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电话

时间:2024-05-26 20:01:49编辑:奇事君

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

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房管局的职能如下: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哟~ 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回答如下:亲亲 您好!为你查询到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服务热线965559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是什么  1、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15。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不负责任的,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这是投诉房地产开放式的专用投诉电话,每一位购房者都需要知道,注意,拔打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15是收费的;  2、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33劳动局,如果与开发商之间有劳务、劳资纠纷,开发商不付工钱,拖欠工资,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劳动局会对开发商依法处理,并要求其发放拖欠工资;  3、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69环保局。如果开发商为赶工期,违法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扰民了,或者施工污染周边环境,可以拨打12369进行投诉,环保局会迅速出动,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免费投诉开发商的电话12369投诉开发商或许就因此停工了;  4、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36国土部门。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如果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免费举报电话12336;  5、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45政府。12345有事找政府,开发商如果有非法集资或者有烂尾楼等情况,政府会进行干预,并对开发商作出处罚。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还有12366税务部门。这个不用多说,偷税漏税可不是开玩笑的。这么看来,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的电话还得看你投诉开发商哪方面的问题。亲亲,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哦!望采纳哟~ 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哦!【摘要】
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哟~ 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回答如下:亲亲 您好!为你查询到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服务热线965559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是什么  1、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15。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不负责任的,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这是投诉房地产开放式的专用投诉电话,每一位购房者都需要知道,注意,拔打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15是收费的;  2、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33劳动局,如果与开发商之间有劳务、劳资纠纷,开发商不付工钱,拖欠工资,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劳动局会对开发商依法处理,并要求其发放拖欠工资;  3、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69环保局。如果开发商为赶工期,违法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扰民了,或者施工污染周边环境,可以拨打12369进行投诉,环保局会迅速出动,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免费投诉开发商的电话12369投诉开发商或许就因此停工了;  4、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36国土部门。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如果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免费举报电话12336;  5、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12345政府。12345有事找政府,开发商如果有非法集资或者有烂尾楼等情况,政府会进行干预,并对开发商作出处罚。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还有12366税务部门。这个不用多说,偷税漏税可不是开玩笑的。这么看来,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的电话还得看你投诉开发商哪方面的问题。亲亲,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哦!望采纳哟~ 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哦!【回答】


房管局咨询热线电话是多少

您好,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83334718;局值班电话: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管局咨询电话

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83334718;局值班电话: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1、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当事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交验原件、收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5、施工许可证6、工程状况的书面说明及房产测绘报告7、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文件(决议)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9、房地产评估报告办理流程:受理—审理—复审—缴费—发证

杭州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

你好!关于“杭州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为你找到以下答案:
杭州各地区的房管局地址和电话分别是什么?
1.平海大厦房产交易大厅
地址: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
咨询电话:87017030

2.市民中心办理点
地址:杭州市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
咨询电话:87008150
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三楼
咨询电话:87155107
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下城区白石巷318号
咨询电话:88233690
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干区运河东路200号
咨询电话:87654121
6.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拱墅区绍兴路555号
咨询电话:58237095
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竞舟路228号
咨询电话:88254523
8.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
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
咨询电话:87702469
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
咨询电话:89898552、89898899
10.之江区房产交易窗口
地址: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
咨询电话:81109651
请知悉【摘要】
杭州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提问】
你好!关于“杭州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为你找到以下答案:
杭州各地区的房管局地址和电话分别是什么?
1.平海大厦房产交易大厅
地址: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
咨询电话:87017030

2.市民中心办理点
地址:杭州市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
咨询电话:87008150
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三楼
咨询电话:87155107
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下城区白石巷318号
咨询电话:88233690
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干区运河东路200号
咨询电话:87654121
6.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拱墅区绍兴路555号
咨询电话:58237095
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竞舟路228号
咨询电话:88254523
8.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
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
咨询电话:87702469
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
咨询电话:89898552、89898899
10.之江区房产交易窗口
地址: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
咨询电话:81109651
请知悉【回答】


杭州房管局咨询电话多少

单位名称: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服务热线:0571-12345 投诉电话:967111 地 址:杭州市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 邮 编:310006 邮 箱:fgj@hz.gov.cn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7017030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咨询电话:87924061杭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咨询电话:87063210杭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合署)咨询电话:87068092各区房产交易中心电话1.平海大厦房产交易大厅地址: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咨询电话:870170302.市民中心办理点地址:杭州市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咨询电话:87008150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三楼咨询电话:87155107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下城区白石巷318号咨询电话:88233690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江干区运河东路200号咨询电话:876541216.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咨询电话:58237095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竞舟路228号咨询电话:877593898.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咨询电话:87702469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咨询电话:89898552、8989889910.之江区房产交易窗口地址: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咨询电话:8110965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兰州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根据查询到的相关信息,兰州房产交易中心的联系电话为(0931)4607237。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唯一黄河穿越市区中心而过的省会城市兰州,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兰州房地产大厦,这里地理位置佳,邮编是730000 行政区号是620102,主要经营房地产交易,评估等业务,注册资本342(万元)。企业依法经营,日常重合同,守信用,使企业在行业度不断提高。房地产交易中心,供房地产交易主体进行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场所。一种服务性机构。主要业务包括:为房地产信息交流、买卖洽谈、行情展示提供服务;开展房地产价格评估;提供咨询和承办各类委托业务;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及权属转移手续。拓展资料:1.房产交易也叫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交易主体之间以房地产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交易对象所从事的市场交易活动。房产交易是一种极其专业性的交易。房产交易的形式、种类很多,每一种交易都需要具备不同的条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在我国由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许多房产权利并不规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转,有些限制流转,有些禁止流转。2.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3.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兰州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

兰州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09318519965。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房管局的电话是965559,兰州市房管局24小时的咨询电话是09318519965。房产过户新政策是:房屋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需要还清,并且当事人必须在持有住房时间内(超过住房所在地区限售时间规定),拿着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过户的重要性:在二手房交易时,房屋过户或者房屋登记直接关系到子女能不能就近读书的问题。如果你买二手房的时候没有提出让原户主迁走户口,那么你的户口可能迁不进去,子女在房子所属学区读书就成问题,或者当以后房屋拆迁了,原户主也可能跟你分享拆迁补偿款,这样就得不偿失了。所以,购房二手房时,一定要确认原户主的户口有没有迁走,如果没有一定要求他们迁走。

南昌房管局咨询电话 965559

房产证里去掉一个人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一般情况下,过户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初时办理房产时的相关材料,出让人婚姻状况证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双方必须在场或有委托人在场。【摘要】
南昌房管局咨询电话 965559【提问】
南昌市湾里区房地产管理局 0791-83760879 幸福路215号 南昌市青山湖区房管局 0791-88100906 南京东路699号 南昌市西湖区房管局 0791-86564523【回答】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有夫妻加小孩的名字,小孩未成年,能除名吗?【提问】
您稍等【回答】
房产证里去掉一个人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一般情况下,过户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初时办理房产时的相关材料,出让人婚姻状况证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双方必须在场或有委托人在场。【回答】
需要子女本人的同意【回答】


西安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

你好,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您可以拨打电话02987610294。
这个电话就是西安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
你可以拨打这个电话的时候,跟服务人员认真的进行沟通和探讨有关房产或者办理房产的一些程序的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给你带来帮助,祝你一切顺利!【摘要】
西安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提问】
你好,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您可以拨打电话02987610294。
这个电话就是西安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
你可以拨打这个电话的时候,跟服务人员认真的进行沟通和探讨有关房产或者办理房产的一些程序的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给你带来帮助,祝你一切顺利!【回答】
你所说的96559。当然也是属于房管局咨询性的电话,它是一种服务性的电话。你也可以进行拨打这个电话,是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拨打的。【回答】
一般的情况下,是接受一些投诉方面。【回答】


西安市房管局电话965559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已经接收到您的问题。【摘要】
西安市房管局电话965559【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已经接收到您的问题。【回答】
西安市房管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电话为:029 87610294【回答】
可以电话咨询吗【提问】
我们这边是文字咨询,是没有电话服务的权限的,非常抱歉,咱们尽量文字解决【回答】
目前是非工作日,如果您拨打房管局电话的话,可能是存在无人进行接听的情况,您如果想要致电询问的话,您可以尝试多次拨打或者等待工作日时候进行咨询【回答】
非常抱歉我们这边是无法接收语音的【回答】
咱们进行文字进行输入,您可以让身边的人代为输入的【回答】
我和我前妻离婚了 把房子在离婚协议上是给她了,因为当时买房时是她是西安户口 我是我是外地户口 所以写的是他的名字 ,现在他为了娃 要给我 ,嗯 因为有尾款没还 所以过户的话 过户不了 ,所以我们想到公证处去公证给我 ,公证处公证给我的话 ,如果后面我想卖这个房子 还需不需要她出面【提问】
他是第一还款人【提问】
如果到时您这边进行公证确认您这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且是在离婚后进行过户的话,那如果之后您拿到完全产权之后进行出售的话是不需要对方出面的【回答】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电话

兰州市房管局(现名称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31-8463901。局各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区号为0931)如下:(一)办公室办公电话:8480682传真:8489263(二)人事科办公电话:8462843(三)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8489378(四)财务科办公电话:8463910(五)审计督查科办公电话:8465465(六)信息科办公电话:8463826(七)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4818022(八)综合规划科办公电话:8461022(九)项目管理科办公电话:8463837(十)勘察设计监管科办公电话:8465471(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8456630(十二)房产开发科办公电话:8464214(十三)房政管理科办公电话:4607333-8242(十四)住房改革和发展科办公电话:4607695(十五)房产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4607333-8266(十六)住房保障科办公电话:4607685(十七)物业管理科办公电话:4607052(十八)城市建设科办公电话:8409030(十九)村镇建设科办公电话:8461920(二十)安全质量监管科办公电话:4539192(二十一)建设科技科办公电话:4539191扩展资料:一、局机关办公地址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自2019年11月1日起,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场所将由城关区甘南路701—1号伊真大厦22-24层和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3-14层迁移至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6层,邮政编码:730000。二、机构职责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兰州市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整合了原“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原“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工作职能。2019年2月19日下午,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挂牌。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监管全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管各类资金。(三)负责拟订全市住建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和参数,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四)负责监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监管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负责征收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五)负责全市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指导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技术审查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和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及试点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六)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会审投资额度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七)负责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监督指导主城区内供热、供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八)负责监管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各类建设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监管进兰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各类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核发管辖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九)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认定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组织并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十)负责监管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格。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备案。指导区县监管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十一)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在兰单位及市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审批、监管全市房改资金。(十二)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组织评审房屋征收预评估结果。负责对区县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行为实施备案管理。负责发布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领域重大技术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志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十五)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包括市政设施建成后的行政执法)的监督。(十六)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十七)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政务督办、政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访维稳等工作。(二)人事科。负责局系统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干部培训、人才服务、老干部服务、职称资格、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全市住建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四)财务科。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五)审计督查科。负责对住建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督办。负责对局系统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对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六)信息科。负责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安全维护。负责对外开展舆论宣传。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应急和处置。负责新闻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编发。负责网民留言的协调办理。(七)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审核。负责发放行政审批决定和行政许可证。负责制定和完善局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流程。(八)综合规划科。负责拟订住建领域各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综合年报。负责拟订保障房年度计划和城建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论证、筛选和储备。负责搜集整理行业内各类综合数据,汇总编报各类统计报表。牵头协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九)项目管理科。负责组织各类项目的前期筹划、方案设计、资料收集和评审。负责研究编制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技术评审。负责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和报批。负责重大项目的包装和协调实施。负责组建和管理行业内各类专家库。(十)勘察设计监管科。负责监管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负责征收规定权限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对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登记。负责对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进行专项备案登记。负责核准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进行核准备案。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监管全市建筑行业和预拌混凝土行业。负责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和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发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管进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核查认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处罚。负责管理全市从事建筑活动各类企业的资质、资格。(十二)房产开发科。负责兰州地区房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核发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对房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度检查。负责跟踪管理房产开发项目建设动态。负责出具商品房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核验证明。负责监管全市建设单位规划道路代征、代拆。(十三)房政管理科。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管理修缮全市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负责处理私房政策遗留问题。(十四)住房改革和发展科。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货币化分配管理及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住房租金调整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产权比例的界定和审核。负责监管和使用房改资金。(十五)房产市场监管科。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监管全市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行为。负责测算房屋重置价格、房屋租金标准。负责监管房屋租赁、买卖和抵押行为。负责管理存量房产交易资金。负责房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负责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十六)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分配。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的出售和售后管理。负责拟订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十七)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核准和备案。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十八)城市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办法、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占用、开挖、养护、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依附于市政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建设)的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包括城市桥梁)行驶的审批。参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负责燃气经营停业歇业许可。负责燃气设施改动的审批。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供热锅炉房热网及其它城市供用热设施的方案审核。负责核发供热许可证。(十九)村镇建设科。负责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技术审查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住房质量安全工作。参与全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监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年报编制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二十)安全质量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管理直管公房安全。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二十一)建设科技科。负责住建领域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和评价标识申报。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备案登记。负责全市建设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科技项目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及对外技术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实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兰州市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

如果您想通过12315的形式进行举报的话您也可以有一下几种途径的:( 1) 电话投诉。 拨打 12315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实现12315“一号对外”。 ( 2)来人 来信 。 ( 3) 网上投诉。 大家可从互联网,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应用里搜索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之后根据情况选择“我要投诉”或者“我要举报”。【摘要】
兰州市房管局投诉电话965559【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回答】
兰州市房管局投诉服务热线: 0931-4607333办公地址: 城关区张掖路136号官方网站: http://zjj.lanzhou.gov.cn/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回答】
12345是每个市的市长公开热线,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打电话或登录网站写信进行反映,然后有相关部门来为你处理。【回答】
您也可以尝试拨打12345进行投诉,12345受理范围内业务,只要是实事求是,不是捏造事实等恶意行为,12345可以随便打,一直打到满意为止;当然,12345不受理业务范围内的,打了也解决不了问题;【回答】
12345市民服务热线是基于市民政务服务热线过多,为方便市民记忆,所以在全国各省市均采取了将服务热线合并统一接入12345,再通过12345热线中心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进行转接而形成的热线。【回答】
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注意事项:来电诉求需要事实清洗,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诉求事项涉及司法机关范围的,也可以向这些单位信访部门进行反馈,或者对上一级部门进行反映。【回答】
一般回复时限是15个工作日,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局的回复时限是30个工作日。各地回复时限可能不同,建议直接联系属地12345咨询。【回答】
我要投诉房屋中介【提问】
亲 以上都是可以投诉的哈【回答】
您也可以考虑拨打12315进行投诉,"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的。【回答】
如果您想通过12315的形式进行举报的话您也可以有一下几种途径的:( 1) 电话投诉。 拨打 12315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实现12315“一号对外”。 ( 2)来人 来信 。 ( 3) 网上投诉。 大家可从互联网,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应用里搜索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之后根据情况选择“我要投诉”或者“我要举报”。【回答】
一般来说,像这种情况,你们的这种情况,属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你可以直接拨打12315下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举报。【回答】
您也可以一拨打12315热线电话,消费者投诉的电话,进行投诉哦。【回答】
一键拨打投诉电话的【回答】


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

您好,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83334718;局值班电话: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摘要】
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83334718;局值班电话: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回答】


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

你好亲需要以下五种文件
要5种证件。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地产赠与书、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摘要】
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提问】
你好亲,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965559,您拨打这个电话就可以联系到房管局。【回答】
你好亲😊【回答】
我想问一下,房产过户带什么证件?我是同朋友一起购买的,现在想将房过户给我个人【提问】
你好亲需要以下五种文件
要5种证件。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地产赠与书、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回答】
好的【提问】
不客气😊【回答】
麻烦亲给个赞哦😊【回答】


天津市房管局电话

1、 联系电话:022-23300613 2、部门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3、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4、工作信箱:tjgtfggkb@126.com 5、房管局(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扩展资料:天津市南开区房地产管理局: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90号2、联系电话:022-27497778 天津市宁河县房地产管理局1、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光明路72号2、电话:(022)69592263和平区房管局1、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哈密道交口2、电话:(022)23399569参考资料:天津房管局基本信息--天津市人民政府网

天津市各区房管局联系方式

对于天津市各区房管局联系方式的内容。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 办公地址 市国土房管局 和平区湖北路80号 市民政局 南开区苍穹道1号 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和平区曲阜道84号 和平区房管局 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河西区房管局 河西区黄浦南路2号 河东区房管局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南开区房管局 南开复康路5号 河北区房管局 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 红桥区房管局 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2号 东丽区房管局 东丽区先锋路19号 津南区房管局 津南区津歧路25号 西青区房管局 西青区西青道409号增6号 北辰区房管局 京津公路果园北道1号 武清区房管局 武清区杨村镇新华南路 宝坻区房管局 宝坻区潮阳大道北侧(政融街) 蓟县房管局 蓟县中昌北路5号 宁河县房管局 宁河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静海县房管局 静海县静文路22号 滨海新区房管局 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滨海新区房管局塘沽工作办 塘沽区营口道734号 滨海新区房管局大港工作办 大港区振兴路18号 滨海新区房管局汉沽工作办 汉沽区河滨路 开发区 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4楼 高新区 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 保税区 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A316


上一篇:东莞西湖乐园

下一篇:福建地图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