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法律规定?
如果出现了贪污受贿行为,将会处以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律分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近几年中,随着法律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如果不法分子出现了贪污受贿罪行,不仅会侵犯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对整个社会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在这里提醒各位公民当发现任何不法行为时,都要第一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报案,我国刑法中贪污受贿的量刑是一样的。而且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数额达到五千元的话就已经构成了受贿罪。贪污受贿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更是严重的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普通公民心目当中的公信力,人心不足蛇吞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连最基本的道德廉耻都不懂的话,就愧对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河县浍南镇2016年党新任书记是谁委书记
领导分工
易备同志(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沈光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高仕伟同志(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工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民生工程和党政办工作,联系农贸市场开发工作,指导园集片工作。
袁伟同志(党委副书记)主抓党务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武装、统战、综治、文明创建、信访稳定工作;协助镇长督促、检查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任综治办主任;分管财税、计划生育、土地城建及查违控违工作。联系协调县直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指导安子口片工作。
霍正彪同志(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工作,分管大农业、环保、文教、科技、新型合作组织、文明创建、“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负责皇庙片工作。
张柱同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工作;分管民政、残联,联系供电、通信、怀洪新河、供水等单位,负责安子口片工作。
王振同志(党委委员、纪检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信访工作。
夏春良同志(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分管卫生、工会、新农合、工商联等工作,联系桑庙片工作。
白小虎同志(副镇长)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工业、个私民营企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增减挂、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稳信访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园集片工作。
王云同志(副镇长)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青年、妇联、老干部和关工委工作,负责桑庙片工作。
徐社新的徐社新判决书
宿州市人民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徐社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五河县县长、五河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54.6099万元、5500美元、500欧元、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3.5万元的装修材料、价格为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二幅、索尼牌数码照相机一部、IBM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女式欧米茄牌手表一块,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徐社新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为人民币50.74266万元、8298美元、5000港币,数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对其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徐社新在办案机关仅掌握小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应予从轻处罚,其交代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罪属不同种罪行,系自首,亦应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徐社新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徐社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徐社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型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止)二、追缴被告人徐社新犯罪所得人民币305.35256万元、13789美元、500欧元、5000港币及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人民币3.5万元的装修材料款、价格为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二幅、索尼牌数码照相机一部、IBM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女式欧米茄牌手表一块,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拆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长 陈传安审 判 员 蔡 群审 判 员 从 前本文与原本无异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胡 奇
物理题:如图所示,一内壁光滑的3/4圆管处于竖直平面内,
设圆半径为 R ,取 A 的重力势能为零
从离A点h1处释放,小球恰能到达C处,则小球到C处是速度恰好为零,
从 A 到 C ,由机械能守恒可得:mgh1 = mgR ,解得:h1 = R ①
当从离A点h2处释放,小球从C点平抛恰好落回A点,设小球到达 C 点时的速度为 v
从 A 到 C ,由机械能守恒可得:mgh2 = mgR + 1/2 mv² ②
小球从C点到A点,由平抛运动有:
竖直方向 :R = 1/2 gt² ③
水平方向 :R = v t ④
由③、④解得:v² = gR / 2 ⑤
将 ⑤ 代入 ② 解得:h2 = 2R ⑥
由①、⑥得:h1∶h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