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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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1996年与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合署,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徐国钧。   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考务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考试服务;承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点击进入 山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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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7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济南市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八)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我省统一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其中,报考非乡镇机关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不含地税基层所)的,必须为2013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招考单位所在县(区)近3年连续在岗工作,具有招考单位所在县(区)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由个人向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获得党组织推荐。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招考职位。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咨询招考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职位表。 有关报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 有关报名信息技术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 (网址:www.jnhrss.gov.cn) 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3月27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3月23日至3月25日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由招录机关负责。对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7年3月27日16:00前完成网上的资格初审手续。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7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报考指南》)。 4. 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公告附件职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加试“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三农”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在济南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招考职位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如外语等)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可于5月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 公务员考试录用 专题” 发布济南市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和济南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 (一)体能测评内容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前,招录机关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审计、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将分别在山东省审计厅网站、山东省地税局网站发布)。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将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招录机关决定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四)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为地税系统基层税务所(中心税务所)公务员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八、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公务员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 公务员考试录用 专题” 中统一发布,其中,体检公告等信息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在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指定的网站上发布。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 (网址:www.jnhrss.gov.cn/) ,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由于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关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3.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0531-66605970 附件: 1.2017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2017年济南市公务员招考职位表 3.2017年济南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表 4.2017年济南市法院系统招考职位表 5.2017年济南市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表 6.2017年济南市公安机关招考职位表 7.2017年济南市审计系统招考职位表 8.2017年济南市地税系统招考职位表 9.“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地点须知

山东:济南市2003年度招考国家公务员简章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现将济南市党政群机关2003年度面向社会招考部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米;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市直机关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200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报考我市各级机关,不受地域限制。县(市)、乡机关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退伍战士报考。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市、县(市)区机关从选调生中补充工作人员的范围和条件是:2002年以前(含2002年)由省、市委组织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党委工作部门的,应是中共党员。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内容为担任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向社会招考与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考试科目、内容相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组织人事部门不指定统一的复习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8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集中设点,用人单位在报名点分别设立报名摊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报名时,在职人员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经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高等自学考试学历、进修一年半以上长期班次的党校学历、经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批准的函授、业余教育学历。结业、肄业的不能按相应的学历对待)、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等证件报名;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学校推荐材料等证件报名。填写《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50元。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到报考部门领取准考证。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部门和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从选调生中考选市、县(市)区机关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按面向社会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
2、报名地点:
济南市人才市场(经十路239号)。
3、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13日。
上午 8:00—11:00 申论
下午 14:30—16: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为9月2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四、录取办法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的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按报考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录用的选调生,由组织部门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中被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附:录用计划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 南 市 人 事 局
二OO三年八月十八日


县(市)区机关2003年度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录用计划


单位
合计 县(市)区直机关 乡镇、街道办事处 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
总计 360 120 240    
历下区 10 10   济南市历下区档案局四楼会议室(历下区七家村19号) 6963447
市中区 10 10   市中区政府院内(济南大厦南院)经八路128号 2903607
槐荫区 20 10 10 济南市第九职业中专院内(济南道德北街215号 经六路延长线) 7960700-3208
天桥区 10 10   天桥区委党校北二楼(后黄屯路64号) 5872687
历城区 25 10 15 历城区人事局(历城区政府副一楼) 8023836
长清区 70   70 长清人才市场(长清大道268号) 7226101
章丘市 130 25 105 章丘市人才市场(铁道北路东段) 3212220
平阴县 55 15 40 平阴县人才市场 7883796
济阳县 30 30   济阳县人才市场(济北开发区花园小区对面) 4236911


市直机关2003年度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录用计划
单位 合计 普通管理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 面向硕士职位 咨询电话
总计 57 1 44 12  
市纪委(监察局) 2     2 2038342
市委办公厅 2     2 2038111
市委宣传部 1 1     2038409
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1   1   2038629
市总工会 1   1   7913912
市妇联 1   1   2038531
市科协 2   2   2746006
市残联 1   1   2906569
市人大办公厅 3   2 1 6046803
市政协办公厅 3   2 1 6159509
市计委 1     1(博士) 6056403
市科学技术局 3   3   6056549
市民政局 1   1   2866187
市劳动局 5   2 3 6046010
市粮食局 4   3 1 7033627
市外经贸局 1   1   6056081
市体育局 1   1   2951694
市计生委 3   2 1 6056707
市民族宗教局 1   1   6056570
市安监局 2   2   6056562
市法制办 1   1   2095712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   2   6060118
市国税局 15   15   7949336


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考机关工作人员
市委党史研究室 1   1   2038613
市蔬菜办 2   2   8904189


有关考选工作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查询。咨询电话:6057797


2015年山东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5年山东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条件要求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可以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3.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4年5月5日至1992年5月5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6)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上述条件、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的科级以下公务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已经被任命为检察官(包括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 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报名、缴费网站: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nhrss.gov.cn ) 济南人事考试网( www.jnrsks.gov.cn )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 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 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 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 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不按要求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 对地处偏远、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以上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5月5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除每个面试考场设置1名考场监督员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邀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部门和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七、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检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其离开用人单位。 八、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询。 3.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531-66605970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附件: 1.2015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xls 2.2015年济南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3.2015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我推荐: 2015年全国公务员考试报名专题 | 公务员职位表 | 公务员考试时间 | 准考证打印

哪有2014年济南事业单位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确定。按照招聘简章中“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经研究,确定此次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49分,建筑类45分,医学类55分,园林类40分。现将面试范围人选及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下一步,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特此公告。点击下载》》》2014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范围人选名单.xls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7月14日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山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

1.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查询 1、首先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如下图所示: 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是不是出问题查询不了 可去官网查询,或者更换浏览器。 「任意输入两项组合内容即可查询」 1.证件号码+证书编号 2.证件号码+准考证号 3.证件号码+姓名 4.证书编号+准考证号 5.证书编号+姓名 6.准考证号+姓名 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网址 因为是在手机上进行操作,所以网址弄不出来就截了一个图给你,你可以根据这个图上的这个名称国家职业资格查询官网这个名称去找。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被你采纳。 4.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哪个网上查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唯一官方网站。涵盖全国各省市、各行业、各央企颁发的证书。 5.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 可拨打全国抄通用的“16899108”成绩查询热线电话,考生可通过该热线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查询。 6.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有官网吗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专询。属 也可以直接在微信城市服务中进行,操作方式如下: 1、打开手机微信并登陆,点击在“我”界面。 7.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方法 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通过 下载网络手机APP ,在APP中 搜索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可以看到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的查询入口, 输入 有关身份信息 即可查询。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手机中的网络APP。 注意事项: 1、此项查询服务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准考证号及报名号进行查询,但是需要提前准备好有关号码。 2、此项查询服务只针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地方的职业资格证书无法查询。 8. 为什么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网上查询不到可以保证是真的,在山东省的网站能查到,但是为什么在全国查不到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 证书信息上传到国网需要一段时间,你是16年第一季度拿的证书信息还没有上传呢。你们哪里速度应该算比较快的了,江苏省国考14年的证书,现在国网都查询不到。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申论题型有哪些?

一、归纳概括属于是试卷中的送分题型,采分点百分之百处于给定材料,只是需要考生在仔细阅读材料时,将关键词找出,利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各种关键词语进行整合,按照出题人的题干要求,形成语句,标好序号,分好段落,依次写出,即可得分。二、提出对策是比较有针对性的题型,主要针对出题人所出的问题进行解决,可以寻找材料中的直接对策,可以通过问题、原因、影响进行反推对策,简单易懂,得分轻松。三、综合分析开始拉开分数,难点在于题干的分析和材料的分析,有的时候答案明明就在材料中,考生却看不到,或者看到了也不知道就是采分点,主要原因就是题干没有分析清楚,没有考虑明白,导致与答案失之交臂。四、贯彻执行属于日后工作常用的一类题型,难点在于外在格式和内容逻辑,多数同学在格式上的丢分点大致相同,所以忽略不计。但是在内容上,有的考生可以从材料中找到答案,按照正确的结构进行书写,但是有的考生找到内容后进行整理的时候,缺少常识,导致内容混乱不堪,逻辑性差,丢分较多。五、申发论述也叫大作文,是考生们最头痛的一类题型,最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字数较多,很多考生由于惰性,在考试前夕根本没有写过大作文,导致在考场上都无法完成整篇文章的写作,更别提内容方面的深刻,作文题型必须在考试前多写多背多练。想要知道更多的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就到(上学巴)官网去查看历年考试真题和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考试考哪些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考试时间一般是120分钟,最长的是18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0-11:00,时长120分钟。部分单位考《综合基础知识A卷》(即包含写作题),考试时间则为9:00-11:30。笔试科目与内容: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才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事业单位考试按省属事业单位笔试来说,一般分管理岗位,专技岗和工勤岗,管理岗:行测,公基和申论专技岗位:行测,公基和专业知识工勤岗:行测公基和申论事业单位一张卷子分岗位类型,公务员两张,考生都考一样的东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资料百度网盘资源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V14hv2z8RdAz72y0jzXIA?pwd=2D72 提取码:2D78 本资源内包含:事业单位一些考试资料供大家参考,其实事业单位资源是比较杂的,资源内只有一部分是事业单位的资源,其他的都是公务员资源。

公务员报考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国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不能报考人员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2009年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公示

根据《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的办法,现将2009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公示期7天(2009年4月29日至5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1-86021185。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用人单位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附件:1.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公务员考试总成绩

  2.2009年山东省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

  山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公务员考试总成绩.xls

  附件:2. 2009年山东省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xls


2014年济南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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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考一年考几次?

山东省考一年考一次。全国大部分省份是一年举行一次,一般是在3月份进行报名,4月份笔试。部分省份会在夏季或是秋季进行。国家公务员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当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跨在两个自然年之间,比如,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是在2015年10月发布招考公告和报名,11月底笔试,面试则安排在2016年初。地方性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区别: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山东公务员考试一年几次?都在什么时候?

2022年山东公务员的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了,细心的朋友可以发现,山东这几年已经不参与联考了,山东的考试是采取自主命题的方式来考试的。当然还是有很多人在咨询小编,山东公务员考试一年只有一次吗?都在什么时候呢?今天就由上岸鸭为大家一一解答一下。目前来说,大部分的省考都是一年只有一次的考试的,山东近些来来是不参与联考的,所以时间和联考的时间不一样,以2022年的为例,山东省考的时间在2021年12月19号进行。而国考的时间基本上是在11月28日左右,所以山东省考和国考的时间离得很近,各位备考山东省考的考生可以同时参加省考和国考。总的来说考生一年至少可以参加两次公务员的考试。对于一些正在备考明年山东省考的考生来说,还需要了解一下山东公务员的考试科目:因为山东不参与联考,但是公共科目和联考国考的科目是一样的,分别是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是所有报考的人员需要参加的,分为申论和行测两个部分。专业科目有的岗位不需要参加,有的岗位需要,具体的要以岗位为准,不太清楚自己报考岗位的要求,可以参考一下职位表中的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的类型很单一,就是客观题,也就是选择题,内容分为五个模块,分别是常识判断、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这里比较有难度的是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考生们可以重点学习。申论:申论,就是需要写作文的部分,试题类型为主观题,内容分为四个模块:单一题、综合分析、公文写作、大作文。公务员资料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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