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中,甲方乙方代表的是合同中买卖双方。一般订立合同的一方为甲方,对方为乙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身份。就是说甲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乙方同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甲方乙方哪个是自己
甲方乙方哪个是自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6、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人知道合同里面谁是甲方谁是乙方?是不是写合同的一方就是甲方?合同都是由甲方写的吗?
没有具体的要求谁是甲方谁是乙方。一般来说,合同拟写的一方把自己称为甲方。
如果有上下级关系,一般上级为甲方,下属为乙方,比如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甲方,个人为乙方。
如果是平行伯的交易双方,一般是主动拟写方把自己拟为甲方。比如销售合同,供货方写的合同,就是把自己称为甲方。主动拟写合同可以把权责更利于已方。(合同都是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和公平的。)
合同里的哪个是甲方哪个是乙方,是不是写合同的就是甲方?合同是不是都是由甲方写的?
没有具体的要求谁是甲方谁是乙方。一般来说,合同拟写的一方把自己称为甲方。
如果有上下级关系,一般上级为甲方,下属为乙方,比如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甲方,个人为乙方。
如果是平行伯的交易双方,一般是主动拟写方把自己拟为甲方。比如销售合同,供货方写的合同,就是把自己称为甲方。主动拟写合同可以把权责更利于已方。(合同都是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和公平的。)
业主,建设方,施工方,发包方,承包方,这五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业主,准确的说,是建筑物的使用者。建设方,有可能是业主,也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代理。施工方,就是施工单位。发包方,就是建设方,俗称甲方。承包方,就是施工方,俗称乙方。举例来说,如果北京大学要建一座办公楼,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地/缺少专业人才/资金是国拨而不是自筹/其他……),北京大学将此项工作交给万科来进行建设,建成了仍然是北京大学所使用。经过招投标,最后是中建三局中标。那么,业主是北京大学,建设方是万科,施工方是中建三局,发包方是万科,承包方是中建三局。如果没有交给万科来开发,建设方和发包方就变成了北京大学。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问在建设工程中,什么是业主方、设计方、承包方、施工方?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 发包方,就是建设方,俗称甲方。 承包方,就是施工方,俗称乙方。 业主,准确的说,是建筑物的使用者。 建设方,有可能是业主,也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代理。 施工方,就是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