻求突破的另一种视角和资源。

  法律没有故事不行,可以说一个案件就是一个牵肠挂肚、离奇神秘、扣人心弦的故事。故事就像粗壮的树干,情节就是故事的枝桠。法律没有情节,就构不成案件,没有案件的发生,法律何用?文学也需要精彩的故事,需要情节,它们有着相同之处:都以生活为素材,生活中到处可见的伦理、道德、秩序、正义、理性、规则、契约、命令、逻辑、复仇、犯罪、贪污、偷盗、通奸、离婚、自杀、谋杀、遗产等等,都是广义上的法律范畴,也同时为文学所采用。

  从“情”这一点不难看出,法律与文学有着不可忽视的相同的感情层次。文学有种内在的能够被人们所认可的共同的价值理念:对正义的伸张。惩恶扬善是人类心灵深处的美好愿望,也是人类对于法律所寄予的厚望。优秀的文学恰到好处的表现出了法律对正义的追求,而且因其浓郁的文学色彩及浅显易懂的方式而更易于为大众所理解和接受。从文学的情感中培养法律的感觉,有了“法律文学感”,可能就更容易去解读法律,解读法律现象;就会深刻地明白“收容遣送制度”、“撞了白撞”是缺人性关怀的“恶法”,免不了被废除的命运;就会理解人的思想为什么要比法律条文复杂的多,为什么要在司法中注重说理与调解;就会理解法律的设计为什么要处处体现对权利的尊重,为什么要提倡人性化的执法与司法。我们才能在法律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文学与法律具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作为法律人,也许不应仅仅关注法律本身,不应把条文视为一种简单符号,不应使思维机械与平面化,不应让自己的思想停留在技术层面。功夫在诗外。也许只有从文学中汲取营养,才能真正理解法律蕴涵的人性光芒。在自己的背包时常带上两本书:一本关于法律,一本关于文学。

  参考文献:

  [1] (美)波斯纳:《法律与文学》

  [2] 朱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

  [3] 徐秀佳:《法律与文学关系之初探》


请问中国法律上对文学作品抄袭的规定是怎样的

  抄袭,是把别人的作品抄来当作自己的作品的一种侵权行为。 
  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也有人对这种数量界限提出异议,认为对剽窃(抄袭)作品的认定,很难单纯从量上来把握,主要还是要从“质”上来确定。此种见解也并非没有道理,但如何从“质”上来确定同样也很难把握。
  例如:一段话如果有20个汉字完全或者90%以上文字相同,没有注明出处,可以算雷同。一部著作若有5处以上文字雷同,则可以算作轻度抄袭;10处以上可以算作严重抄袭;20处以上雷同,应算作剽窃;30%以上雷同的,是严重剽窃。


海底两万里第十章概括是什么?

海底两万里10-12章概括如下:
1、第10章海洋人:讲法语的就是这艘鹦鹉螺号潜水艇上的尼摩(意为“不存在的人”)艇长。他说第一次见面保持沉默是为了了解我们,其实那四种语言他都听的懂。他要我们听从他的命令,否则将置我们于死地。尼摩艇长说,他们的衣食用都取自海洋,他热爱海洋,海洋中没有争斗、厮杀和独裁。
2、第11章鹦鹉螺号:尼摩艇长带我们参观“鹦鹉螺号”上有一万两千册藏书的图书室,给我抽用海带制成的雪茄,观赏他收集的标本,又看了他为我准备的雅致的房间以及他自己住的简陋的房间。
3、第12章一切都用电:尼摩艇长给我们介绍房间里各种仪表的用途,如何开采海底矿藏,如何发电,如何提供空气,又介绍一只小艇的用途,还带我参观了厨房。


海底两万里第十章主要内容

6全速前进林肯号企图捕获独角鲸,而独角鲸却若无其事地同林肯号捉迷藏.经过一夜一天的追逐周旋,到第二天晚上,双方形成对峙.当林肯号向独角鲸发起进攻时,独角鲸却突然熄灭电光,向林肯号喷射大水.林肯号遭遇了灭顶之灾。7、不知其种属的鲸鱼我被抛入海里,与孔塞伊在海中相依为命。正当筋疲力尽就要沉入海底时,被躲在独角鲸背上的内德?兰德拉出水面。内德说,这怪物不是鲸,是钢制的。我这才断定它是一艘潜水艇。我们在艇顶苟延残喘,天亮时,艇盖掀开,八个壮汉出来,把我们拖进艇里去。8、动中之动我们三人被关进一间黑屋子.半小时后,突然眼前一亮,进来两个人。我们用法语、英语、德语和拉丁文进行自我介绍,对方均无反应。他们走了,侍者送来食物,我们饱餐后就进入了梦乡。9、内德?兰德的怒火潜水艇浮出海面更换新鲜的空气。我们三人仍被关在铁屋子里,内德怒气冲天,他想逃跑,又想夺取这条艇。一个侍者进来时,被他出其不意地打倒在地掐得半死。这时候,一个说法语的人出现了。10、海洋人讲法语的就是这艘“鹦鹉螺号”潜水艇上的尼摩(意为“不存在的人”)艇长。他说第一次见面保持沉默,是为了了解我们,其实那四种语言他都听的懂。之所没有反映,是要判定我们所讲的真实性。他要我们听从他的命令,否则将置我们于死地。尼摩艇长说,他们的衣食用都取自海洋,他热爱海洋,海洋中没有争斗、厮杀和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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