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改委

时间:2024-05-20 22:43:08编辑:奇事君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住处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责类
本委工作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所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
2、法律依据类
与本委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规;本委发布的或者本委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发展规划类
全省中长期发展战略、五年规划纲要,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本委参与研究制定的专项规划。
4、行政执法类
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备案事项。【摘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公开指南【提问】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住处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责类
本委工作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所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
2、法律依据类
与本委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规;本委发布的或者本委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发展规划类
全省中长期发展战略、五年规划纲要,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本委参与研究制定的专项规划。
4、行政执法类
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备案事项。【回答】
5、业务及服务类
价格监测、人事工作等。
6、其他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对外网站上发布,网址为:
2、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的形式
4、本委办公大楼一层大厅LED电子公告屏、触摸屏的形式
省发改委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委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指定网站或查阅点查阅。
(三)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受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取。本委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回答】
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受理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以电子方式直接提交《申请表》。
本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的处理
本委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回答】
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委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对不属于本委掌握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回答】
地址:昆明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室,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回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杨洪波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刁殿伟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 李承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马晓佳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滇中引水办公室主任: 董继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明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海文达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文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饶卫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 陈朝良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桥堡办专职副主任:李金泽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工程咨询中心主任:鞠云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保卫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李世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阮建忠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杜绍林省民航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副厅级):张惟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徐浡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孙 鸣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尤 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刘晓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强卫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聂继媛云南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厅级专职副主任:王 勇

上一篇:榆社地图

下一篇:张家界旅游攻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