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事局

时间:2024-05-15 08:31:10编辑:奇事君

淄博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联系电话】:0533-2868790【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邮政编码】:255000 【单位职责】主要负责全市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人事关系协调等工作。一是就业工作。主要负责拟订统筹城乡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等工作。二是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扩展资料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533-3142943;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淄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咨询电话:0533-2158667;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533-2864722;通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234室。淄博市人才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533-2769860;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220室。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0533-2860000;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533-2856177;通讯地址: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参考资料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们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33-12333。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智询通”智能服务系统通过对12333电话咨询中心知识库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量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着重突出人机互动“对话”服务方式,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截至2021年年末,全国12333电话服务全年来电总量约1.5亿次,综合接通率为84.2%。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淄博市张店区人事档案代理公司在哪里?大学生待业的档案是放在人才市场吗?有没有知道具体地址的?

一、大学毕业生档案的存档流程:(一)二分。二分即毕业生是在毕业时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由学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以机要形式邮寄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二)派遣。派遣即签订三方协议,由学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以机要形式邮寄到三方协议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指定的人才中心;(三)专升本。专升本即参加学校升本考试且被录取的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形式邮寄或毕业生本人提交到本科录取学校。二、转正定级。毕业一年就可以到人才中心办理转正定级,到档案存档机构(人才)领取办理转正定级申请表,然后在在到报到单位(毕业时签约单位)盖章,然后将该申请表交回人才中心,存入档案。档案才正式由学籍档案转入正式人事档案。
备注:一、大量国企员工离开国企后,其人事档案被转入市或区县人才中心、区县就促中心或行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其档案则由市教委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大量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也由上述档案管理机构管理。二、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原“市或区县人才中心”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生档案由教育局保管)”。


公司是否可以自行保存员工档案

不能。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扩展资料:一、人事档案的内容和管理是机密的,任何人都不能翻阅自己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员也不得公开任何人的人事档案内容,材料有:(一)履历材料 。1、干部履历表、登记表和简历材料。2、职工、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3、职工更改姓名的材料。(二)自传材料由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登记表。2、由组织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3、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4、作为干部任免、职工调动依据的正式考核综合材料。 (四)学历和评聘技术职务材料。1、报考高等学校的登记表、审查表、选拔留学生登记表。2、大中专院校毕业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高校招生登记表、毕 业生派遣证、报到证。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套改、晋升、聘任专业技术 职务的材料。 5、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 (五)政审材料 。1、审查职工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 对结论的意见、交代或说明材料、主要的证明材料。 2、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3、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材料及所 依据的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的证明等材料。(六)加入党团材料。1、党员登记表、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 2、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七)奖励材料。1、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 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2、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3、功授奖、年度表彰等材料。(八)处分材料。1、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及检查材料。2、甄别、复查报告、解除、撤消处分的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3、通报批评材料。(九)任免、工资、出国、退(离)休等材料。1、干部任免呈报表。 2、录用、聘用、招聘、提拔、转干登记、审批表。3、兵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转干部审批表。 4、工资级别变动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 5、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 6、出国出境人员审查表。 7、辞职、退职、离休、退休等审批材料。8、各类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9、有关工龄方面的证明及组织参考材料。10、招工审批表。 (十)其他类。1、工会会员及各种协会登记表。2、证明有残疾的体检表等材料。3、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材料。 4、职工逝世后的生平、报道等。二、档案缺失或遗失。当个人档案出现缺失或遗失的时候,主要责任还是在当地档案的管理部门,也是由当地的管理部门进行补全,但是遗失档案的相关人员,要在管理部门补全个人档案资料的时候,给予协助。如果档案出现缺失,可以由人事档案出具相关证明,便以其他资料作为辅助材料,缺失的部分由个人进行补充,找到原始的来源地进行重新弥补,或者找证人证言,证明相关人事经历,最后由人事部门进行确认。其实如果学籍缺失,可以到原来的学校进行补办,户口资料的缺失,可以到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进行补办,其他相关的人事档案缺失,可以由工作单位出具信函证明。如果原工作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就可以由新的单位或者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如果长期文件和永久性文件缺失,就要到当地的档案局或者档案馆进行查找,其他比较专业的档案,比如社保,税收,工商等这些,就要到对应的部门进行补办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从淄博东站到淄博医疗保险处坐几路车

160从淄博公交总站经过公交东站,一直做到联通路和重庆路路口下车,再步行300多米就到了。公交线路:251路→200路,全程约32.2公里1、从淄博公交东站步行约20米,到达市公交东站2、乘坐251路,经过12站,到达硅苑科技站3、步行约200米,到达鲁中晨报站4、乘坐200路,经过1站,到达临淄区政府站5、步行约370米,到达淄博市医疗保险处公交线路:20路,全程约25.8公里1、从淄博公交东站步行约40米,到达公交东站2、乘坐20路,经过26站,到达相家新村站3、步行约190米,到达淄博市医疗保险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06淄博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淄博市2006年度录用公务员简章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年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我市各级机关录用一批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驻我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我市统一组织实施。现将考选录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招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驻我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考条件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招考职位统计表。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我市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

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1、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

(1)报考人员登陆“淄博人事信息网”(网址:www.zb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30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用人单位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淄博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2、现场认定的具体程序:
(1)参加现场认定的人员必须通过用人单位网上初审确认。

(2)提供本人报名序号。
(3)提供本人的《淄博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交纳考务费。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5)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5月8日—5月12日登陆淄博人事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6)其他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7)认定地点。报考市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考生,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报考各区县级及乡镇机关的考生,到所报考区县的人事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地点和认定范围如下:

认 定 地 点 地 址 认定范围 认定时间

淄博市人才市场
张店区人民东路1号
报考市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考生
4月24日—26日

张店区委党校
张店区太平路15号
报考张店区直部门和张店区乡镇政府机关的考生

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
淄川区般阳东路110号
报考淄川区直部门和淄川区乡镇政府机关的考生

博山区建设局院内
博山区中心路建设银行西侧
报考博山区直部门和博山区乡镇政府机关的考生

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
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二楼(临淄区中轩路南首)
报考临淄区直部门和临淄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考生

周村区政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报考周村区直部门的考生

桓台县人才服务中心
桓台县兴桓路116号
报考桓台县直部门和桓台县乡镇政府机关的考生

沂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沂源县政府对面
报考沂源县直部门和沂源县乡镇政府机关的考生

高青县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黄河路101号
报考高青县直部门和高青县乡镇政府机关的考生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务费。面试、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考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到西部或农村社区工作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我市各级机关的,由市招考办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考试科目、内容相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 8:00-11:00 申论

下午 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陆“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省里通知要求统一组织进行。

报考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公安系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报考市直部门、区县、乡镇机关的考生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陆“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

(三)选调生考试。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省里要求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

四、考核录用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对退役军官、退伍军人等有关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五、录用计划

详见附表:1、市直机关2006年录用职位表

2、区县级、乡镇机关2006年录用职位表

3、省垂直管理部门2006年录用职位表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66505 3184072

报名咨询电话:3189234 3160170

监督电话:3182064

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选公安、监狱人民警察简章另行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6]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事局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2013年淄博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2013年淄博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山东各地市公务员考试都统一在山东省公务员招考的哦,不单独组织考试的哦。2013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3月15日19日查询时间:3月15日-3月20日网上缴费:3月15日-3月21日打印准考证:4月9日-4月12日笔试时间:4月13日面试时间:6月2日-6月5日更加详细的信息请关注:http://htwx.huatu.com/shandong/gwy/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山东淄博有什么厂子人多

山东淄博拥有多个规模较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人员较多的厂子也比较多。以下列举一些:1. 山东世达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公司:该公司是一家大型生产钢材的企业,员工人数众多。2. 淄博市张店区世诚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也是淄博市非常知名的厂家之一。3. 山东淄博恒宇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员工人数较多。4. 山东黄金集团淄博金子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生产金属制品的企业,员工人数也比较多。当然,以上仅是其中一些人员较多的厂子,淄博市还有很多其他规模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一步了解。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面试,资格审查有哪些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同时必须提供两张半寸近期证件照。
2、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岗位如有学位、民族、生源地或户籍、政治面貌、其他招录条件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3、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需出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机关、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在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是教师的,需出具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诸暨社保局人工咨询电话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热线0575-87012564。社保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8:00。社保星期六日不上班。社保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上班和休息时间,正常情况下的周末属于休息日,社保不上班。但是目前有很少部分地方为了方便参保人办理业务,特意安排了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值班办理业务如果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选择周一到周五工作日办理。银行、医院、派出所户籍科、燃气集团网点等有便民服务时间,所以有的周六或周日也上班。另外,有些窗口办事人多,需提前拿号,只有拿到号当天才能办理,所以要提前去。相关信息: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永昌路12号。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2010〕19号),设立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是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么

你好!不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都是政府的人力资源部门,但是在性质和作用上是有区别的,它们的区别为:
1、机构性质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部门,是行政机构。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应该是政府设立的服务机构,是事业单位。
2、归属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部门是政府的部门,属于政府管理,而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一般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管理,是其下属单位。【摘要】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是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么【提问】
你好!不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都是政府的人力资源部门,但是在性质和作用上是有区别的,它们的区别为:
1、机构性质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部门,是行政机构。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应该是政府设立的服务机构,是事业单位。
2、归属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部门是政府的部门,属于政府管理,而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一般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管理,是其下属单位。【回答】
那调档函的地址和寄存档案的地址一致吗【提问】
你好!是一致的【回答】
那调档函是根据报到证开还是档案所在地开啊【提问】
你好你需要到档案接收盖章,然后拿你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去档案所在地开调档函【回答】


注册化学工程师报名条件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五)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具有本专业或类似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三)取得其他工程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的。二、基本考试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3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三)双学士或本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或双学士或类似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5年。(四)取得本专业教育评价合格的学士学位或者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以上;或者取得本专业教育评价不合格的学士学位或者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学士学位或者类似专业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六年以上。(五)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6年;或者取得同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7年。(六)其他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8年。三、自2002年12月3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予基本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5年;取得同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6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7年。(三)本专业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7年以上;或类似专业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8年以上。(四)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8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学士学位、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9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10年。(六)其他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12年。(七)取得其他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25年;取得类似专业中专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30年。扩展资料:化工工程师考试大纲:1、公共基础: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计算机与数值方法、职业法规;2、专业基础: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过程控制、化工设计基础、化工污染防治;3、专业考试大纲:物料、能量平衡、热力学过程、流体流动过程、传热过程、传质过程、化学反应动力学、化工工艺设计、化工工艺系统设计、工程经济分析、化工工程项目管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化工工程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化工工程师

上一篇:扎西卡

下一篇:长春海尔专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