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建国

时间:2024-06-11 16:24:15编辑:奇事君

有关历史的名言警句

 1) 这就是说,两千余年的历史并不取决于一个克娄巴特的鼻型如何,而更取决于所在皆是的我们的愚昧,取决于应该嗤之以鼻而又道貌岸然的我们的愚昧。
  2)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真理因为像黄金一样重,总是沉于河底而很难被人发现,相反地,那些牛粪一样轻的谬误倒漂浮在上面到处泛滥。
  3) 热情就是整个人类。没有热情,宗教、历史、小说、艺术,都是无用的了。
  4) 斗争的生活使你干练,苦闷的煎熬使你醇化;这是时代要造成青年为能担负历史使命的两件法宝。
  5) 青年是革命的柱石。青年是革命果实的保卫者,是使历史加速向更美好的世界前进的力量。
  6) 昨天已是历史,明天还很神秘。
  7) 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


过去和历史的区别,什么叫有过去没历史

过去和历史的区别:一、时间上的区别1、过去是指的是一个时间段。2、历史是指一个发展的过程。二、内容区别:1、过去是片面短暂的,只是一段时间的记录。2、历史是是延伸的,历史是文化的传承。有过去没历史是说一个人没有内涵只倾向于表面,暗指此人肤浅。扩展资料:历史的含义:1.记载和解释作为一系列人类进程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2.沿革,来历。3.过去的事实。历史,简称史,一般指人类社会历史,它是记载和解释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多数时候也是对当下时代的映射。如果仅仅只是总结和映射,那么,历史作为一个存在,就应该消失。历史的问题在于不断发现真的过去,在于用材料说话,让人如何在现实中可能成为可以讨论的问题。历史是延伸的。历史是文化的传承,积累和扩展,是人类文明的轨迹。过去的含义:是指现在我们所处时刻前的任意一个时刻或者时间段,可以是一个时刻,但大多指的是一个时间段。 我们日常所说的那些代表过去时间的名词,如:昨天、前天、以前等,都是过去的一个分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历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去

历史 笑话

1、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楚国一人卖山鸡,一个路人问他是什么鸟?他骗路人说:“‘凤凰’”。路人说:“我听说过凤凰好久了,今天真的见到了。你卖吗?”楚国人说:“卖呀!”路人给他好多的钱,他不卖,要求加倍,待加倍后,才卖给了路人。路人想将山鸡献给楚国的大王,结果过了一夜,山鸡死了,路人不可惜花了多少钱,只可惜不能把“凤凰”献给大王。楚国的人们听说了,都在纷纷传说,都以为是真的凤凰,才会花那么多的钱买来献给大王。后来楚王也听说了。楚王被那个路人的行为感动了,遂把他召去赐给了好多的东西和钱,路人得到的比买山鸡的钱何止多了十倍。2、痴人卖豆隋朝时有一个傻子,用车装着黑豆到京城去卖,到灞头的时候,车子翻了,豆子都翻到了水里,于是他就丢下豆子回家,想招呼家里人下水捞取。离开之后,灞店的人争着把豆子捞走了,没有留下一点儿。等到那傻子回来,水里只有蝌蚪有数千尾,成群结队游来游去。那人以为仍然是原来的黑豆,想下水捞取。蝌蚪知道人要到了,一下子被惊散了。那傻子惊叹了很长时间,说:“黑豆,即使你不想认我,背弃我逃走;难道我不认识你,即使你突然长出了尾巴?”3、掩耳盗铃春秋时候,晋国世家赵氏灭掉了范氏。有人趁机跑到范氏家里想偷点东西,看见院子里吊着一口大钟。钟是用上等青铜铸成的,造型和图案都很精美。小偷心里高兴极了,想把这口精美的大钟背回自己家去。可是钟又大又重,怎么也挪不动。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钟敲碎,然后再分别搬回家。小偷找来一把大锤子,拼命朝钟砸去,咣的一声巨响,把他吓了一大跳。小偷着慌,心想这下糟了,这钟声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扑到了钟上,张开双臂想捂住钟声,可钟声又怎么捂得住呢!钟声依然悠悠地传向远方。他越听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抽回双手,使劲捂住自已的耳朵。“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把耳朵捂住不就听不进钟声了吗!”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4、买椟还珠一个楚国人,他有一颗漂亮的珍珠,他打算把这颗珍珠卖出去。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便动脑筋要将珍珠好好包装一下,他觉得有了高贵的包装,那么珍珠的“身份”就自然会高起来。这个楚国人找来名贵的木兰,又请来手艺高超的匠人,为珍珠做了一个盒子(即椟),先用桂椒香料把盒子熏得香气扑鼻。然后,在盒子的外面点缀上玉珠和玉片,装饰上名贵的红色宝石,再填上翠鸟的羽毛,看上去,珠光宝气,精美无比,实在是一件精致美观的工艺品。这样,楚人将珍珠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拿到市场上去卖。到市场上不久,很多人都围上来欣赏楚人的盒子。一个郑国人将盒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爱不释手,终于出高价将楚人的盒子买了下来。郑人交过钱后,便拿着盒子往回走。可是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楚人以为郑人后悔了要退货,没等楚人想完,郑人已走到楚人跟前。只见郑人将打开的盒子里的珍珠取出来交给楚人说:“先生,您将一颗珍珠忘放在盒子里了,我特意回来还珠子的。”于是郑人将珍珠交给了楚人,然后低着头一边欣赏着木盒子,一边往回走去。楚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里。他原本以为别人会欣赏他的珍珠,可是没想到精美的外包装超过了包装盒内的价值,以致于“喧宾夺主”,令楚人哭笑不得。5、刻舟求剑战国时期有一个楚国人做事很死板,书上怎么写的他就怎么做,甚至遇到事情别人怎么做的,他也学着怎么做,从没想过变通一下。有一次,他经过山林,看见一樵夫在砍柴。忽然,樵夫一不小心.斧头从手上飞脱,掉进山谷里去了。樵夫不慌不忙地在斧头落下的地方做了一个显眼的记号,然后从旁边的小路绕下山去,对照着山上的标记,很快在草丛里找到了斧头。这位楚国人对樵夫仰慕不已。这位楚国人喜爱剑术,总是随身佩带一把宝剑。一天,他搭乘一条渡船过江。他立在船舷边,江两岸景色令人目不暇接。船行至江中,陶醉于美景的他不小心,让那把宝剑滑落到江里去了。只见他紧盯着剑掉下去的地方发呆。旁人劝他赶紧跳下江去打捞,这位楚国人却笑着摇摇头.他眼前浮现出樵夫刻记号的一幕。接着便镇定地说:“别慌张!我自有妙法。”只见他用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剑掉下去的地方刻了一道深深的记号,并且自言自语道:“我的剑就是从这儿掉下去的!”船继续前行,待船家停船时,这位楚人站起身,面对惊讶的目光,从容不迫地脱了衣服,从船舷边所刻记号处跳人水中。他在水中捞来捞去,怎么也捞不到那把剑,于是浮出水面抚摸着船边的记号,如梦游般喃喃着:“我的剑明明是从这儿掉下去的,怎么找不到了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楚人求山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翻豆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掩耳盗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买椟还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刻舟求剑

历史的意义

历史从字面上看的意思是发生过的事情,通过文字记载的方式记录下来,使得后人可以对此有所了解。
我认为:
历史的存在可以让我们知晓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在出现相似情况时可以进行参考,使得我们少走弯路;
可以让我们从中总结事物发展的规律,并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与变革;
可以给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精神上的支持,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在人们了解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在面对困难时众志成城;
可以坚定我们的目标,在对未来彷徨与不确定时增强信心,确保不会迷失自己的道路;
可以从中汲取知识,更加从容地面对挑战。

历史主要起的是参考作用,他的作用是无形的,究竟是助益还是阻碍要看是被如何理解如何使用。在我看来,逃避历史就是一种逃避现实的做法,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是出于维护和谐的需要,可以是出于维护政权的需要,也可以是为了通过行为来获取更高的利益或是其他理由不一而足。


史上最厉害的小孩打架,竟是父亲怂恿 他父亲是谁

路过....关于这个的报道



图:沧州任丘两家长鼓励孩子“奋勇作战” 视频疯传
鱼儿 发表于 焦点房产网 沧州业主论坛 鼓楼上城论坛 2011-07-12 16:31:43标签:沧州论坛 沧州房产论坛 【顶楼】
近日,沧州市任丘一段名为《史上最厉害小孩打架》的视频在各大视频网站上疯传,让网友吃惊的是,拍摄者竟是两个打架小孩的家长——男孩的姨夫、女孩的爸爸。11日,记者与这名家长取得联系,对方称:“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我要让孩子从小就明白,面对欺凌要敢于出手,敢于还击。”

















  ■小孩打架 父亲边拍视频边助威



  视频中,两个孩子均是七岁模样,女孩身穿白色T恤红色背带裤,男孩着一身蓝色球衣。两人厮打不休,女孩不时上去抓男孩的脸,并拳打脚踢,最终男孩被打倒在地,哭喊不停。拍摄视频者不断地从旁助威,口中喊着“打啊!打啊!不是挺能打的吗!”两个孩子再次扭打在一起,男孩再次被打倒在地。这时路过一名约五十岁的黑衣妇女从旁劝阻,只听那男子得意地说:“一见面就打架,让他们打呗!这是我女儿!这是我外甥!”镜头中的男孩已经啼哭不止,口中流出鲜血,掉了一颗门牙。



  ■网友热议 人肉搜索拍摄者身份



  此视频上传至优酷网后,立刻被猫扑、百度贴吧等各大网站疯狂转载,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说孩子打架本是常事,但父亲不但不加劝阻,反而从旁助威,更把视频上传到网上,这种教育方式实在不能让人接受,而且视频中孩子打架的尺度已经完全超出一般孩子,这对孩子将来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孩子尤其是男孩,就应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教育,让孩子从小就学会防御自卫。更有“热心”网友通过视频信息推测出视频的拍摄者的真实身份,并在网上公布,该网友称视频的拍摄者名叫兰建国,是河北省任丘市一家名为“兰字号”饭店的老板。



  ■实地走访 旁人说俩孩子很可爱



  兰先生是否就是视频中边拍摄视频边助威的父亲?他为什么怂恿自己的女儿去打自己的外甥?又为什么将这样的视频上传到网上?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了网友口中的“兰字号”饭店。然而兰先生并不在店中,手机也联系不上,显然网上的“人肉搜索”已经对兰先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饭店张经理说,两个孩子很可爱,经常到店中玩耍嬉戏,打架是常事,不足为奇。当时老板的视频拍出来后大家都看过,只是说女孩很厉害,并没有太多反响,没想到在网上经网友炒作会闹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张经理还说,兰先生平时是很好的老板,希望网友不要再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弱肉强食 拍摄者称遇欺凌要敢于还击



  当晚,记者终于联系上拍摄视频的兰先生。面对记者的采访,兰先生口若悬河。他说,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女儿比外甥年长三月,但从小女儿性格彪悍,外甥性格懦弱,为了让男孩从小懂得捍卫自己的尊严,孩子打架从来不加劝阻,而孩子们经常因为橡皮擦、铅笔盒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当天拍摄背景是,孩子在姥姥家就有争吵,出来后仍然争执不休,直到打起架来。当天共打了三次,视频上传的是第二次,时长3分10秒。










  兰先生说,他培养孩子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因为自己来自内蒙古,承袭了游牧民族的传统,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要让孩子从小就明白,面对欺凌要敢于出手,敢于还击。



  兰先生的教育方式也与他的个人经历有关,十岁左右他也曾因为打架打不过别人而受欺负,后来在创业过程中也经历了一番艰辛,因此他更认识到必须让孩子拥有自卫的能力,才能在社会立足。



  当记者问到他为什么要上传这样一段视频的时候,兰先生回答道:“我只是想让大家看看,讨论讨论。没想到网友们都断章取义,只看到表象。”因为兰先生的个人信息已被公布到网上,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记者还采访了视频中男孩的母亲,也即兰先生妻子的姐姐。她说并不反对两个孩子打架,因为她孩子从小性格懦弱,但是在和表姐一起长大的这些年中,性格有了很大的改变,在班上已经没有人敢惹,有时候几个人都打不过他一个,他很赞同兰先生的教育理论。



  ■专家说法 用打架培养自强不可取



  教育专家认为,要培养孩子自尊自强自立,不应通过鼓励孩子打架的方式。首先,家长要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不能通过武力解决问题,凡事要讲道理,否则将来孩子在社会上一旦遇挫,很容易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等极端道路。其次,应鼓励孩子多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培养孩子的独立精神,让孩子在平时的锻炼中树立自信心,培养自强精神。最后,要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在对社会履行责任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的各种能力。


呼和浩特越狱事件的事件简介

2009年10月17日,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杀害了当班民警兰建国,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三道关卡,在最后出门时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怀疑。这几名逃犯打伤值班民警,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2009年10月20日,在林格尔县舍必崖乡台几村4名逃犯一人遭警方毙命,3人遭捕。媒体将这一事件成为呼和浩特10.17越狱事件。

呼和浩特越狱事件的越狱经过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正常组织罪犯劳动。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并将其捆绑,又将另一名当班民警兰建国残忍杀害 之后,一名罪犯穿上抢来的警服,其他3名罪犯换上便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几道关卡,在最后出门时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怀疑。这几名逃犯打伤值班民警,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   案发后,公安部立即发出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通缉4名越狱在逃犯,内蒙古公安厅也向全区发出通缉令,并根据线索,请求公安部指令山西省公安机关协助查缉越狱逃犯。监狱机关、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追捕行动。

有一个人从监狱脱逃,时间长达二十多年,若是被抓住了,该怎么量刑?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应当对脱逃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脱逃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所谓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监狱罪犯脱逃案例

太长我得讲故事了,加不加分你看了再说。
一、XX监狱服刑人员陈XX和徐XX,从二个月前开始策划越狱,用监狱里的车床加工,准备了自制刀具、绳索、飞虎爪等,这期间每天让工作师傅私带炒菜,利用夜间加班的时间,补充营养锻炼身体,直到越狱那天。用其准备的飞虎爪,爬上加工车间旁的三层楼,用绳索下到武警值勤的岗楼边,冲进岗楼,利用自制的刀具,连捅17刀,至武警死亡,再用绳索下高墙。由于绳索不结实,中途断了,二人从墙上摔下,陈XX腰椎骨折,徐XX小腿骨折。陈XX躲到附近面包车下,徐XX瘸跑到对面山上隐藏,都被赶到的武警和值班警察找到。六个月后,陈XX和徐XX由于暴力越狱,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死亡武警叫郭金阳,这可以从辽宁法制报的网站上找到。
二、XX监狱服刑人员李XX,每天注意大门出入检查,夜晚警察在监舍值班室休息时,衣服挂在值班室内,利用自己的盗窃技术,找开值班室门,偷取警服,换上警服从大门正当走出。后在点名时发现少人,武警在车站抓到李XX。当班警察被记大过,服刑人员李XX加刑4年。
三、刘XX是XX监狱本地人,利用关系,联系外协劳动,加工草编,由其亲戚开货车入监狱,装货后其藏在车中,越狱逃跑,后在基外地亲戚家抓获。李XX加刑3年,其开车亲戚判4年,协助其躲藏的亲戚判2年。
四、XX监狱加工车间服刑人员陈XX和王XX,多次注意下雨天电网停电,使用车间工具锤子和绳索,躲在工具房中,利用开门一瞬间,将多名服刑人员打死、打伤,然后用绳索投电网上,翻墙越狱,被当值武警发现,鸣枪。后二人被判死刑。
五、XX监狱陈XX以前会开吊车,利用监狱建筑新监舍楼的机会,中午装病去监狱医院,从监狱医院窗户爬出,到工地处偷取一套民工衣服,爬上塔吊,走过塔吊横梁,从钢揽滑下,越狱出墙外,在其过程中被武警发现,鸣枪示警,其落地后,跑入附近变电所,被后来赶到的武警抓获,加刑二年。
六、XX监狱服刑人员翟XX,长期做好越狱准备,准备便服一套,自己会车床加工,加工丝杆千斤顶两根,以去车间水房洗工作服为借口,从水房窗户爬出,撬开下水井盖,进入泻洪河道,河道出口处有两组钢筋栅栏,其利用自制千斤顶顶开两道栅栏,从泻洪河道越狱。其本身有一技之长和自立生活能力,脱逃10个月,在去XX市的车上被检查人员查出身份不明,后带走调查抓获,加刑4年。
累了。。。。。。。。。。。。。。。


呼和浩特越狱案件幕后的深层真相是什么?

呼和浩特越狱案件幕后的深层真相
10月17日下午,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越狱事件,4名重刑犯杀害1名狱警后潜逃。案发之后,内蒙古自治区12盟市6000多名干警参与抓捕。在这条新闻的最后,我发现还有这么一句话:目前,自治区政法委和司法厅成立了舆论报道小组,统一发布案情通报,以免造成恐慌和误会。(据10月19日《北方新报》头版)
……
正是因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关于此案舆论报道都被“高度统一”了。所以,作为内蒙古人,我只有通过网络媒体,才能看到国内其他媒体对于此事的深刻解读和细致剖析!
其中有一篇点击率很高的文章是《媒体还原呼市越狱案经过 引发监管六大疑问》,该文从凶犯所持刀具从何而来、监狱三人小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凶犯所着便装为何在之前的定期检查中没有被发现、红外线监控是否有用、监狱演习为何没有发现隐患、工人何以把守监狱大门这六点提出质疑,矛头直指该监狱的管理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和隐患!通过这六点质疑,我们不难看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管理存在着巨大漏洞和隐患!因此,我们可以不客气地说:这次越狱事件并非偶然,而是必然!如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四名重刑犯又怎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轻而易举突破重重把守,最终越狱成功?究竟是这四名犯罪分子过于狡诈和残暴?还是监狱的管理制度过于麻痹和疏漏?答案不言而喻!
可叹,一名正值壮年的干警就这样成为了凶犯的刀下之鬼!撇下了妻子和孩子,奔那世去了!又是一幕人间悲剧!
细心的观者可能会暗自思考,类似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这类问题,究竟是个别的还是普遍的?还有没有可能再次发生类似事件?而笔者的回答很简单:从上述媒体的六大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这六个疑问其实全部指向了一个问题,那也就是——人的问题!在整个事件中,狱方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他们的监狱管理制度为何不堪一击?逃犯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狱,其他的狱警又在做什么呢?……而所有这些问题又都指向了一个问题——这些人从何而来?
答案很简——除去一些老同志,基本都是招考而来!
笔者曾经参加了去年11月由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政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在用人单位中,就有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系统。按照某些人的说法,我可以说是“很幸运”地通过笔试,进入了面试。自从面试开始,笔者才深切地感受到——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考试!
据笔者的一个同事后来回忆,他在事前就知道自己面试肯定会如期通过!因为,坐在面试主考席上的,或者是他父亲的同事,或者是自己家的邻居,怎么可能不通过呢?按他的话说:只要笔试通过,之后就是一路绿灯!事实也果真印证了他的说法,他如愿进入了自治区政法系统某厅局,成为了他父亲的一名同事!按照所谓合理合法的渠道,实现了工作的“近亲繁殖”!
在之后的体检中,更是一片混乱!在中蒙医院体检过程中,用人单位的带队者早已经不知影踪,剩下的就是考生们各显神通,或者是找医生,或者是找护士,更有甚者直接倞动院领导!根本不用本人露面,体检表上就是一片“合格”印章……笔者体检当天,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系统的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的日子。笔者亲眼目睹在心电图检查室,一名考生与医生低语之后,悄悄递给医生钞票,因为我距离两人在2米左右,所以具体数额没有看清,只是看清了很熟悉的百元钞票。之后,这位医生走到检查床前,随手将一个合格考生的心电图又打印出了一张,递给了这位送钱的考生。一个体检合格的公务员就在这一瞬间诞生了!试想一下,如果他就在当天的越狱现场,让他去追逃犯怎么可能呢?就他心脏的情况,估计没跑几步就得死到半路吧?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完全没有商量余地的硬指标!但是,事实又是如何呢?今年四月,笔者在公务员入职培训中,就见到了本系统有好几位身高根本不达标的新同事也在录用之列!那种不达标,可不是差着一两厘米,而是明显就不在这个层次!莫非是特招?《公务员法》可没有特招的规定!据我的一位身高仅166厘米的同事回忆,在体检当天,他悄悄给了体检医生200元钱。自此,他的身高就突破了170厘米大关!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我们再回头看看这几名越狱犯的身高吧。其中,乔海强和高博身高172厘米,另外两人李洪斌身高173厘米,董佳继175厘米!而一个身高还不足170厘米的人民警察,究竟是该跟逃犯斗智呢还是斗勇?明眼人一想便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笔者“有幸”于今年四五月间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某厅局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终于揭开了这所谓“培训”背后神秘的面纱!这次培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成为了该厅局教育培训处大搞形象工程的机会!举例来说,就是为了迎接厅领导来合影,将近200位新录用公务员就在太阳的炙烤下练习了整整一个下午!其目的就是保证次日会议完毕之后,一分钟之内站好队形,以免领导等得太久,被晒得太久……军训会操应当只有一次,但是,由于第一次没有让某位厅级领导看到,所以又特意为这位领导组织了第二次!将近二百人在滚滚黄沙中上演了这一次专场表演!为了给厅领导献上一台精彩纷呈的演出,这将近二百人又在巨大射灯的照耀下演练了四个小时,汗水湿透了衣襟……而真正的体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去根本没有进行!就这样的人民警察,指望他们去保一方平安?难得的培训时间都浪费在了大搞形象工程!
在培训中为我们讲课的,除了自治区党校的一些专职教师之外,大多都是该厅局的一些领导。在培训过程中,专业知识一笔带过,没有什么斩获!而更多的时间都是吹牛!吹什么呢?其他兄弟单位的业务能力是如何之差,每一次都得请我们动手!他们单位穷的,哪有我们单位福利好?你们能来这个单位,就偷笑吧!多少人碰破头还进不来?你们知道我是怎么突击提拔上来的,给你们讲讲吧!……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就是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全新解读!试想,这样教育出来的人民警察,与一般的市民有何区别?我看,还不如一般市民吧?进入这支队伍伊始,就被这样洗脑!今后的工作中,他们所盯着的,究竟是犯罪分子的行踪还是手上的这只所谓的“铁饭碗”?
培训期间,说是全封闭,事实上却是全天候自由行动!所以,在培训期间,赌博者有之;夜不归宿者有之;擅自离队者有之;谈恋爱者有之;与教育培训处的负责人拉关系甚至行贿者也有之!这就是公务员培训啊!一个普通人就是通过专业培训才能走上公务员工作岗位!而我们的培训,究竟是培训了专业技能还是培训了不正之风?
更可笑的是,在培训期间,该厅局的主要领导先后到培训驻地看望大家。教育培训处的处长却说这是“接见”!好一个高级别的领导啊!真敢用词啊!这当然也无可厚非!可是,“接见”过程中的一些事情实在是不敢恭维!领导还没来,就必须打扫卫生,整理着装!忙了一下午,饭都没有吃!傻傻地等着,领导却不知影踪!解除警报!某日,据说是该厅局最年轻的一位厅级领导来到驻地看望大家!他来到我们宿舍与我所握手的那一刻,我分明闻得出他嘴里散发出的浓浓的酒气!之后,他在我们宿舍“训导”了十几分钟,满屋的酒气挥之不去……
培训期间,组织上还安排专人与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谈话,以便于安排今后的工作!这位负责人与我谈论当中,直接就问:“你的酒量怎么样?爱喝啤酒还是白酒?一次能喝多少?喝完什么反应?我们的工作性质可是需要经常喝酒,你行吗?……”一时间,我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中国是一个酒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家!所以,对于酒本身我们不应当有过多的抨击!可是,酒应该怎么喝?谁不应该喝?难道说会喝酒就是好同志吗?我们究竟是在考公务员还是在考品酒师?这些整天沉迷于酒精中的政法干警,指望他们去看管囚犯、追捕逃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请诸位好事者留心一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发生的政法机关执法人员与群众发生冲突的报道!这些人倚仗着手中的执法权,对老百姓们吆五喝六!颐指气使、不可一世!而他们有没有想过,养活他们的,正是这些普通老百姓,这些普通纳税人!就连他们身上穿着的那身被他们分外看重的“皮”,也是我们纳税人的辛勤劳动换来的!他们手中的“公权力”被他们用得变了形,我们却不能也不敢说“不”!
笔者曾经因为户籍迁移一事来到呼和浩特某派出所!但是接待民警以种种理由生硬地推托、拒绝受理。在奔波了十多次无果之后,笔者索性找到该所所长!推开门后,我所看到一幕是:所长将腿担到桌子上,光着上身抽着烟,满嘴的脏话正和两个坐在一边的人闲聊!笔者说明来意之后,所长一瞪眼:“谁负责找谁去……他妈的……”旁边两人也是一样的腔调:“还不快走?听不懂人话?……”而这个派出所门上悬挂的竟然是“全国文明派出所”的铜匾!而关门,而冠冕堂皇拒绝笔者请求的那位干警,正是被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过的某位“全国优秀民警”!我就纳闷了,这都是怎么选出来的?
笔者前几年曾经在路边逮住了一个卖黑车(自行车)的小贩。之后,其他小贩一起来帮腔,我们引发了争执。到派出所之后,其他小贩一口咬定笔者是要讹诈这辆自行车!……你们想象得到最终的结果吗?结果是,我被派出所无故扣留,直到我的家人来到派出所签字之后才把我领走!临走时,该派出所的一位副所长对我说:“你想要自行车就不能自己买一辆?”我闻之汗颜!而我事后得知,这位出言不逊或者说是说话不走大脑的派出所副所长居然还是呼和浩特公安局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曾经陆续接到过境外打来的反动宣传电话。作为一名公民,在接到这样的电话之后,我总是挂掉电话,并立即报告110。可我换来了什么?听听他们的回答吧:“下次你接到挂了就行了……你就是跟们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好的知道了你下次别接就行了……这种电话我也接到过没办法……你这个人烦不烦,跟你说了没办法!……”
我们冷静下来想一想,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就是这样的一只政法队伍,就是这样的一群“人民”警察!他们对得起那“人民”二字吗?现在出动了6000人追捕逃犯!你就是出动60000人又有什么用?如果案发当时有6个具有责任心的、合格的狱警,就完全有能制止这一起震惊全国的越狱案件!
平时,你们是怎么对待老百姓的?而现在又说:“有发现线索者请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我当年发现了线索,却被你们无故扣押了半天,我跟谁说理去?现在又让我们提供线索?试问——谁敢?
天罗地网之中,这四名逃犯终究没有逃离太久!一人被击毙,三人被擒获!似乎又应该拍手叫好了!又应该为公安干警歌功颂德了!而背后的这些隐患呢?有人注意到吗?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提高呢?又如何把好人员录用这道门槛呢?请我们的那些管理者,比如自治区政法委的邢云书记,请你们好好想想吧!你们的职责并不是组织什么舆论报道小组、统一宣传口径这么简单,而是应该思考如何从根源上、体制上管理好这支队伍!否则,此类事件必然还会再度发生!只不过九十年代的那两起越狱事件不像这一次如此惊动全国甚至中央,所以才没有引起你们的重视!我希望我的这些话能给你们泼一盆冷水,让你们清醒地看清自己!
最后,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两千多万人民恳请政法系统的领导们,请你们管理好自己的队伍吧!我也恳请那些已经利用各种途径进入这支队伍的干警们,请你们管好你们自己的言行吧!
我们百姓们,希望看到一片青天!真正的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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