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8岁男童嫌疑人已被刑拘

时间:2024-06-18 16:47:17编辑:奇事君

四川一精神病人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该精神病人有无前科?

(一)四川18岁精神病患者,砍伤女同学后二次作案四川以精神病人在电梯内杀害了一名八岁男童,而且这并不是该精神病人刘某的第一次犯案,他们全是处于服刑期,由于之前看上了自己同班的一名女同学而服刑,同时他的精神状态也在。定性为是精神病,有精神病史。在此前,刘某已经搬离了该小区,所以说于该小区的住户也就是这面八岁的男同事完全不认识的,而刘某为什么要尾随该名男童前往电梯,并将其残忍的杀害,这其中的缘由还将会有警方之后进行初步的判断来。判定他当时的精神状态是否存在问题。(二)精神病人的法律责任很难来定性,刘某犯罪时是否清醒很难判断其实精神病人犯案的话是非常难以定性他的法律责任的,因为精神上的问题,精神病人有的时候犯罪是。不予以追究法律责任的,但是有的精神病人是存在萱萱性精神问题呃,所以说很难定性他在犯罪的时候是否处于正常的心理状态。但是此次证明18岁的精神病人刘某在自己服刑期间又再次作案,而且选取的是一名八岁的男童将其砍伤,是非常残忍的一件事。一个如此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我们而去,而且该精神病人也是之前有过前科,警方还让其缓期在服刑期,所以说,对于刘某的之后的犯罪及之后的法律责任,应该进行严格的追究。(三)刘某在杀害男童后自首,他的精神状况是否有所好转精神病人如果再管控不好自己的精神状态的情况下,其实施伤害他人或者是伤害自己的行为,都是能够让正常人来易接受的,但是精神。病人如果说是间歇性精神病,或者是之前有过精神病史的人,因为刘某在自己作案之后,自己乘车到了警局投案自首,想必在当时他的。他毒案自首的时候,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而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刘某精神病是否能够为他逃脱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有待之后警方继续进行调查。

精神病患者蓄意伤人会怎么判?

  精神病患者需要根据其犯罪时的精神状态来确认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精神病人在发病时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儿第182条规定,过去不知道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精神病突发时致人损害的,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如过去有精神病,其突然发病致人损害的按照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精神病的鉴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男子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精神病人为何判刑难?

”男子电梯内砍死八岁男童”对于这样的事情出现的也是让我们内心表示无比的同情,对于该男童呢,自己这样的飞来横祸也是无法避免的,对于其砍杀他的这位当事人呢,网友们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议论,但是在议论过后呢,忽然发现他是一位精神病人,对于这样的事情出现在任何一个家庭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吧,对于自己孩子无缘无故被砍杀这样的情况呢,而自己却没有办法给其一个完整的交代,对于谁都是一个所不想看到的结果吧,其实对于这样的事情了呢,我们也表示了非常的无奈,因为对于判刑的话来说呢,他们都是在有一定意识之下所犯的错误才是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的,而对于精神病人呢,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不受自己意识的控制的,所以对于这样的问题呢,其实也就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情况出现了。对于这样的问题出现呢,也是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议论,在这个社会上呢,很多的人们都是在被精神病人所危害到自己的生命,但是却无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样的情况下,还真的有公平可言吗?其实对于这样的情况呢,也是受到了很多人们的困扰,因为对于这样的事情呢,其实在发生的时候我们根本无法避免,并且在事情发生之后呢,我们也无法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保障,在面对这样情况出现之后呢,又该如何面对呢?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的意外与惊喜我们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降临在我们的身边,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情况时,我们应该去尽力地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为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无法避免,对于精神病人来说,他们都是在没有自己意识的情况下所做出的一系列举动,而对于这样的话呢,也是一个不具备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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