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教育局电话
盐城市教育局电话是:0515-88228602。盐城市教育局是江苏省盐城市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教法制处、初等教育处(挂“盐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审计处、机关党总支、纪检监察室、教育工会、团委。机构职能: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按照政府要求协调省属高校与地方的联系,指导和协调地方高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四、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统筹管理市下达的教育经费,并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五、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七、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招生工作;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八、负责管理直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九、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市文字规范化建设,组织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执法检查;负责普通话的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十、规划、指导全市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协助做好高校、省属中专校的稳定工作。十一、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十二、负责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十三、协同市纪委(监察局)做好市直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十四、组织对本辖区内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盐城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怎还没进行?
长期以来,在基层一线从教的中小学教师,整天“围着学生转”,工作操心多压力大,但事业上升通道相对狭窄。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教师,最高职称只能评到“副高”,职业发展面临“天花板”。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8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这项改革正式在全国全面推开。
在教师节前夕,中央出台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改变从前片面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进行倾斜。也就是说,小学老师有机会评上“教授级”职称,从而拓展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职业地位。
盐城市教育局电话
盐城市教育局电话是0515—88229086。盐城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盐城市平安路2号(盐城市教育局办公室收),邮编:224000。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本机关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类。主动公开信息有十一个类别:机构概况;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行政权力;工作会议;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报告;财政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盐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以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盐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ycedu.yancheng.gov.cn/)向社会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形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或者自行复制《盐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盐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ycedu.yancheng.gov.cn/)下载电子版本(附件:盐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盐城市教育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2.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地址:盐城市平安路2号(盐城市教育局办公室收),邮编:224000。3. 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进入“盐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盐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www.yancheng.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22&userids=G22。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以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1.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2. 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3. 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6.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7. 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三)收费标准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申请注意事项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请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2. 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