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社保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社保要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一般来说,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可以将个人资料提交给公司,通过公司缴纳职工社保。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自己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居民社保。通常职工社保可以缴纳五险,而居民社保只能缴纳两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邯郸市医保大厅电话是什么
邯郸医保大厅电话是0310-2031804。医保大厅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城乡统一医保目录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办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拓展资料:1、由于国家医保局每年管理数以万亿计的医保“钱袋子”,管理药品和医疗的定价、药品和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并拥有医保医疗服务的监管权,因此具有成立以来被称为“超级医保局”,其职责和内部机构更受期待。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医疗保障局要健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减轻负担的医疗费用。2、从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医保局下设七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与法规司、治疗保障司、医疗服务管理司、医疗价格与招标司。采购部、资金监管部和党委(人事部)。承担11项主要职责,涉及制定医保制度政策、实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药品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指导建设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监督医疗行为和费用。3、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第三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邯郸社保中心咨询电话
邯郸关于企业社保可以咨询一站式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联系电话:8066235。办公电话:0310-8066299。地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中专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工作。以上内容参考: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保
邯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 还有邮编
邯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具体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08号(邯郸银行中楼7-14层)。该机构其对应的邮政编码为056001。该机构内设有办公室、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失业保险处等多个部门。主要负责履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职责。扩展资料: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科室联系号码以及业务内容:1、职业能力建设和农民工工作处,联系电话0310-3018897。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工人技能等级考评认定、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2、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0310-3111540。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劳务派遣业务。3、养老保险处,联系电话0310-3019507。企业职工退休、病退、特殊工种、企业年金政策。4、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0310-3118782、311885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国企改革职工安置方案政策。5、工伤保险处,联系电话0310-3118933、3111521。工伤鉴定政策、工伤认定政策。6、农村社会保险处,联系电话0310-30828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7、劳动保障监察处,联系电话0310-3111282。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政策、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投诉举报等。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联系电话0310-3111532。市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
谁知道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系方式
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10-3118849通信地址:邯郸市人民路506号邮政编码: 056002电子邮箱: xxzx@rsj.hd.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二)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登记工作。(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四)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五)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七)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九)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发展规划、方案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辞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规;综合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惩戒工作(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以处分的除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考核和聘用制度;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十)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十二)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十三)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四)负责人才交流、人才引进、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区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姓名:刘 斌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姓名:杨连海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姓名:汪 鹏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调研员姓名:赵清凡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邯郸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姓名:李 敏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姓名:贾文仲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姓名:王志振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姓名:程贤文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姓名:翟渊博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副调研员姓名:尹天鹏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副调研员
邯郸市人事局的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地方人事管理政策和法规草案,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 (二)、研究制订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结构编制的有关工作。(三)、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工作,制订和完善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各单项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包括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 ,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先(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考试、职务聘任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工作;负责推行博士后制度及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来华(回国)定居专家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职工作。(五)、制订全市人才流动政策和法规草案,培育、指导人才市场,组织指导人才测评,管理市级人才市场;研究制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指导性分配原则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的分配派遣工作。(六)、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用、调配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工作。(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资;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八)、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九)、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决定任免人员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综合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办法,审核上报市政府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活动;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十一)、协调、指导全市老龄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你好
你要问什么问题【摘要】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你好【提问】你要问什么问题【回答】你好,我报到证地址学校写错了,写成你们那里了,那档案是不是也就到你们教育局了【提问】能不能帮我邮过来,我这边急需要【提问】我们不是邯郸人力资源保障局的啊【回答】我们都是百度答主【回答】那你知道电话吗?【提问】你的报到证在人力资源局【回答】学校报到证上面地址写错了【提问】报到证都在人力资源局,放心吧,丢不了,你想用,那就给人力资源打电话,说明情况,给你邮过去【回答】那你知道电话吗?【提问】稍等,我给你查一下【回答】好的【提问】都在这里了【回答】
邯郸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法律分析: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81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邯郸几个伤残鉴定中心
法律分析:邯郸市法医(铁路)医院!地址:邯郸市劳动路殡仪馆对过铁路医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邯郸东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坐哪路公交车?
公交线路:21路,全程约4.8公里
1、从邯郸东站步行约710米,到达秦皇大街丛台路口站
2、乘坐21路,经过5站, 到达交警指挥中心站
3、步行约420米,到达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摘要】
邯郸东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坐哪路公交车?【提问】
公交线路:21路,全程约4.8公里
1、从邯郸东站步行约710米,到达秦皇大街丛台路口站
2、乘坐21路,经过5站, 到达交警指挥中心站
3、步行约420米,到达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