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24-05-23 03:24:05编辑:奇事君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重庆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是多少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热线:12333劳动者可直接拨打“12333”咨询服务电话提交举报投诉信息。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以“统一接收、联动处理、公开便捷”为工作原则,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服务窗口、12333咨询服务电话和举报投诉电话、网上举报投诉平台、“掌上12333”APP等渠道接收到的举报投诉信息迅速传递和流转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扩展资料投诉要求: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文书指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二)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联系电话;(三)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投诉文书还可以载明证据、证据来源、证明目的、证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补正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投诉人应当提供反映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

渝北区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渝北区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023-63638353。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渝北区医保中心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医保中心地址是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号。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医保特点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医保

渝北区社保局电话

渝北区社保局电话是:023-67821165。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号。渝北区介绍渝北区位于重庆主城北大门,铜锣山、明月山、龙王洞山三山列屏,长江、嘉陵江两江环绕,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乾隆十九年(1754年)设置江北厅,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1994年撤县建区。总面积1452平方公里,辖11个镇19个街道(含两江新区直管区8个街道)。建成区面积拓展到20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22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9.7%,是全市首个“双两百”城区。相继荣获西部首个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首批武术之乡等30余项国家级殊荣。渝北是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宝地。位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是重庆主城重要的生态屏障,森林覆盖率达42.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常年保持在90%以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查询是怎样的?

www.cqhrss.gov.cn1、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3、办理的主要案件劳动争议处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资与工作时间、劳动鉴定、劳动保障监察、就业再就业、企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障法制。

渝北西区人才市场时间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作答。

为你提供,渝北西区人才市场时间:
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为每周二、三、五召开,时间一般为 8:30-11:30 
请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广大求职者听从指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讯行程卡或渝康码,依序进入,全程佩戴好口罩。

后续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关注我提出定向询问。祝您生活愉快!天天开心!一切顺利!【摘要】
渝北西区人才市场时间【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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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才招聘市场在哪

重庆人才招聘市场有: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江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市场、重庆市万州人力资源市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才交流中心等。1、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在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桂馥家园,坐重庆628路公交。2、江北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在建新东路22号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2楼,坐重庆120路公交。3、人才交流市场地址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二建大厦东南侧约50米,坐轨道交通一号线。4、重庆市万州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在沙龙路二段279号新苑小区一楼(天健广场),需要打滴滴去,周边由于建设暂时未有直达公交和地铁。5、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在科城路71号重庆留学生创业园E栋4层,直达325路公交车。找工作注意事项:1、试用期有多长?有些公司在招聘新人时都会提出一定的试用期限,时间期限不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工作内容是什么?现在的工作岗位,职能越分越细,有的用人单位会美化自己提供的工作岗位。求职者需要在求职时问题清楚工作内容是什么,否则正式上班时会多出一些额外的工作。3、工作地点在哪里?求职时一定要问清工作地点。现在有些公司在各地有很多分公司,可能会在不同的地方都会工作。求职者最好问清楚上班的地点及以后会不会有变动等,这样有利于自己及时作出调整。

村官报考要求

村官报考要求如下:报考村官考试的考生需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身体健康,以适应农村工作需要;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同时考生还应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村官报考注意事项1、考前准备要做好面试准备阶段其实较为焦虑和紧张的,尤其是临近考试前一周,对于这段时间同学们还是要保持高强度的学习和练习,特别是开口练习,每天保证能够有一些考生一起组队进行无领导的模拟练习,我们每个人面对考试都有紧张的情绪,在我看来,唯有开口练习才能让我们答题更熟练,才能让我们在考场上不会过于紧张。2、仪容仪表要大方考生在进场后,考官就会观察你,并不是等你作答开始才对你有所关注,所以第一印象要尽量做好,比如走进来的步伐要从容、衣着简洁、坐姿端正、问候语自信有力,这些都是在考试前能充分准备的,是可以提前完成的功课。3、穿着打扮对于衣服的选择,大家不必过分纠结。做到干净整洁、大方自然、随大流就好,不必去刻意标新立异,也无需过于追求哪件衣服或者鞋子穿在身上更漂亮,毕竟人与人的审美不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大学生村官

村官什么时候报名考试

各省安排的村官考试报名时间不同,省份较多,不便罗列,可以点击网页链接,查看各省村官考试的报名时间。报考村官的条件:各地的报名政策有差异,考生应关注当地的报名信息。通常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应届生,需要达到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学历。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需要。同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村官的相关优惠政策:达到考核职称的大学生村官,由社会保障部门等单位同意后,能够参加基层服务人员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在所在村庄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且具有选调生资格的,可以获得参加选调生招考机会;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者的时候,会对大学生村官提供一定比例的名额;如果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到考试加分等政策,在同等条件考生下,村官考生会优先录取。大学生村官为学生提供了就业机会,也是大学生一个很好的锻炼自身能力的平台。大学生村官为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基层组织有了年轻的活力,能够更好地为百姓服务,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022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及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范围参见附件1遴选条件要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联系资格审查的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遴选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4月22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2年4月23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9:00—5月14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无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有调整的,以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落实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

    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2年5月1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专业科目

    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遴选岗位“成绩构成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D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考生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操、案例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各科成绩(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各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并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或达不到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的,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当场宣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或不设试岗期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遴选办理调动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返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等材料,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5.遴选相关事宜咨询电话:市委网信办,凌老师,023-63151823;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关老师,023-6362295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老师,023-88152006;市社保卡服务中心,肖老师,023-86230185;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023-88152958;重庆五一技师学院,涂老师,023-68587552;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023-63709397;涪陵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蔡老师,023-72279304;长寿区矿产资源管理所,彭老师,023-40245270;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老师,02363654200;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陈老师,023-63533229;重庆图书馆,谭老师:023-65210181;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张老师023-60353683。023-6035367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书(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23-12333。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职能转变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重庆市介绍简称“渝”,别称山城,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重庆地处中国西部、长江上游、内陆西南,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国家物流枢纽,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89年,宋光宗赵惇先封恭王再即帝位,自诩“双重喜庆”,重庆由此得名。重庆是“红岩精神”起源地,巴渝文化发祥地,“火锅”、“吊脚楼”等影响深远;在3000余年历史中,曾三为国都,四次筑城,史称“巴渝”;抗战时期为国民政府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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