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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9 01:02:21编辑:奇事君

济宁教师编制考试时间2022

济宁教师编制考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报考非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宁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济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报考非教师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023济宁教师编报名时间

目前尚未发布2023济宁市教师编制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公告信息。一般来说,济宁市的教师编制招聘在每年的上半年或下半年进行。但是由于疫情等各种因素,时间可能存在变化。在往年的招聘中,济宁市教师编制招聘的报名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主要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以前往济宁市教育人事网或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用等。此外,对于想要报考教师编制的考生来说,建议提前了解一些基本要求,例如具备的学历和专业背景、需要参加的考试科目及内容、面试环节等。同时还需了解招聘岗位的需求情况和薪酬待遇,以便更好地做出职业规划和决策。总之,对于想要报考济宁市教师编制的考生来说,需要关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和报名时间。在报名过程中,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要求,按照规定完成报名材料的准备工作。同时,还需要提前进行考试科目的学习和复习,以保证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希望考生们能够抓住机会,实现自己的教师梦想。

济宁中考分数线

2022年济宁中考分数线:1、济宁市第一中学:499分2、济宁市育才中学:510分3、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463分4、济宁市实验中学:488分5、济宁市第二中学:426分6、济宁市第一中学任城校区:480分7、济宁市任城区英才高级中学:411分8、济宁高新区高级中学:384分9、济宁高新区第二高级中学:396分10、济宁孔子高级中学:515分11、济宁海达行知学校:414分12、济宁天立高级中学:377分以上内容参考 济宁新闻网-济宁市2022年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

济宁市任城区中考分数线2023

2023济宁市任城区中考分数线是:济宁市第一中学:521分。济宁市育才中学:503分。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483分。济宁市第二中学:456分。济宁市实验中学:503分。济宁市第一中学任城校区:493分。济宁市任城区英才高级中学:438分。关注济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发布”,在子菜单“中考专题”内打开“城区高中录取查询”项,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中考录取分数线指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当地全体考生当年中考成绩水平和国家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相应确定的一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只有中考总分(艺术、体育考生含专业成绩)达到或超过这一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资格被招生高校调阅并选择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最低投档控分线的划定依据,主要为保证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以及保证高中阶段不同类型学校生源的合理分布,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中考介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和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022年山东济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8:00至4月11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8:00至6月27日17:00。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济宁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济宁市户籍;

  2.持有济宁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济宁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济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4、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5、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6、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网上填报申请材料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地点: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应选择居住地、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应填写居住地、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地点。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应选择济宁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应填写居住地、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地点。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按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注意:“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行安排)。

  由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查阅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的公告。

  (三)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行安排)。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体检合格后,应及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审查材料到所属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安排以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认定发证。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使用系统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等有关工作。

  五、现场认定需携带的审查材料

  (一)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二)《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四)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七)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八)现场确认地点及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六、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定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将通过认定公告予以公布,请申请人及时查阅(现场确认地点及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现场确认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其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对于线上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有效期内其他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再予以受理。

  咨询电话:0537-2366017

  现场确地点、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体检医院.xls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22日


2013年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招聘教师130名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岗位

招聘教师130名,其中:高中7名,初中36名,小学80名,幼儿园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具有现济宁城区(市中区、任城区、北湖区、高新区)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①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应聘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②应聘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③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学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只能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④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思品、科学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限制,文科类专业可应聘小学思品教师岗位,理科类专业可应聘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⑤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⑥定向岗位应聘人员为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09、2010、2011年招募、选派人员及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市中区籍退役大学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不受任教学科限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分学段、分学科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8日9:00-8月1日16:00

确认时间:2013年7月28日14:00-8月1日21:00

现场认定时间:2013年7月29日-8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第七中学(济宁市建设南路7号,济宁饭店南200米路西原济宁技师学院)。

1、应聘人员登陆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网址http://www.jnsz.gov.cn),点击“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定。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书》和《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认定地点办理认定手续。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认定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递交《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书》、《准考证主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A4纸)。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40元考务费,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

应聘人员现场认定后,在8月7日-9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聘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2、报名结束后,各学段各学科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政方针、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及计算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按中、小学分学科命题,幼教单独命题,重点考查所报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选岗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幼儿园)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选岗和逾期不报到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空岗,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在其任职学校(幼儿园)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选岗结束后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咨询电话:15763730726。

技术咨询电话:2167148。

附: 2013 年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xls



附: 2013 年济宁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doc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


2013年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岗位

招聘教师130名,其中:高中7名,初中36名,小学80名,幼儿园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具有现济宁城区(市中区、任城区、北湖区、高新区)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①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应聘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②应聘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③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学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只能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④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思品、科学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限制,文科类专业可应聘小学思品教师岗位,理科类专业可应聘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⑤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⑥定向岗位应聘人员为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09、2010、2011年招募、选派人员及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市中区籍退役大学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不受任教学科限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分学段、分学科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8日9:00-8月1日16:00

确认时间:2013年7月28日14:00-8月1日21:00

现场认定时间:2013年7月29日-8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第七中学(济宁市建设南路7号,济宁饭店南200米路西原济宁技师学院)。

1、应聘人员登陆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网址 http://www.jnsz.gov.cn ),点击“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定。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书》和《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认定地点办理认定手续。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认定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递交《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书》、《准考证主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A4纸)。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40元考务费,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

应聘人员现场认定后,在8月7日-9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聘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2、报名结束后,各学段各学科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政方针、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及计算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按中、小学分学科命题,幼教单独命题,重点考查所报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选岗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幼儿园)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选岗和逾期不报到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空岗,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在其任职学校(幼儿园)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选岗结束后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咨询电话:15763730726。

技术咨询电话:2167148。

附: 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2013年济宁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


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小学入学新政策

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小学入学新政策如下:(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原则。统一招生时间,统一入学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予以保障。(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继续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为主要方式的入学办法,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且满足房产和户籍时间要求的,优先安排学位。(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小学入学年龄: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如下:(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指住宅类,下同),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4)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公共租赁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廉租住房租赁证》)、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

济宁市教育局电话

济宁市教育局电话为0537-2314365。济宁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三)统筹协调全市普通高等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指导所属单位事业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五)负责全市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上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上内容参考:济宁市教育局官网-主页

济宁市教育局电话

电话:0537-2314365济宁市教育局是济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文名 济宁市教育局所属地区 济宁市现任领导 王洪正[4][5]所属部门 济宁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三)统筹协调全市普通高等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指导所属单位事业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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