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访

时间:2024-06-13 18:06:53编辑:奇事君

刑事拘留是不是代表一定会判刑 检察院已经批捕了 有判缓刑的可能吗

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拦访截访涉及什么罪名

一般不构成犯罪,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四十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二)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四十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二)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第四十六条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从以上法律条款可以看出截访者侵害信访人员会受到处分,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截访问题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且触目惊心,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截访伴生的一些“黑监狱”以及非法拘禁等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截访的形式限制甚至剥夺公民上访的权利,更有甚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抢劫”。截访最恶劣之处,就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非法拘禁的刑事犯罪。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请问,我要到本单位的上级部门反映诉求,有相关法律条文能证明我的行为权利吗?拜托!

首先,要确定你是否是与单位发生纠纷,如果是,首先要做的是和单位进行沟通,如果沟通、协商不成,可以向其上级反应情况请求上级进行协调处理,这是针对国企、事业单位等有行政上级管理部门的单位; 其次,如果只是因为单位有不合法合规行为,没有与你个人发生纠纷,也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那属于举报; 最后,如果是与民营企业等发生纠纷,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劳动法等有相关实体权利的规定,对于行使的途径是多样的,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可以。


驻京办是干什么的

驻京办是指驻京办事处,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国务院下属驻京办事处管理司负责管理的行政机构。广义上来说,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但是此处所说的特区,并非改革开放以来所建设的经济特区(如深圳),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相关地区。驻京办的主要功能应是“游说”,以获得中央政府对地方治理政绩的好评,以及从中央政府最大限度地获得财政资金划拨,主要体现在政策、接待、信息、招商以及维稳等五个方面,而驻沪办等驻某地机构的主要功能则主要体现在市场方面,以获取市场信息、招商以及接待为主。驻京办是指驻京办事处,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国务院下属驻京办事处管理司负责管理的行政机构。广义上来说,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但是此处所说的特区,并非改革开放以来所建设的经济特区(如深圳),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相关地区。驻京办的主要功能应是“游说”,以获得中央政府对地方治理政绩的好评,以及从中央政府最大限度地获得财政资金划拨,主要体现在政策、接待、信息、招商以及维稳等五个方面,而驻沪办等驻某地机构的主要功能则主要体现在市场方面,以获取市场信息、招商以及接待为主。

驻京办是什么单位?

驻京办事处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国务院下属驻京办事处管理司负责管理的行政机构。广义上来说,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但是此处所说的特区,并非改革开放以来所建设的经济特区(如深圳),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相关地区。扩展资料: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级别是低设高配,驻京办负责人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驻京办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封建王朝的同乡会和会馆。早期的会馆虽然种类繁多,但多是为了维系、团结、和睦同乡、同宗、同行业的关系,具有地缘、血缘、业缘因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驻京办事处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去信访

律师不建议去信访的原因:风险大、收益低、耽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1、风险大。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要依法信访、逐级信访,不能越级信访,但实践中拆迁户在信访时往往会想着直接找到最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这显然就是违反了逐级信访的规定,而且一旦有堵路、跟踪、闹访等寻衅滋事行为,就很可能会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收益低。由于信访机关往往并不具有相应的权力,其并不能切实把拆迁户的问题及时解决,因此许多拆迁户一旦选择信访,往往信访三五年都没有一个结果,这期间拆迁部门的领导可能都已经换届了,经年累月后拆迁户的问题就更难以得到解决。3、耽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由于许多拆迁户一信访就是好几年,但起诉期限最短只有6个月,最长也不超过1年,当拆迁户信访多年后想要再起诉时,却发现早已超过了起诉期限,一方面信访没有把问题解决,另一方面起诉期限还被耽误了,可以说是得不偿失。信访的效果实践中,很多信访人在信访的过程中屡屡遭遇挫折,甚至遭遇了人身威胁,所以在接受咨询的时候,律师并不建议拆迁户采取信访的方式进行维权。另外,如果当事人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未在合理时间选择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可能会面临超期而无法维权的风险。所以,与其选择举步维艰的信访道路,不如选择在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也有更大的希望能够维权成功,为自己争取更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信访

驻京办有什么作用?

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级别是低设高配,驻京办负责人 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与各省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密切的联络机制,商讨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的事宜,而当时的交通和通讯都不发达,地方党政领导又不能天天在北京待命,为了保持与中央的随时联络,需要一个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负责文件传送,沟通上下。扩展资料驻京办(In Peking office ;BJO)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它下面的驻京办事处管理司直接负责管理的这么一个机构。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而所谓特区,并非传统意义上深圳等经济特区,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地区。当时600多家驻京机构里,只有3个县级市,这3家,是特批的。除了特区,还有两个特殊的,一个是一汽,一个是东风,这是两个汽车企业。除此之外,其他都是省、直辖市以及副省以上城市,比如东部地区的省会城市。政府派出机构不止有驻京办,一般来说,看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有驻上海的驻沪办,驻深圳的驻深办,根据所要联络的范围不同,驻京办的编制也有不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驻京办事处

驻京办是做什么的

驻京办事处(the Office in Beijing)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它下面的驻京办事处管理司直接负责管理的这么一个机构。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而所谓特区,并非传统意义上深圳等经济特区,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地区。政府派出机构不止有驻京办,一般来说,看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有驻上海的驻沪办,驻深圳的驻深办,根据所要联络的范围不同,驻京办的编制也有不同。扩展资料:驻京办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封建王朝的同乡会和会馆。早期的会馆虽然种类繁多,但多是为了维系、团结、和睦同乡、同宗、同行业的关系,具有地缘、血缘、业缘因系。由于无论是官民、绅商,在会馆中均可不受任何拘束,相互交往,会馆渐渐成为政治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场所,近代很多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都与会馆有关。当时,京城的会馆、同乡会的功能主要是沟通家乡与京师之间的联系,接待来京出差的地方官员及进京赶考的家乡学子,维护家乡人民在京的合法权益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驻京办事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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