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什么好处
说白了,国家基本药物主要是面向基层的,选择疗效确定,价格相对便宜,能保障供应的药物作为基本药物,在国家层面推广开来,使人民受益。
目前是2012版基本药物,相比2009版增加了品种数量,优化了目录结构,增加了特殊人群适宜品种和剂型等。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医改,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互联互动;有利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有利于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特别是重大疾病防治;有利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满足基本用药;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导向,促进药品企业优化升级;有利于推动医药科技创新。
2012年版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2012年版目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品种数量,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等类别,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三是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520种药品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个,尽管目录品种数量增加,但与2009年版目录307个品种涉及的剂型780余个、规格2600余个相比,数量明显减少,这对于指导基本药物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定价报销、全程监管等将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版目录充分注重了与其他政策的有效衔接。一是注重与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相衔接,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现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比较好地代表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二是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衔接,确保了基本药物高比例报销。三是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相衔接,并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四是注重与重大疾病保障用药衔接,目录收录了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基本满足重大疾病临床基本用药需求。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国家基本药物就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中国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2018年9月,调整后的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由原来的520种增至685种,包括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扩展资料李克强总理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拟调入的187种药品中,有肿瘤用药12种,其中靶向治疗药品6种;有临床急需儿童药品22种;纳入了全球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没有比生命健康更大的事。”总理说,“各有关地方、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群众安全放心用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要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并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简介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已经2012年9月2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同时废止。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主要先由基层医疗机构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