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书

时间:2024-06-09 03:41:30编辑:奇事君

房屋认购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认购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那么房屋认购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
  以下是房屋认购协议书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认购协议书
  甲方(卖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机构:
  乙方(认购方): 住所: 证件名称: 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认购甲方预售商品房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认购甲方预售的 号楼 号房屋,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框剪结构,层高为 米。该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登记面积以政府部门核定面积为准)。
  2、甲、乙双方约定房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元, 总金额 元。购房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由双方按照交易习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3、该房屋的交付条件为:符合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包括装修)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4、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前。
  5、乙方在订立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购买认购房屋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购房款。
  6、甲、乙双方商定,认购期为 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 售楼中心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格式合同)。
  7、在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期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8、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有权另行处分本协议所涉房产。
  9、甲方声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抵押于银行,甲方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合理期限内解除抵押,以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前办妥房产权属登记手续;本项目的地下车位(库)不作为公共分摊面积,因此所有权不属于业主,甲方有权对车位(库)进行处分。
  10、本协议未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按下列先后顺序确定: (1)甲、乙双方另有的约定; (2)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及文件; (4)格式合同确定的条款; (5)商品房买卖交易习惯。
  11、因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由 仲裁委员会裁决。
  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关于房屋认购协议书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全文>>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在什么情况下签房地产认购书?
  买新房,地产商说,房子选定后,直接签预售合同,然后签正式合同。
  需不需签认购书呢?签认购书有什么好处?
  中顾网律师回答:
  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全文>>
  ◇房地产认购书样本
  认购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开发企业):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购房者):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全文>>
  ◆相关链接:
  ◇房屋认购协议怎么写
  科教园新庙社区灾后建房有偿安置认购协议
  编号:__________
  甲    方:绵阳市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解决灾后群众住房问题...全文>>
  ◇什么是房屋认购协议书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认购协议书的效力

认购协议书的效力: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认购协议,双方就负有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买卖合同而进行磋商的义务,只要当事人为缔结买卖合同进行了磋商,即履行了预约义务,因此,只要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了房号和价格确定方法,并可以据此确定面积等事项,或者能够确定房屋总价款,那么就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的必要条件,开发商便负有为认购人保留预订的商品房的义务。买房的认购协议,只是意向性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也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购房认购协议怎么写?

房产认购协议需要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合同履行期限、定金及违约责任条款,签订时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等。【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认购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协议书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认购协议书中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构成预约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很多购房者认为,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只有最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而认购书并不是正式合同,充其量也就是意向书而已,并不具备合同的约束力,因此,认购书中所列定金罚则自然也没有约束力,因此在签署认购书时置认购书中的有关违约责任于不顾,致使在认购书的履行当中出现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认购书具有何种法律性质,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分析。认购书是一种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约的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其存在也符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了有效合同具备的四个构成要件:1.合格的主体;2.真实的意思表示;3.内容合法,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形式合法。分析认购书不难看出认购书具备上述合同构成的四个要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相应约束力。二、签认购书有什么法律性质通过对认购协议书法律性质的分析,可知认购书是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认购书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确保买卖合同日后的签订及履行。对于购房者而言,可以约束开发商为其保留看中的房屋,在一定时期内不向他人出售,实际上是取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避免只收取定金,不签定认购协议书的法律后果。对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约束力,购房者不能在一定时期内签订正式合同,致使双方交易受阻。三、签定认购书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市建委制定的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该文本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按照该条款,如因合同条款原因未达成协议的,认购书自动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定金。四、应按时与开发商协商合同认购书中一般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人应按时前往,否则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示范文本第五条就规定:"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该时间的规定。如果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与开发商商谈购房合同,一定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经常会出现认购人不能按时签约的情况,购房人一定要与开发商协商,取得其同意。同时,还应让开发商给予书面确认,认可延期谈判,并约定谈判的具体期限。房地产合同相对比较复杂,须谈的事项很多,有时须历经数轮,持续很长时间,为避免日后因条款原因无法签订合同情况下退还定金方便,最好在合同正式谈判之前要求开发商出具购房人前来谈判的书面凭证。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购房时签订认购书是一种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在签订合同时要看清楚相关条例。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需要找律师咨询,请咨询华律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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