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时间:2024-06-18 22:44:03编辑:奇事君

谁有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主要是通过物理的方式获得,例如:医用成像器械(ct、心电图等)、有源手术器械(超声碎石、骨科手术仪等)等等。国家对于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的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中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查询方式官方的查询方式通过搜索“nmpa”,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导航栏中选择医疗器械下的“医疗器械查询”,在所有目录中选择“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查询。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在数据库中查询通过搜索,进入数据库,在医疗器械数据库下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可查询内容,目前收录3000余条数据,数据来源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布的标准目录制作完成本数据库。数据库支持精确查询,可以将品名示例、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分开查询,并按照“分类目录、一级类别、二级类别、管理类别”等条件进行查询。各条件之间可以自由组合查询,单个查询等,查询方便快捷。所有标准提供全文查询、下载。列如在条件筛选中的“管理类别”选择“Ⅲ类”点击搜索可以查询到所有“Ⅲ类”医疗器械相关结果。在结果中包含了品名示列、分类目录、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管理类别,搜索结果可导出。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上就是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查询方式,这两种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查询方式,相对于官方的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更加的方便,不仅能直接查询医疗器械的分类目录,还能查询医疗器械标准目录、中国器械审评、器械上市数据、全球医疗器械上市数据、市场数据、研发数据、临床试验数据等等,查询更加方便,检索更加多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医疗器械分类

医疗机械分类主要以下几点:

1.按风险等级分类

风险等级分为三类,根据是标注一类、二类、三类。第一类是医生较常使用、常规、安全性较高的医疗机械。第二类是指有一定的风险,须有专人看护管控的机械。第三类是指用于维持病人生命的仪器,大多数这样的机器需要进入人体,隐藏的风险较高,相较于第二类更需要时刻看护的机械。

2.功能分类

这种分类较为简单,医疗机械主要起到了诊断、治疗两大作用,所以也分诊断机械和治疗机械,我们常见的温度计就是诊断机械,更详细的分类下,他应该分为物理诊断机械。影像类的机械有B超、磁共振等。此外心电图属于电生理机械。

治疗作用的迹象分为普通、辅助、放射这几种机械。呼吸机是典型的辅助治疗机械,伽玛刀属于放射治疗机械,像内窥镜就属于普通治疗机械。

3.有源和无源机械的分类

这里的有源无源可以理解为是否插电。不通过能源带动的属于无源机械,相反则是有源机械。在无源有源的基础上又分为了非接触人体和接触人体机械,通过字面意思我们就可以了解是根据是否进入人体来区分的,分为无源非接触人体器械、无源接触人体器械、有源非接触人体器械、有源接触人体器械四小类。输液用到的针管就是无源接触人体机械,人们复健时用到的机械属于无源非接触人体机械。人体植入的器械属于有源接触人体机械,上文中的心电图是有源非接触人体器械。


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器械如何注册

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器械注册之前,建议先提交相关资料,做分类界定。2017年09月26日,总局办公厅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127号),规定了医疗器械分类的适用范围、分类依据以及主管部门等事项。一、适用范围1、新研制的尚未列入《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等文件的医疗器械,即未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全新产品;2、与已上市产品相比,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使用部位或技术特点、预期目的等发生了影响产品分类的实质性变化,根据《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等文件难以确定管理类别的医疗器械;3、在技术审评中发现产品未列入《分类目录》等文件中,或者未经分类界定信息系统告知分类界定结果的;4、日常监管、稽查、投诉举报中涉及产品类别确认的;二、分类依据1、《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总局令第15号);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总局令第30号);4、《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总局通告2014年第8号);5、《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第143号附件);6、《6840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7、分类界定通知等文件三、主管部门1、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人提出的产品分类界定申请的审查;2、标管中心负责对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分类界定申请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预分类界定意见的分类界定申请组织研究审核。3、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对技术审评中发现的没有分类依据的产品进行分类判定;4、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将技术审评中发现的产品分类有关情况上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程序办理;5、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日常监管、稽查、投诉举报中涉及产品类别确认做出判定;6、必要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标管中心一起研究确定产品的管理类别。四、申请材料要求(一)分类界定申请表;(二)产品照片和/或产品结构图;(三)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样稿);(四)进口上市证明材料(如有);(五)资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六)其他与产品分类界定有关的材料。其中对于尚未列入《分类目录》等文件的新研制产品,至少还应当提交:1.与国内外已上市相关产品、《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文件中相关产品的分析及对比,并说明符合新研制尚未列入分类目录产品的判定依据;2.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如有);3.产品的创新内容;4.信息或者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所有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五、分类界定程序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程序

医疗器械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的管理类别1 2 3类分别是什么意思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
  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其使用目的是:
  (一)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或者缓解。
  (二)损伤或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或者补偿。
  (三)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或者调节。
  (四)妊娠控制。
  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的手段获得,但可能有这
  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辅助作用。

  第三条 本规则用于指导《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制定和确定新的产品注册类别。

  第四条 确定医疗器械分类,应依据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医疗器械使用形式和医疗器
  械使用状况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医疗器械分类的具体判定可以依据《医疗器械分类判定表》(见附件)进行。

  第五条 医疗器械分类判定的依据
  (一)医疗器械结构特征
  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分为: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使用形式
  根据不同的预期目的,将医疗器械归入一定的使用形式。其中:
  1.无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有:药液输送保存器械;改变血液、体液器械;医用敷料;外
  科器械;重复使用外科器械;一次性无菌器械;植入器械;避孕和计划生育器械;消毒清
  洁器械;护理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其他无源接触或无源辅助器械等。
  2.有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有:能量治疗器械;诊断监护器械;输送体液器械;电离辐射
  器械;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消毒设备;其他有源器械或有源辅助设备等。
  (三)医疗器械使用状态
  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况可分为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可分为:
  1.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
  (1)使用时限分为:暂时使用;短期使用;长期使用。
  (2)接触人体的部位分为:皮肤或腔道;创伤或体内组织;血液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
  统。
  (3)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微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2.非接触人体器械
  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第六条 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的判定原则
  (一)实施医疗器械分类,应根据分类判定表进行。
  (二)医疗器械分类判定主要依据其预期使用目的和作用进行。同一产品如果使用目
  的和作用方式不同,分类应该分别判定。
  (三)与其他医疗器械联合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分别进行分类;医疗器械的附件分类
  应与其配套的主机分离,根据附件的情况单独分类。
  (四)作用于人体几个部位的医疗器械,根据风险高的使用形式、使用状态进行分类。
  (五)控制医疗器械功能的软件与该医疗器械按照同一类别进行分类。
  (六)如果一个医疗器械可以适用二个分类,应采取最高的分类。
  (七)监控或影响医疗器械主要功能的产品,其分类与被监控和影响器械的分类一致。
  (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对需进行专门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可以调
  整其分类。

  第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医疗器械分类工作。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
  能确定医疗器械分类时,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进行预先分
  类,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

  第八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预期目的:指产品说明、标签或宣传资料载明的,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取得的作
  用。
  (二)风险:导致人体受伤害的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伤害的严重程度。
  (三)使用期限:
  1.暂时: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内;
  2.短期: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上30日以内;
  3.长期: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超过30日;
  4.连续使用时间:器械按预期目的,没有间断地实际发生作用的时间。
  (四)使用部位和器械:
  1.非接触器械:不直接或间接接触患者的器械;
  2.表面接触器械:包括与以下部位接触的器械:
  (1)皮肤:仅接触未受损皮肤表面的器械;
  (2)粘膜:与粘膜接触的器械;
  (3)损伤表面:与伤口或其它损伤体表接触的器械。
  3.外科侵入器械: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部分通过体表侵入体内,接触包括下列
  部位的器械:
  (1)血管:侵入血管与血路上某一点接触;作为管路向血管系统输入的器械;
  (2)组织/骨/牙质:侵入组织、骨和牙髓/牙质系统的器械和材料;
  (3)血液循环:接触血液循环系统的器械。
  (五)植入器械: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
  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这些器械部分留在体内至少30天以上,这些器械被认
  为是植入器械。
  (六)有源器械:任何依靠电能或其它能源而不是直接由人体或重力产生的能源来发
  挥其功能的医疗器械。
  (七)重复使用外科器械:指器械用于外科手术中进行切、割、钻、锯、抓、刮、钳、
  抽、夹或类似的手术过程,不连接任何有源器械,通过一定的处理可以重新使用的器械。
  (八)中枢循环系统:指人体血液循环中的肺动脉、主动脉、冠状动脉、颈动脉、脑
  动脉、心脏静脉、上大腔静脉、下大腔静脉。
  (九)中枢神经系统:指大脑、脑膜、脊髓。


医疗器械的分类管理中,1,2,3类产品分别包括哪些器械?

根据*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器械分为三类:一类、二类、三类,目前经营一类产品是不需要办理医疗器械器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二类产品是需要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三类产品才是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那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申请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bai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du安全、有效的医疗zhi器械。如:外科用bai手术器械(刀、剪、钳、镊、钩)、刮痧板、医用X光胶片、手术衣、手术帽、检查手套、纱布绷带、引流袋等。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设备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仅限早早孕检测试纸、排卵试纸、尿糖试纸、血糖试纸)、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范围。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1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不含体外诊断试剂);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 件;6877介入器材;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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