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政府

时间:2024-05-29 12:21:28编辑:奇事君

琼海市人民政府

琼海市人民政府是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琼海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对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琼海市人民政府在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琼海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为:(一)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琼海(东部区域中心城市)政策措施。(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五)推动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及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琼海(东部区域中心城市)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根据督查结果提出问责或激励建议。(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七)负责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八)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十)负责信访工作,办理市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十一)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及办公用房建设、维修项目审定等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购置、处置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琼海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府机构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负责起草或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公文稿。负责起草或审定上报给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文稿。(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市政府部门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四)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五)负责办理上级政府系统文电收发运转和市政府文件材料归档、机要通信工作,管理市政府印鉴。(六)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未能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七)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市重点项目协调。(八)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须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九)负责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有关市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处理工作。(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一)负责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方面的工作。(十二)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十三)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十四)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综合性文稿。(十五)围绕市政府工作中心,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研,提出供市政府决策的方案和政策性建议。(十六)研究全市经济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十七)负责市政府的新闻事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十八)负责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十九)负责市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二十)负责管理市政府办公大院和大院的后勤服务保卫工作。(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办公室和市直机关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琼海市农林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农业、林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划、计划。(二)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及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三)指导全市农业产业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协调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负责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指导产业化,集约化生产;参与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和中长期需求计划;参与研究制定、组织、协调、监督“菜篮子工程”。(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五)指导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工作;指导花卉苗木产业工作。(六)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全市森林的分类及分类经营;依法管理全市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自然保护区。(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监督农村能源建设资金使用。(八)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全市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全市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九)组织指导全市农林科技开发研究,推动农林技术进步;负责重点农林科技项目的遴选和实施。(十)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种子、苗木、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组织协调全市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组织全市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监督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十一)组织指导畜牧业生产发展;组织畜牧兽医行业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全市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工作;负责饲料资源的开发和饲料行业的管理工作。(十二)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农用地、林地纠纷。(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安排和监督各种扶贫资金的使用。(十三)对所辖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等工作方案,实施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三)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保障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四)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五)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镇实施公务员制度,并依照有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六)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指导推荐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七)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组织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海南省优秀专家,并对其进行宏观管理;引进优秀人才;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八)依照政策规定抓好城乡就业工作,拟定本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九)综合管理全市职业分类、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组织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培训;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一)组织实施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十二)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十三)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的有关事宜。(十四)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和意外类伤亡事故统计,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琼海市卫生局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琼海市商务局琼海市外事侨务办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二)负责全市临时因公出国(境)审批或审核工作和办理有关护照、签证等其他领事业务。(三)承办邀请和接待外国官方代表团及重要外宾、华侨华人和港澳地区重要人士来访事宜;承办市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务;负责本市对外缔结友好关系工作和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四)负责协调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在本市举行的重大国际活动并组织策划本市相关活动,协调市内单位和人员参与国际活动。(五)负责协助领事保护工作和相关涉外案件,提出涉外安全工作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宣工作,协调国(境)外媒体在本市的采访活动。(六)依法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开展海外联谊、交流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合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协调彬村山华侨农场及难民接待安置和管理工作。(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在本市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和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八)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各镇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引进外国智力工作。琼海市统计局琼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全市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布局,作好项目备案、登记、审批与跟踪服务;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审核市财力基建项目概算,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概算控制和复审工作审核;参与管理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监督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对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协调本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五)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引导和协调一、二、三产业政策的实施。(六)提出全市城镇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区域经济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和指导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七)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物价管理监督工作。(八)做好全市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九)研究做好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能源发展工作。(十)拟定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规定,在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权限内、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监督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检查管理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承担全市各级政府和全市各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受理不服价格部门处罚而申请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负责《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收费年审工作;负责对刑事及非刑事案件中扣押、没收、收缴的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应税(抵税)物价格鉴定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负责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及价格纠纷调解;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分析、监测、预警和监控;负责部分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和管理工作;建立价格监督制度,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趋势,传递国内外价格信息,开展价格咨询服务;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检查指导各乡镇的价格工作。(十一)做好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琼海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琼海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琼海市公安局琼海市规划建设局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二)负责全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三)参与组织全市海域勘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海域(包括海岸带、无居民海岛)使用,按规定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四)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管理。监管全市海洋渔业捕捞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实施海洋捕捞强度控制方案、渔业许可制度、伏季休渔制度和指导渔业资源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水产养殖种苗的管理;管理内陆水域、浅海滩涂渔业开发利用工作;拟定和颁发水产品的质量标准。(五)负责全市海洋环境与渔业水域环境监督管理及保护工作。拟定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负责全市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六)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信息综合、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发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状况公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业海上搜救工作。(七)负责全市海洋监察、渔业船舶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行政管理职能,管理全市海监和渔业执法队伍。(八)负责海洋与渔业基础数据和信息管理工作。(九)组织指导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有关海洋与渔业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镇海洋与渔业工作。琼海市水务局琼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旅游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和行业有关旅游标准,统筹全市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推行标准化服务。负责A级景区、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和旅游标示体系规划和建设;协调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工作。(三)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四)编制旅游资源的功能区规划和配置;实施全市旅游资源保护,组织旅游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核工作。(五)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六)参与管理全市发展旅游产业相关投资计划,促进和引导本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七)负责实施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综合协调、指导旅游安全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和旅游行风建设。(八)依法审核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实施备案管理;负责景区内导游的考核管理,指导本市旅游协会和旅游中介组织工作。(九)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镇旅游工作。琼海市财政局琼海市教育局琼海市民政局琼海市交通运输局琼海市审计局琼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琼海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市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的发展规划、计划。(二)负责管理、指导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运输、消纳等的管理;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地的规划、定点和监督管理。(三)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工作;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验;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改变公共绿化的审批。(四)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行政监督实施;负责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监督管理。(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临时占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取缔占道农贸市场、夜市、摊区的组织工作。(六)负责审批、管理市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工作;负责对利用占用城市空间而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研究拟订城市照明的管理办法;负责城区路灯规划和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的监督管理。(七)负责组织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挖掘、依附城市桥梁埋设或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监督管理。(八)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受理市民有关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九)负责组织市容环卫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外商投资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十)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燃气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设施、燃气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琼海的政府领导

中共琼海市委领导人市委书记符宣朝 主持市委全面工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宁虹雯 主持市政府党组工作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张忠惠协助书记处理市委日常事务。负责政法委工作。分管法院、检察院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张凤祥主持公安局党委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小敏主持市纪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琼海政府有什么部门

  一般地方政府都有以下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分行政和事业两部分。
  行政部门设置党政办公室、财经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三个部门;事业部门设置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水利站和乡镇企业站等五个部门。
  每个部门的职责都是不同的。
   一、党政办公室: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机关的工作制度;2、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会务、保卫、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等工作;3、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4、受镇党委、政府的委托,联系和协调文化广播电视站、人民武装部、青年团、妇联等工作;5、办理镇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经办公室:1、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煲扬,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农村救灾救济、劳务输出、殡葬改革、行政区划等工作;2、负责协调公安、司法、综治、土地城建、环保、计划生育、工商、税务、镇企业、水电等部门的工作;3、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制定辖区各种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培育税源,发展财源,并组织实施。

  三、农业办公室:1、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农村工作计划、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农产品产量预测和农业信息工作,组织推广各种农业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搞好农业增收示范点建设,达到科技兴农。2、具体负责协调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水产、特产、农机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和综合性事务,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做好农业科技种养、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农业服务中心: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种植技术及试验示范,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建立完善农村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办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计划生育服务所: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负责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和节育技术服务,负责药具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对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帐。

  六、文化广播电视站: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俗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办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水利站: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本区域水资源;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水利和水土保持的区划,规划各项小型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负责节水节能先进经验和其它科技成果,普及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的科学知识;依法负责组织收缴水费;负责上级下达的和当地筹集的水利、水土保持经费和水利劳动积累工的安排、使用、监督和决算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水土保持和农田基本建设;协助调查处理水事纠纷和案件。

  八、企业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做好财务、统计、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指导企业的科技进步及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协调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指导企业开展经济合作,促进横向联合,总结推广企业发展与改革经验,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


海南琼海公租房进展

亲,关于海南琼海公租房进展的情况,据最新消息,琼海市正在积极推进公租房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目前,建设工程已经全面开工,预计到2023年前全面交付使用。据介绍,琼海公租房选址位于南洋化工厂和启明星河谷两个地方,总占地面积约为67亩,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共规划建设1000余套公租房。同时,琼海市还探索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启动了多项惠民住房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更实惠的住房保障服务。【摘要】
海南琼海公租房进展【提问】
亲,关于海南琼海公租房进展的情况,据最新消息,琼海市正在积极推进公租房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目前,建设工程已经全面开工,预计到2023年前全面交付使用。据介绍,琼海公租房选址位于南洋化工厂和启明星河谷两个地方,总占地面积约为67亩,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共规划建设1000余套公租房。同时,琼海市还探索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启动了多项惠民住房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更实惠的住房保障服务。【回答】
申请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提问】
亲爱的,关于海南琼海市的公租房,具体申请条件可能需要查阅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或者网站。一般来说,海南琼海公租房申请条件通常包括:1.符合当地户籍、居住年限和缴纳社保等具体要求;2.家庭收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最高限额;3.无产权住房或住房条件不符合当地相关规定;4.其他可能存在的具体限制条件等。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收入证明、其他证明等。具体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租房管理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回答】


海南琼海公租房进展

尊敬的您,关于海南琼海公租房的进展,目前情况如下:琼海市政府已经启动了公租房建设计划,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建设一批公租房,以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据了解,这些公租房将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群。目前,琼海市政府已经开始了公租房的选址和规划工作,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具体进展。同时,琼海市政府也在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以保障市民的住房权益。总之,海南琼海公租房建设的进展是积极的,市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住房问题,相信未来会有更好的发展。【摘要】
海南琼海公租房进展【提问】
尊敬的您,关于海南琼海公租房的进展,目前情况如下:琼海市政府已经启动了公租房建设计划,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建设一批公租房,以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据了解,这些公租房将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群。目前,琼海市政府已经开始了公租房的选址和规划工作,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具体进展。同时,琼海市政府也在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以保障市民的住房权益。总之,海南琼海公租房建设的进展是积极的,市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住房问题,相信未来会有更好的发展。【回答】


琼海民政局上班时间

法律主观:在 琼海 地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这段时间之内向当地的民政局提交办理业务,一般在 海南 地区是没有季节时令区分办理时间的。关于琼海民政局 结婚 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琼海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 法定节假日 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二、琼海民政局结婚条件(内地居民结婚) (一)申请 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琼海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 】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琼海地区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不分冬季和夏季,直接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到下午6点这段时间内,向当地的民政管理部门提交办理就可以了,然后在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海南民政局上班时间表

三亚市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河西路(文体局一层8号) 三亚市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38214100 三亚市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海口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海口市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68620925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五指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五指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五指山市冲山镇球场旁 五指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86622286 五指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万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万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万宁市人民中街62号民福大厦 万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62236116 万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白沙县荣邦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白沙县荣邦乡政府 白沙县荣邦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27663051 白沙县荣邦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定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定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南路86号 定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63828005 定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东方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东方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东方市东府路市委办公楼2号楼一楼 东方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25505378 东方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临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临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临城镇解放路2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临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36287111 临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琼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琼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琼海市嘉积镇兴海路行政服务中心 琼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62925830 琼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屯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屯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屯昌县锦绣大道1号屯昌县民政局 屯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61839558 屯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万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万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万宁市人民中街62号民福大厦 万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62236116 万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文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文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文昌市文城镇文中路14号 文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898-6323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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