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管有哪些模式?
玩网贷不多不少也有三年了,从刚开始对网贷一无所知,渐渐的也能玩的游刃有余。最近有不少朋友问了许多关于银行存管的事,其实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方式要对接银行,这是去年的监管细则明文规定的,但对于很多投资人来说,可能不根本就不明白银行存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银行存管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下面是总结:
一、银行直连,简单来说就是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不需要充值,也不需要提现提现。投资时,我们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在线交易,回款的时候,资金直接返还投资人的投资时的账户。目前开鑫贷采用的就是银行直连,项目到期后资金直接原路返回到投资人的银行卡,不需要提现。
二、直接存管,是目前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这种模式因为资金并不流向平台,能有效隔离平台与投资人的资金,减少平台触碰资金的可能性。目前正在积极对接的直接存管平台只有收益可观的房易贷、好好理财等28家中小平台,不过后期会逐渐增多。
三、联合存管,就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就是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银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第三方支付公司担任技术辅佐。目前包括汇付天下、中金支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已与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推动联合存管模式的发展。
以上的3种银行存管模式就是目前网贷平台常用的存管方式,所以选平台我们要选择银行存管或积极接入银行的平台,这样在互金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才不至于踩雷。
国家银监会真的下发P2P银行存管的最后通牒了吗?
4月10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要严格执行P2P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对于不达标、不合规的平台,将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由此可见,在银行存管业务推进不理想,上线平台屈指可数的背景下,国家监管部门对P2P银行存管下发了最后通牒,进一步强调了银行存管重要性,行业合规化发展也进入了关键时期。事实上,由于银行存管涉及面广、风控流程复杂以及技术开发难度较大,银行和网贷平台也是一筹莫展,P2P银行存管推进步履蹒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4月5日,共有281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已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数量更少,只有158家,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一成都不到,令人担忧。接通P2P银行存管,是当前网贷平台工作的重中之重,切莫掉以轻心,否则将给平台带来灭顶之灾” ,深圳市人大常委经济工委委员、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商会会长、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向隽表示,接通P2P银行存管的窗口期已经迫近,考虑到90%以上的P2P平台尚未接通银行存管,若最后时刻蜂拥而入,难免出现踩踏事件,部分平台将错失接通银行存管的最后机会。银行存管对于网贷平台机遇大于挑战,不仅迎合了行业监管,使平台迈向规范化发展,也有利于平台的“弯道超车”。从3月网贷行业数据就可看出,接通P2P银行存管的平台发展更为迅猛,不论是在成交额、投资人以及贷款人数方面,各项指数皆呈爆发式增长趋势。银行存管将掀起P2P行业大洗牌,决定了平台生死存亡。目前,迪蒙网贷系统携手35家银行倾力打造的完全符合国家监管政策的整体解决方案——迪蒙P2P银行存管解决方案,采用大银行系统架构,独创原生代码,具有专业性强、安全性高、稳定性好、开发周期短等独特优势,为平台快速精准匹配银行存管,最快30天打通银行存管系统。目前,迪蒙已经与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新网银行、柳州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华兴银行等数十家银行达成全面深度战略合作,为海融易(海尔集团)、友金所(用友集团)、C金所(深圳市担保集团)、今来银网(山钢集团)、万达聚富(万达集团)、金投行(杭州市金融集团)、来宾金投(来宾金融集团)等80多家500强金融平台对接银行存管系统。
正规的银行存管包括哪些模式
自从上月23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出台后,“银行存管”这几个字就上了金融行业热搜榜。不少P2P网贷投资者更是以是否已经完成银行存管作为了筛选P2P网贷平台的重要依据。据了解,目前国内各网贷平台都在积极对接银行,加快打通资金存管业务,以实现合规。而迪蒙作为P2P银行存管解决方案的业内专家,目前已经携手银行倾力打造的完全符合国家监管政策的整体解决方案,具有专业性强、安全性高、稳定性好、开发周期短等独特优势。1、银行直连模式:银行直连模式指的是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在交易过程中,不用提前充值,交易资金直接在线结算,而投资人投标回款后,资金直接返回到投资人原始支付的银行卡中,无需人工提现。在该模式中,平台在银行建有“专用存管账户”,该账户平台不能直接操作,资金交易情况受银行监管,但不同平台的“专用账户”体系会略有不同。2、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联合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公司将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打包在一起,并与银行谈存管条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存管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并不触碰资金。而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无数个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打包在一起,在银行设立备付金账户,并将打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存放在该账户中,与银行形成存管。3、银行直管+第三方支付通道模式:这种模式下的账户都是开设在银行,每个投资人在银行都有一个一对一的实名账户,而第三方支付只充当资金支付通道的角色。用户在平台的账户资金管理由银行实现,并且由银行负责对用户资金和平台资金分账管理。整个过程网贷平台作为纯粹的信息中介参与到此次的交易之中,并没有触碰到资金。在此存管模式下,要求用户、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存管银行开设存管账户,通过系统的指令,完成充值、投资、提现等功能,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资金支付的重要补充通道,协助银行更高效地完成所有借贷资金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存管账户之间的划转。4、银行直接存管模式:在银行直接存管这种模式中存在两种账户体系。其一是平台在银行开设的存管账户,另一一类是投资人在存管银行的个人账户(子账户)。如平台有风险准备金或担保公司等,一般还会开设风险准备金账户和担保账户等,实现平台资金与投资人资金的隔离。该方式下,由于用户的资金从一开始就不在平台体系内运转,有效避免了平台随意挪用资金。这样做对行业有两点好处:1、提高准入门槛加快淘汰速度,那些花几十万买套系统就草草上线,连平台运营资金与投资人资金都分不清的肯定是不能再继续做了;2、平台做的怎么样一目了然,因为投资人到底投了多少钱是必须公布的,而且是经过审计的,想注水没那么容易。3、指导意见出台对规范P2P行业发展是重大利好,同时“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也埋下了伏笔,如何落实还有待银监会监管细则出台,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网贷监管到底都监管些什么?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3]网络借贷[4]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4]运营模式P2P模式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共3张p2p模式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债权转让模式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2、债权转让模式因为信用链条的拉长,以及机构与专业放贷人的高度关联性,债权转让的P2P网贷形式受到较多质疑,并被诸多传统P2P机构认为这“并不是P2P,而且出了风险会影响P2P行业”。P2B模式P2B平台的特点是个人对机构,具体操作模式是由第三方机构去做风控。平台把第三方机构做好风控的项目或标的在平台上和投资者对接,这样就聪明地化解了平台做风控不专业,风控水平较差的难题。[5]P2B平台合作的机构,通常有较强的实力,较强的风控能力,较高的风控水平,因此总体上而言,P2B业务模式的风险大大低于P2P业务模式,安全性更值得投资者信赖。[5]P2B平台,根据所合作的机构的不同,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第一, 和担保公司合作的平台;第二, 和小贷公司合作的平台;第三, 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的平台;第四, 和证券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实力较强的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因为通常担保公司风控能力较弱,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次之,小贷公司稍强,证券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实力较强的持牌正规金融机构风控能力最强,风控水平最高,因此,这几类P2B平台里面,第一种风险较大,第二种、第三种风险次之,第四种和证券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实力较强的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如无界财富、民生易贷,风险最低,安全性最高,最值得投资者信赖。[5]运营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2月28日,广东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银监会负责监管的网贷有哪些?
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央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是明确归由银监会进行监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主要负责P2P网络借贷机构的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和日常的行为监管;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就是各地的金融办、金融局负责“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机构备案、登记,包括“网贷”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这是对“网贷”机构协同监管的重要制度安排。
银行存管的p2p平台如果倒闭了怎么办
资金存管没有也不可能对网贷的投资风险进行管控。投资风险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不但银行不承担投资风险,网贷平台同样也不为借贷违约承担责任。所以咱们投资人还是要留个心眼,不能以为有银行存管的平台就不会跑路了。其实无论监管细则怎么出,多少平台会跑路,作为投资人,能做的就是做好及时应对。个人投资经验有限,自认为没有火眼金睛能分辨哪些平台一定不跑路,所以,提高投资的灵活度,分散投资,才是王道。
p2p银行存管后就不会跑路吗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得先明确什么是银行存管:银行存管是由银行管理资金,平台管理交易,做到资金与交易的分离,使得平台无法直接接触资金,避免客户资金被直接挪用。
总的来说,今后P2P平台的资金由银行存管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作为合规化的重要一条,银行存管也是所有平台必须要达成的!下次,再有P2P平台要卷款跑路什么的,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因为资金在银行手里,平台如果想拿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但是,资金存管没有也不可能对网贷的投资风险进行管控。投资风险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不但银行不承担投资风险,网贷平台同样也不为借贷违约承担责任。所以咱们投资人还是要留个心眼,不能以为有银行存管的平台就不会跑路了。
其实无论监管细则怎么出,多少平台会跑路,作为投资人,能做的就是做好及时应对。个人投资经验有限,自认为没有火眼金睛能分辨哪些平台一定不跑路,所以,提高投资的灵活度,分散投资,才是王道。
其实,从相关法律关系来讲,P2P平台只能是信息中介平台,仅为平台上的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撮合借款服务超出这个定位的平台,往往都不是合规的P2P平台。所以若要判断P2P平台会不会跑路,这也是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比如有的平台会通过设假标来吸引用户投资,通过这种方式瞒过银行,筹集资金。这样的平台要么在自融,要么就是想跑路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透露了哪些政策新内涵
总基调:“稳中求进”提升到了更高层次 原文: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明年贯彻好这个总基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 解读:梳理2013年到2015年会议公报,下一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都是“稳中求进”,此次会议公报延续了该表述,但对此进行了特别说明,强调“稳中求进”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 财政政策:积极有效,配套供给侧改革+减税+民生 原文: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 解读:2013年至2016年会议分别表述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从强调加大力度到强调有效性,表明财政政策要在积极取向的前提下,要有所针对,以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提到了财政支出的侧重点之一是政府投资(基建)。“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在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的同时,主要用于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但2016年则提出“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未明确提到增加政府投资。 货币政策:稳健中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 原文: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调节好货币闸门,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 解读:货币政策方面,2013年至2015年会议分别表述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本次会议则使用了“保持稳健中性”这一说法。分析认为,在稳定大局的要求下,明年货币政策将继续维持目前的流动性水平,流动性不会收紧,也不会出现加息的情形。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特邀研究员、华融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戈分析认为,“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意指近年来外汇占款的负增长,以往央行通过外汇占款释放基础货币的货币供应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当前更多地要依靠公开市场操作和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2015年,央行共普降存款准备金率4次,其中一次降准1个百分点,降息5次。这还没有算上数次的定向降准。而2016年,央行仅在2月29日宣布普降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而针对外汇占款下降所形成的流动性缺口,由于准备金工具的信号意义较强,更多地借助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提供流动性。 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重要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原文: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解读:近年来,金融风险在股市、债市、房地产和跨境资本流动等领域轮动,很难指明一个特定领域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点,今年以来已经有一系列的针对措施,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加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布,还是银监会表外业务监管新政的意见征求等等,分析认为这说明社会各界所公认的诸多潜在风险领域正在得到高度关注,“下决心”的提法更是说明中央下决心进入金融风险防控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有针对深层矛盾和问题进行根本整治的魄力。
银监会划定2018年市场乱象整治重点有哪些?
银监会13日晚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18年将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等八个方面的乱象。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自银监会2017年组织开展“三三四十”等专项治理行动,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银行业经营发展呈现积极变化,整体保持稳中有进。但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比较薄弱,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为贯彻落实强监管、治乱象、防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在梳理现有监管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银行业的突出问题和不足,银监会印发《通知》以及两份附件——《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下称《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下称《要点》)。《意见》就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10条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工作要求,包括突出整治重点、严查案件风险、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力度节奏等。《要点》共8个方面22条,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方面,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同时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在政策设计安排和文件起草制定上,银监会的总体思路是:注重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短期化和常态化的关系,合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关系,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监管双向穿透标本兼治《要点》的8个方面中,公司治理不健全被摆在首位。《要点》明确,公司治理问题中,涉及股东与股权的市场乱象包括:股东资质不符合规定条件;股东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隐形股东、股权代持;未经批准超比例持有银行股权;违规持有多家商业银行股权;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等。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监管的双向穿透,向下是穿透产品、资金流向;向上就是穿透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和治理情况。银监会近日公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以及《要点》对公司治理的关注,都是向上穿透式监管。“治理乱象关键要治本,一笔笔核实底层资产更多是治标,要标本兼治。”郭田勇说。根据《要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依然是整治的工作重点,银监会将就违规开展的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及合作业务进行整治。另外,银监会还将重点整治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市场乱象,包括: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等。该整治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