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23-12333。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职能转变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重庆市介绍简称“渝”,别称山城,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重庆地处中国西部、长江上游、内陆西南,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国家物流枢纽,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89年,宋光宗赵惇先封恭王再即帝位,自诩“双重喜庆”,重庆由此得名。重庆是“红岩精神”起源地,巴渝文化发祥地,“火锅”、“吊脚楼”等影响深远;在3000余年历史中,曾三为国都,四次筑城,史称“巴渝”;抗战时期为国民政府陪都。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及公开电话:常用电话: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信访处公开电话:86868907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电话:8686870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招聘)公开电话:86868703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招录)公开电话:86868612市社会保险局公开电话:86789729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电话:86868810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电话:88673726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电话:63061986、63061994扩展资料: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信息: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邮政编码:401120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223号交通路线:(一)轨道3号线→619路。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至回兴下车→步行至工业园区西换乘619路→空港新城下车→步行到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行政楼楼其他说明:(一)业务受理。7月17日开始,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及12333人工服务将在新办公地点开展。7月15日—16日,12333仅提供语音服务模式。(二)咨询电话。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重庆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对外公开电话如下:023-88152997。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人力社保局各处室电话
重庆市劳动局投诉电话
12333。拨打12333,从听到语音回复后就开始收费,并不是人工接听后才收费。费用由运营商收取,移动用户由移动收取,电信用户由电信收取。如果不加区号直接拨打12333,则以市话收费。如果加区号拨打12333,则以长途收费。12333智询通智能服务系统通过对12333电话咨询中心知识库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量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着重突出人机互动“对话”服务方式,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12333的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在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提供了一个缓解或解决问题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同时,各地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电话咨询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12333
重庆市市劳动局在哪里?
重庆劳动局地址在哪里:
重庆劳动局(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86789729
邮编:401121
地址:两江新区星光5路3号中兴园区
2.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58108768
邮编:404000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
3.黔江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79222434
邮编:409000
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270号
4. 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72223557
邮编:408099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
5. 渝中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63838320(养老),63557879
重庆医保局电话
从2021年12月起,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受理工作,为防控疫情风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如对城乡居民有问题的市民可以打 重庆医保中心电话:023-88979966 重庆税务局:12366 注:电话可能繁忙,如果打不通,请咨询各区医保局电话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重庆市医保中心电话
重庆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8897996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重庆市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电话:63061986、6306199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以上内容参考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联系我们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江津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江津社保局电话:023-47557015,023-47521292。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办法。(八)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江津工作或定居办法。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十)贯彻执行重庆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次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十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江津区社会保障局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摘要】
江津区社会保障局【提问】
您好,尊敬的用户。单位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联系人:余少华电话:023-47536971【回答】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回答】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