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办

时间:2024-05-19 08:07:14编辑:奇事君

陕西招生办电话

答:陕西省招办联系电话为029-85221701。陕西招生办的正式名称是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就是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北临;联系途径不止这一种哦~它的邮编是710068,有需要还可以寄信什么的呢~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是陕西省编委会1990年6月批准设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行使招生考试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招生办内设综合处、研究生招生处、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中等教育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命题一处、命题二处、信息技术处、考籍处等11个处。下设招生考试报社,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西安命题中心。

陕西省招生办咨询电话

陕西省招生办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邮编:710068 电话:(029)85221726一、陕西普通高考招生办,正式名称: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电话:(029)85221726通信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是陕西省编委会1990年6月批准设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作为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一套机构、三块牌子。主要负责全省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行使招生考试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综合处、研究生招生处、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中等教育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命题一处、命题二处、信息技术处、考籍处等11个处。下设招生考试报社,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西安命题中心(与命题二处合并办公)。其他地区的电话:市(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西安市 西安市招办 西安是北郊文景路3号 710016 029-6521897铜川市 铜川市考试管理中心 铜川市红旗街37号 727000 0919-2182443宝鸡市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宝鸡市宝中路付1号 721001 0917-3662705咸阳市 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咸阳市人民东路66号 712000 0910-3244698渭南市 渭南市招生办 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 714000 0913-2079529榆林市 榆林市考试管理中心 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 719000 0912-3282402延安市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延安市宝塔区延中沟 716000 0911-2113874汉中市 汉中市招生办 汉中市汉台区东塔北路 723000 0916-2255449安康市 安康市招生办 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53号 725000 0915-3212667商洛市 商洛市考试管理中心 商洛市商中路20号 726000 0914-2322792杨凌区 杨凌区考试管理中心 杨凌区后稷路14号 712100 029-7019079

征集志愿什么意思,陕西有吗?

陕西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2021如下: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将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要求注意事项。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将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集志愿

陕西省高考征集志愿有什么要求?

陕西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2021如下: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将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要求注意事项。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将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集志愿

陕西省考研招生办电话

陕西省考研招生办电话:029-85221701。陕西省考研招生办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北临),邮编为710068。考研的好处1、可以提升学历、学位考研分为在职考研和全日制考研,选择不同的形式可以获得不同的证书。如果选择在职考研招生类型主要有同等学力和专业硕士,以同等学力报考,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以专业硕士报考,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2、可以结识高端人脉考研的学员大部分是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的精英人士,大家在课程学习期间交流、沟通,可以结识高端人脉,拥有这些优质人脉资源可以为日后事业发展拓宽路线并促进合作关系,这对于想要结识高端人脉者来说是很好的机会。3、可以提升专业知识考研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可以讲解理论知识,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学员不但可以学到前沿的专业知识,还能提升工作技能,因此,适合想要提升专业知识的人群前来报考。

陕西省研招办电话

陕西省考研招生办电话:029-85221701。陕西省考研招生办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北临),邮编为710068。考研的好处:1、可以提升学历、学位。考研分为在职考研和全日制考研,选择不同的形式可以获得不同的证书。如果选择在职考研招生类型主要有同等学力和专业硕士,以同等学力报考,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以专业硕士报考,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2、可以结识高端人脉。考研的学员大部分是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的精英人士,大家在课程学习期间交流、沟通,可以结识高端人脉,拥有这些优质人脉资源可以为日后事业发展拓宽路线并促进合作关系,这对于想要结识高端人脉者来说是很好的机会。3、可以提升专业知识。考研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可以讲解理论知识,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学员不但可以学到前沿的专业知识,还能提升工作技能,因此,适合想要提升专业知识的人群前来报考。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专门培养公安干部和警察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该学院招生条件如下: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招录体检标准。2. 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3. 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公安特殊专业可放宽至28周岁)。4. 身高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5. 无犯罪记录。6. 符合其他招生条件和要求。需要注意的是,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当年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摘要】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提问】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专门培养公安干部和警察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该学院招生条件如下: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招录体检标准。2. 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3. 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公安特殊专业可放宽至28周岁)。4. 身高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5. 无犯罪记录。6. 符合其他招生条件和要求。需要注意的是,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当年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回答】
你讲得真棒!可否详细说一下【提问】
此外,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还有一些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1. 招生对象分为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两类。2. 具有公安机关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警衔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考。3. 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并缴纳报名费。4. 招生分为文化课和体能测试两个阶段,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5. 面试主要包括政治面试、心理测试、面谈等内容。6. 最终录取结果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布的录取名单为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的具体信息,建议您前往该校官方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回答】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如下:1、政治条件: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合格外,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2、身体条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3、体能和面试条件: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且成绩合格,测试项目与合格标准以2019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为准。4、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合格外,还须政治考察合格。5、身体条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参照公安专业的身体要求执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在职干警培训业务。

西安五大名校怎样招生

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按“小学生成长过程评价与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实行“自主招生”。4月10日--15日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小学六年成长过程评价在5月15日前进行。小学生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在5月30日上午9:30--10:50统一进行,时间为80分钟。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权重占70%;阶段性评价权重占30%,评价结论以A、B、C、D梯次等第形式呈现 西安五大名校高新旗下:高新一中初中部、高新一中逸翠园学校、高新唐南中学。陕师大旗下:陕师大附中初中分校、锦园奥园、奥园校区,还有长安县万科城正在建设的分校。铁一中旗下:铁一中初中分校、滨河校区,还有即将建设的湖滨小区。西工大旗下: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工大启迪中学。西安交大旗下:交大附中分校、浐灞欧亚中学、航天学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在陕招生代码:8150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条 学院简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1952年建校,其他历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民众剧团。学院设戏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6个二级学院及2个教学单位;设有21个高职专业、1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500余名。第六条 办学地点:【摘要】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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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模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第三条 我院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回答】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在陕招生代码:8150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条 学院简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1952年建校,其他历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民众剧团。学院设戏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6个二级学院及2个教学单位;设有21个高职专业、1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500余名。第六条 办学地点:【回答】
第六条 办学地点:文艺路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邮编:710054白鹿原校区:西安市水安路168号 邮编:710038学校网址:http://www.sxavc.com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学院成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由分管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基础教学部、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研究制定招生计划,指导招生工作实施。【回答】
第八条 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负责拟定招生章程、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zsw.sxavc.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780147087894789(兼传真)【回答】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第九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第十条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学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电子信息大类等4个专业大类,26个专业及方向。(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雕塑)、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饰)、书画艺术、书画艺术(书法)、工艺美术品设计(工艺绘画)、工艺美术品设计(传统雕刻技艺)、动漫设计、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表演、戏曲表演(伴奏)、戏曲表演(表演)、戏剧影视表演、现代流行音乐、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播音与主持、广【回答】
、工艺美术品设计(传统雕刻技艺)、动漫设计、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表演、戏曲表演(伴奏)、戏曲表演(表演)、戏剧影视表演、现代流行音乐、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回答】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 报名对象1.已报名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回答】
这是招生简章的部分信息哦。【回答】
http://sxflksedu.sxjybk.com/info.php?id=710【回答】
您也可以去看这个网址里面的具体信息的哦。【回答】
有具体的计算分数的公式吗?【提问】
您好,这就为您查询【回答】
您是说艺术类的嘛【回答】
美术【提问】
今年河南招生多少人?【提问】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项成绩。计算办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7)]×50,其中A计85分, B计70分, C(合格)计60分,D计30分。【回答】
您好,等待为你查询哦【回答】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0.5,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队。【回答】
艺术类的计算公式哦【回答】
好的【提问】
去年是多少分?【提问】
今年248.5能上吗?【提问】


陕西省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第六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1952年建校,其他历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民众剧团。学院设戏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6个二级学院及2个教学单位;设有20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700余名。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级领导、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摘要】
陕西省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提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第六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1952年建校,其他历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民众剧团。学院设戏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6个二级学院及2个教学单位;设有20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700余名。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级领导、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回答】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第五章 招生专业第十条 2023年我院招生专业为:戏曲表演(表演、伴奏)、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音乐表演(器乐、声乐、音乐艺术指导)、现代流行音乐、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漫设计、书画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专业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认可省考试院投档成绩和位次。第十三条 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四条 陕西省生源,我院使用陕西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甘肃省生源,我院认可兰州文理学院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校考成绩。其他外省生源,我院认可生源省份考试院执行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第十六条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满足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艺术类专业只能在艺术类同类专业间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回答】
第十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对录取办法另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具体要求执行。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七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一、 国家资助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二、学校资助1. 学校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500元。、2.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3. 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回答】
第八章 其它须知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信息公示网址: 联系部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9)87894789、87801470 学校网址:http://www.sxavc.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w.sxavc.com 文艺南路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邮编:710054 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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