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奇案要闻之“武汉杀人狂”张明高案,凶手恶贯满盈,后来怎样?
歹徒犯下凶杀大案,或是为财或是为色,而除了财色,还有着一种则是为了“报复”。常言道冤有头、债有主,但当一个人觉得处处都在欺负自己的时候,那他报复的就是社会,受其害者也不乏无辜之人。今天我们要聊的“武汉杀人狂”张明高就是这样一个报复社会犯下惊天惨案之人。1991年2月14日,当家家户户都在吃年夜饭的时候,武汉市汉口某橡胶厂却发生了一起恐怖血案,三名经警(经济警察:大型、重要企业事业单位的武装守卫力量)被人杀死在值班室,死者身上出现枪伤,更残忍的是三名死者均被砍下头颅。春节将至却发生惨案,警方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专案指挥部展开侦察。事实上,在这起案件之前,早从1983年开始,就已经接连发生多起枪杀案件。但由于受害者之间毫无联系,犯罪嫌疑人作案也动机不明,就像是临时起意杀人,案件侦破难以取得有效进展。直到1991年11月,一条重要线索终于出现,唐家湾7号来了一个新租户,行迹十分可疑。通过调查得知,此人名叫张明高,自称是个体户,但警方通过种种调查分析之后认为,此人有重大犯罪嫌疑。1991年11月20晚,警方开始抓捕行动。在房东的配合下,12名民警迅速冲入屋内,将正欲拔枪的张明高牢牢控制住。卸下其枪后警方发现,这把“六四”式手枪子弹已经上膛。经过审讯,张明高供出了自己同伙,随后警方迅速将犯罪团伙成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一网打尽。据交代,自1983年12月至1991年11月的8年间,张明高和同伙先后枪杀无辜、抢劫、盗窃,共作案36起,造成21人死亡,抢劫、盗窃财物达32万余元。而经过审讯调查,警方也终于得知张明高的作案动机。原来,张明高的父亲在其很小的时候便入狱,在其10岁时,母亲也因病去世,留下张明高兄弟姐妹五人,家庭的重担就这样落在了张明高和年仅12岁的大姐身上。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张明高兄妹姐妹几人不仅生活艰难,更受到周围人的冷嘲热讽,就算他去菜市场捡菜叶子也会被打骂。两年之后,张明高的父亲得以出狱,终于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丝希望,但这希望很快就又破灭了。其父在与人合伙办厂的过程中被合伙人设计,背负了大额债务,没过多久便郁郁而终,张明高的生活也再次坠入此前的困境。就这样,在充斥着大量嘲讽、偏见目光的生活里,张明高的眼中也只能看到这些阴暗的一面。到1983年,已经20岁的张明高拿着自制的手枪在武汉统一街,朝一50岁的男子后脑部开枪,将其打死。从这之后,张明高开始不断报复社会,觉得自制手枪威力不够,就盗窃了三支军用手枪;没有资金了就持枪打劫;一个人能力有限,就招募同伙……8年时间,张明高杀害了21人,而在被捕之后他还曾说过:如果没被抓到,我还有杀500个人,把仇人都杀掉。最终,犯下滔天血案的张明高被判处死刑。张明高的童年经历是可怜的,他的所作所为也是可恨的。人的偏见有多厉害?就像是一把无形的刀,能扎到人心中去,扔刀的人还会觉得自己没做什么。但就算命运不公,残害无辜之人最终也将是把自己送入地狱。
武汉悍匪张明高作案36起21人被害,为何8年后才落网?
1991年大年三十,在这一天湖北武汉市发生命案,三人被斩首。同年在一名房东的举报下,成功将张明高抓获。据他供诉在从1983年到1991年8年期间,伙同他人,共杀害21人,至于为什么犯案8年后才落网,其实主要是因为当时候的技术落后,查案手段比较有限,大多数人都在为自己的生活奔波,无心留意他人的细节等方面,才导致8年后,因房东疑心被抓获。房东起疑在发生命案后,张明高并没有选择躲藏,而是继续在人群中活动,在同年11月的时候,因为租住的房子,水管堵了,房东疑心是新来的张明高引起的,再后来发现粪便中有子弹,所以认定张明高可疑,于是报警,经审问,查出即是年三十的主犯人员。随即供处其他几个同党,再将之前8年间的犯案事实交待,由此揭开了一个长达8年的犯罪阴暗世界。幼时坎坷其实张明高也不是说生来就是穷凶恶极,在他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父亲早逝,因此也早早的踏入社会,在遭受众多白眼后,慢慢心理变得扭曲,也开始尝试杀人计划,如果不是当时房东细心,多看了几眼张明高,发现他很有嫌疑,说不定他现在还逍遥法外,继续行凶作案。冷漠行凶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张明高等人在犯案后,没有选择躲藏,而是选择光明正大的正常生活,其看重的是犯案时都是神不知鬼不觉,没有人发现,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更没有人怀疑到他头上,因为才没有选择躲藏,而是选择继续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在犯案的8年间,从没有人怀疑过自己,慢慢也就变得越来越冷淡。知道被细心的房东识破,这才导致自己被抓,最终张明高等人被判处死刑。
武汉砍头案悲剧警示了我们什么?
2月18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一条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42岁,湖北郧西人)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根据截止目前相关媒体的报道描述,事件的过程是这样的:武昌火车站边的小餐馆,三个外地人叫了三碗热干面,吃完后店老板姚某要收15元。22岁的胡某用四川话问姚某:“牌子上写着4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几块钱?”老板嗓门很大回答:“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然后二人就争执起来,并发生了身体接触。姚某多次推搡胡某。再后来,胡某冲到店内的案板上提起一把菜刀,挥刀就砍伤了姚某的一只腿和一条胳膊。姚某瘫软在地。但胡某已经杀红了眼,拎起姚某往屋外面拖,拖到一辆汽车边上,姚某靠在车上已经动弹不得,胡某对着他的胸口连砍几刀,又一刀削掉了姚某的头顶天灵盖,姚某倒地身亡后,胡某揪着姚某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连砍十几刀,生生把头颅砍了下来,还砍断了一条胳膊。事后,他还将满是鲜血的头颅顺手丢进垃圾桶内。这条“砍头案”新闻因其残忍和血腥,“1元钱引发的血案”激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有媒体评论说看到了“底层的沦陷”,因为底层社会的人失去了最后的道德底限;有媒体悲呼这个一个“人人互害”的社会;也有人看到了“规则被破坏后的悲剧”,规则就是规则,当一碗面比实际标价高,肆意加价必然会引发悲剧;还有人看到店老板不应“欺凌弱者”,多次出言不逊和推搡顾客,让顾客忍无可忍。有人同情受害者姚某,有人同情杀人者胡某。更多的人则表示,两位都不值得同情,因为受害者(店主)是讹诈加凌辱,而杀人者(顾客)是暴徒和2级精神病。因为1元钱凌辱他人的人格,“吃不起就不要来吃!”,推搡辱骂,无疑是此次杀人事件的导火线。 “你不把我当人,我就把你当畜生!” 更是很多人痛快反击的口头禅。我看见的是,关乎如何保留人与人之间最后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尊严比金钱更重要。小学生都知道。但是,当我们对待他人的时候,是否把人当人?我们是否以对待大写的“人”的态度来对待他人,维护他人最基本的尊严?人不是赚钱机器,人也不是被肆意被利用的炮灰和工具,更不是只需要食物的蝼蚁。人之所以成为人,和动物和机器有什么不同?根据《圣经》创世纪,人是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来造的,人背负了上帝的形象,折射了上帝美善的形象,上帝赋予了人神圣的尊严。当我们践踏人的形象,就是在践踏上帝的形象。如果不能回到人的形象根源问题上,那么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人需要尊严,我们也无法按照对待人的方式去对待人,无法去真正尊重人和爱人。当最后的尊严都被夺去和践踏,当最后的一点点尊严都被撕去,就为悲剧的爆发提供了各种可能。大到一个国家、机构小到一个个人,谁不看重他人的尊严,包括弱者的尊严,谁就可能品尝自酿的苦果。中国古人尚且崇尚“志士不饮盗泉之水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今天的我们到底怎么了?到处充斥着暴戾之气,我们常呼吁保护穷人或弱势群体的尊严,事实上,每个人的尊严都应得到尊重。谁是垃圾人和精神病?当然,被凌辱不能成为杀人者施暴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夺取他人生命的理由。犯罪嫌疑人残忍杀害店主,砍掉他的人头,粗暴的反击,割下人头扔在垃圾筒,如同对待宰杀的牲畜,也是一种对人尊贵形象践踏,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然而,悲哀的是,最新的媒体报道说杀人者是2级精神病,性格内向暴躁等等。于是,很多人和自媒体把武汉杀人者当成“垃圾人”,自媒体们呼吁人们 “躲开垃圾人”。这几年“躲开垃圾人”的文章长久不衰地风行朋友圈,说明大家都只看到了别人是垃圾人,别人是精神病,却忽略了自己。垃圾人也好,精神病也罢。人类的罪性-骄傲、贪婪、愤怒、仇恨等潜藏于每个人内心,包括所谓正常人,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非垃圾人”。因为,在全能公义的上帝眼中,没有一个义人,我们都是“垃圾人”,躲得开别人,能躲得开自己吗?在一个追求功利实用、趋炎附势的时代,不论什么人,即便是精神病,我们都应守护他们的尊严,而不是分别对待。杀人者和被杀者,都值得同情。而看客们,请不要再审判了,因为我们都一样。“守护人最后的尊严” 不是呼喊一个口号那么简单,也不应只是成为一种礼貌和习惯,而应成为一种信仰,深入我们的骨髓,让我们以对待人的方式来对待人。恨人就是杀人,也许我们没有拿起那把菜刀,但我们的恨在上帝眼中就是杀人。请让尊严覆盖人的形象,让我们每个行动每句话能折射那位造物主的形象。只有福音,才能开启我们蒙昧的心眼,看到罪的可怕;只有福音,才能软化我们刚硬的心;只有福音,让我们效仿基督的爱,去爱周围的人。没有福音,我们不会把人当人,没有福音,我们会把全世界的人都当成垃圾人,没有福音,我们不过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因我们亏缺了造物主赋予我们尊贵的形象。
武汉砍头案悲剧警示了我们什么?要怎么预防这种事发生?
警示我们:当最后的尊严都被夺去和践踏,当最后的一点点尊严都被撕去,就为悲剧的爆发提供了各种可能。要预防这种事的发生就要做到,“守护人最后的尊严” 不是呼喊一个口号那么简单,也不应只是成为一种礼貌和习惯,而应成为一种信仰,深入我们的骨髓,让我们以对待人的方式来对待人。1、尊严,是一个很神圣的名词,它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代表了人的崇高的感情在里面。2、尊严是人的一种自我信仰,即人对自己的肯定和赞扬。 但对与=于人的尊严应如何评价,个人有个人的标准,也许有的人做了有失尊严的事,别人会对这种人感到厌恶和反感,但真正觉的失没失掉尊严还是自己,也只有自己才有用尊严惩罚自己的权利。 3、尊严是人的灵魂,是用生命来捍卫的!
武汉砍头案受害人家属是怎么回事?
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东因每碗面1元钱的差价,与面馆老板姚某发生纠纷,随后持面馆菜刀,将姚某头颅砍下。3天过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已被曝光,其持有四川省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残疾类别为“精神”,等级为二级,而死者姚某的身份信息却曝光较少。姚某究竟是否如网上所说,“性格暴躁,对比自己更弱势的人很傲慢”?当天他缘何会对胡某东说出“吃不起就莫吃”的话?20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姚某的租住处,对他的家属和朋友进行采访。弟弟去世后 他当了10年挖煤工人事发3天后,姚某面馆外的警戒线已拆除,大风刮得红色招牌呼呼作响。这里距离武汉市武昌火车站东进站口不过200米,但因地处偏僻,周围行人并不多,如果不是路边有一辆警车停放,许多人并不知道一件骇人听闻的血案曾发生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面馆里。几位上了年龄的邻居坐在面馆旁的长凳上,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姚某的亲属和朋友,被禁止在面馆前烧香和摆放花圈。他们把花圈安放在了姚某租住的小屋门口。这是一间破旧的3层砖房,姚某和另一位租户合租一楼。房间并不大,摆设也很陈旧,屋里坐满了姚某的亲人和朋友。熊先生是在姚某出事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他和姚某都是湖北十堰市郧西县马安镇下河庙村人,从小就是朋友。他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姚某生于1975年,今年42岁,开这间面馆刚好一年时间。“他(姚某)有兄妹3人,我看这几天的新闻说他有3个孩子,那是错误信息,他只有一个儿子。”熊先生说,姚某在家中排行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妹妹目前也在武汉做小生意,弟弟则早在1998年因为救一个落水伙伴而去世。“他弟弟去世后,父母气病倒了,为了给父母治病,他后来到河南和山西的煤窑挖煤,一干就是10多年,再后来又去工地上当建筑工人。”熊先生说。欠债20万元 离婚后抚养独子姚某的另一位同村老乡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2000年过后,为了照顾父母,姚某没再去省外的工地上打工,而是选择了距离老家较近的武汉找工作。“就是在火车站帮人卸货,偶尔也在餐饮店帮人做早餐,挺辛苦的。”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说,因为姚某只有小学文化,所以只能靠力气吃饭,每月也赚不了多少钱。“他父亲和母亲心脏上都有问题,母亲因为弟弟去世,双耳失聪;父亲后来因为风湿关节炎严重,双腿也出了问题,行动不便。为了给父母治病,他欠下20多万元钱。”这位女士说。熊先生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姚某在武汉打工时,经人介绍,与同是郧西县的前妻结婚,两人婚后生育一子,但后来不知道何故,大约在5年前离了婚,儿子判给了姚某。此前,姚某在武汉其他地方打工,儿子在武昌火车站附近的小学上学。为了方便照顾儿子,去年,姚某决定在儿子学校附近租个铺面开面馆。父子俩就住在面馆附近租来的房屋中。朋友称其性格温和 节约且有规划2月18日这天,因为一句“吃不起就莫吃”,姚某在面馆内激怒了食客胡某东,胡后来用面馆内的菜刀将姚某砍死,并砍下其头颅扔进旁边的垃圾桶,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血案。案发后,网络上出现了“姚某性格暴躁”、“姚某长期受欺辱,所以对比自己更弱势的人很傲慢”的说法。对于这样的评价和猜测,姚某的家人和朋友都难以接受。姚某的妹妹案发后,由于忙于配合调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并未在家中见到她。姚某70多岁的父亲从十堰市赶了过来,但为了避免老人家过度悲伤受到刺激,朋友和邻居们对他撒了一个善意的谎——“姚某因为大脑出血猝死”,而姚某还在老家的母亲,朋友们则告诉他“姚某还在医院救治”。“他的性格,除了他父母和妹妹,我们是最了解的。”熊先生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姚某身材并不高大,不到170厘米,“性格很温和,和他认识几十年了没见他打过架,周围邻居对他评价也很高的,不信你去问邻居”。另外一位姚某的亲友则打开他的卧室房间,指着铺得较为整洁的床铺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姚某平时是个很自律和节约的人,“你看他的房间,连个布衣柜都不舍得买,唯一的家用电器就是一个电饭锅,墙上的空调都是房东买的,他挣的钱全花到孩子和父母身上了”。在姚某的卧室内,记者注意到,生活用品的确较为简单,但整个房间的摆设确实比较整洁。靠窗的墙角一溜放着4个行李箱,其中一个已经破损,另一个则写着“秋装”。“他是的确有规划,想认真赚钱干点事的人。”熊先生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今年春节,他邀请姚某到他家吃饭。当时姚某还告诉他,面馆生意不算太好,但每天毛收入能有四五百元,“他还想多赚点,早日把债还上”。食客因每碗面1元钱差价将面馆老板砍伤致死据武汉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今天(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昌区武南一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武昌车站砍人男子有精神残疾 去亲戚家拜年带菜刀据胡某叔叔介绍,去年下半年,胡某在一位亲戚家玩耍时,与一位同辈的表亲打了一架,但身高只有1.60米的胡某没打赢。今年春节,胡某再去亲戚家拜年时,居然悄悄带了两把菜刀。“幸好被人及时发现夺了下来。”其叔叔现在想来,也觉得后怕。
求武昌砍头事件原图
刚看到昨天,武昌火车站发生了恶性杀人事件,在网上找了找新闻,最详细的版本是天涯楼主叫o0涟漪0o在娱乐八卦中发布的信息,我觉得这个版本较为真实可信,我相信一个22岁出门打工的年青人是个正常人,是受到了严重刺激,才会像个野兽一样去砍下一颗人头,信息转录如下: 还原武昌火车站砍头事件:老板多收三元嫌犯砍十几刀 寒山寺13分钟前 昨天,武汉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一条消息: 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42岁,湖北郧西人)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简单的警情通报背后,是一起无比残忍血腥的暴力事件。 媒体迅速赶到现场,还原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记者赶往现场) 武昌火车站东广场附近,是一片城中村,叫武南一村,里面开着许多小旅馆,小餐馆,主要为过往的外地旅客服务。姚某是湖北省十堰市陨西县人,一年前来到这儿,在武南一村71号临马路的门面开了一家炸酱面馆。面馆面积不大,十几平方米左右。 姚某出生于1975年,与前妻育有三个子女,几年前夫妻离婚了,姚某带着12岁的幼子在武汉生活。一年前,因为孩子要在武南一村附近的晒湖小学上学,他就把这个店面盘了下来,卖炸酱面和热干面。他做事很能吃苦,虽然下的面条味道一般,但还是可以勉强维持生计。 (姚某的面馆) 本来他平时还请了一个帮工的,因为刚过完春节不久,店里生意有些清淡,帮工暂时还没有来上班,店内只有他一个人。 今天中午12点左右,有三个年轻人来到店内,点了三碗热干面,坐下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据事后附近的街坊邻居们推测,可能当时姚某凭经验,已经判定这三个小伙是外地人,路过这儿的。所以在收面钱的时候,本来招牌上写着四块钱一碗的热干面,他收了五块钱一碗。多收了三元钱。 其实姚某这样做也有出处。春节前,一些坚持营业的小食店理发店等,会把单价适当提高一点,一般情况下顾客也会理解。姚某在春节前就已经把每碗面提高了一元钱。现在已经过了正月十五了,他可能还没来得及把价格跌回原价。 三个人中,有两个人没有言语,只有22岁的胡某用四川话向老板提出了异议,“牌子上写着四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几块钱索?” 可能心情正好不太爽,姚某用平时习惯了的大嗓门当即把小伙子吼了过去:“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胡某与他争执了起来。激烈的时候,姚某一把掐住了胡某的脖子,把他抵在了墙上,被胡某的两个同伴劝扯开了。 不知什么原因,本来已经完了的这件事,又起了高潮。姚某和胡某又开始争执起来,而且越来越激烈,胡某再次被姚某揪住衣领抵在墙上。 再后面发生的事,太突然,太血腥,致使胡某的两个同伴都没有反应过来。 综合现场多个目击者的描述,当时的场景是这样的:胡某冲到店内的案板上提起一把菜刀,挥刀就砍伤了姚某的一只腿,和一条胳膊。姚某瘫软在地。但胡某已经杀红了眼,拎起姚某,往屋外面拖,拖到一辆汽车边上,姚某靠在车上已经动弹不得,胡某对着他的胸口连砍几刀,又一刀削掉了姚某的头顶天灵盖,姚某倒地身亡后,胡某揪着姚某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连砍十几刀,生生把头颅砍了下来,还砍断了一条胳膊。事后,他还将满是鲜血和脑花的头颅顺手丢进垃圾桶内。 (现场十分血腥) 整个暴行过程,只持续了几分钟。 在暴行进行过程中,附近围拢了许多人,但也没能来得及阻挡这一切。一是事情发生得太快了,大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二是歹徒已经杀红了眼,手拿带血的菜刀,手无寸铁的群众也没有人敢上前阻止。不过人们也没有站着不动,现场同时有50几人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迅速赶到,将歹徒当场控制。 (警察赶往现场) 事发后不久,姚某的妹妹赶到,她就住在附近。看着哥哥的惨相,号啕大哭。 姚某的11岁的儿子依偎在姑姑怀里,惊恐得不停抽泣。 围观的街坊,也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不少人在指责暴徒凶残之余,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姚某的面馆外聚集了很多人)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说,“我活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凶残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呀,把人当鸡当鸭一样宰杀,只有禽兽才做得出来,丧尽天良啊……” 看着这新闻心痛,不由得想起去年下半年出差到厦门,现场看到类似血腥的一幕,一个流浪汉走在我们前面,突然从街边店铺冲出一光着上身的男子,从后面追上去,举起一块砖头朝着流浪汉头部重重砸下,砖头断裂声中流浪汉应声倒地,接着是拳打脚踢,紧接着又一是名光着上身的男子拿着凳子冲出店铺,跑过去举起凳子就砸,没两下,这名男子也倒在地下,腹部鲜血长流,再一看哪流浪汉也是满地鲜血,惨不忍睹,而后警车,而后救护车……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是谁写的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是夏明翰写的。夏明翰(1900年8月25日—1928年3月20日),字桂根,湖南省衡阳县人,出生在湖北秭归,12岁随全家回乡。1917年,出身豪绅家庭的夏明翰违背祖父心愿报考新式学校。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并负责农委工作。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极力主张武装农民。1927年春,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6月,调回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中共八七会议后,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10月,兼任平(江)浏(阳)特委书记。1928年初,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3月,在汉口被敌人逮捕。1928年3月20日(农历2月29日),夏明翰在武汉汉口余记里被杀,时年28岁。夏明翰是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烈士。2009年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诗人萧三回忆说:“夏明翰同志党性很纯洁,没有一点花招,扎扎实实,不说假话。要说他的性格、脾气,四句诗完全可以代表,是真心话,没有做作,很难得的就是他这言行一致。”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下一句是什么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意思是:砍掉头颅并不可怕,只有我的信仰共产主义是真理。充分表达了诗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为真理、为理想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一个革命者对人民、对革命的耿耿丹心。【出处】《就义诗》——近现代·夏明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译文】砍掉头颅并不可怕,只有我的信仰共产主义是真理。把我夏明翰杀了,还有大批的革命后代。扩展资料1、《就义诗》创作背景夏明翰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1928年2月8日被捕。在狱中敌人企图收买他,他毅然拒绝:“办不到。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决不放弃我的信仰。”敌人对他严刑拷打,他宁死不屈,敌人无计可施,恼羞成怒,杀害了夏明翰同志。临刑前,凶手问他有无遗言,他挥笔疾书,写下了这首气壮山河的诗篇。2、《就义诗》鉴赏这是一首五言诗。诗的前两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充分表达了一个共产党员为真理、为理想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一个革命者对人民、对革命的耿耿丹心,闪烁于诗的字里行间。后两句“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表达了作者对前途乐观,对革命必胜的坚定信念。作者坚信:自己的血不会白流,无数革命志士会接过他的枪,继续战斗,去迎接灿烂的黎明,被压迫的人民一定能够获得解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一定能实现。读罢此诗,我们仿佛看到作者面对死亡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以及怀着对同志的期盼和对革命事业的坚定信心。昂首阔步走向刑场。3、《就义诗》作者介绍夏明翰(1900—1928),字桂根,湖南省衡阳县人,出生在湖北秭归,12岁随全家回乡。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并负责农委工作。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极力主张武装农民。1928年初,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2月,在汉口被敌人逮捕。1928年3月20日(农历2月29日),夏明翰在武汉汉口余记里被杀,时年28岁。夏明翰是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烈士。2009年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