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政府网

时间:2024-05-13 04:54:26编辑:奇事君

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为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专门工作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收集、整理、保管、维护和更新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受理和办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组织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与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第五条 监察、保密、工业和信息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主动与其沟通、确认。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请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第八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权利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享有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权利。

  权利人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阻挠或者限制权利人依法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第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外,还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内容:

  (一)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执行情况;

  (二)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三)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中标及建设情况;

  (五)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办公地点、通讯方式;

  (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报考、录用及公开选任干部的职位、条件、程序、结果等;

  (七)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按照本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平城区人民政府网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Guizhou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 贵州省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政府是维护国家安全与主权、加强国防建设、消除社会隐患和内部腐败、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推广吸收民间先进科学技术和经验、鼓励创新创造、淘汰落后产品产能和生产工艺、提高国民生产能力、优化社会结构,研究社会现象、培养领导,实施城乡规划、开展破除迷信、减贫扶贫防贫、促进社会进步的特殊机构。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政府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决策、行政法规、行政司法、行政裁决、行政惩处、行政监察等等,都应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都对其规定的所有适用对象产生效力,并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2011年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聘招考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教育、卫生等系统的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47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招考单位为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
  1、市教育系统共招考221人。
  市一中1人,市二中2人,市四中22人,市五中6人,市六中7人,市七中13人,市八中10人,市九中5人,市十中3人,市十二中21人,市十三中8 人,市十五中8人,市十六中21人,市十七中8人,市十八中9人,市十九中7人,市一职高17人,晋东南幼师13人,市实验中学5人,市特校10人,市友谊小学5人,市实验小学9人,沁师附小9人,市健乐幼儿园2人。
  2、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考8人。
  3、市供销干部学校招考8人。
  4、长治文化艺术学校4人。
  5、市卫生系统共招考170人。
  市医院30人,市二院17人,市三院8人,市中医院27人,市中研所附属医院25人,市妇幼保健院26人,长治卫校20人,长治卫校附属医院13人,市医学科学研究所1人,市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1人,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1人,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1人。
  6、市药监局食品药品检验所2人。
  7、市残联安神专科医院3人
  8、市园林局共招考20人。
  市园林绿化管护一大队6人,市园林绿化管护二大队6人,市八一广场管理处5人,市人民公园2人,市城市苗木花卉生产基地1人。
  9、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招4人。
  市市政管理处2人,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处2人。
  10、市统计局共招考6人。
  县级调查监测中心3人(黎城县2人,沁县1人),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1人,市统计教育考试管理中心1人,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人。
  11、市纪委监察局共招考3人。
  干部培训中心1人,网络举报管理中心2人。
  12、市直工委招考2人。
  13、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考1人。
  14、市环保局共招考3人。
  市环境信息中心1人,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1人,市治污减排办公室1人。
  15、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招考1人。
  16、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招考4人。
  1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招考3人。
  长治县管理部1人,屯留县管理部1人,平顺县管理部1人。
  18、市襄屯灌区管理局招考6人。
  19、市国土资源局共招考4人。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人,市土地资源站2人。
  以上招考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
  (一)报名办法
  教师岗位(不含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市卫生学校、市供销干部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分学段学科组织报名,其学段区分为中专及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其它按所列岗位组织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长治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需为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1、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可根据招考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或学科,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历证明)等原件和A4纸复 印件,及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前 户籍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人社局协助。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户口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21日
  其中5月16—18日卫生系统、纪委监察局、人社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统计局、园林局、药监局、市直工委、国土资源局、湿地公园、残联安神医院、襄屯灌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岗位报名;
  5月19—21日教育系统、职业技术学院、市供销干部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岗位报名。
  地点:市图书馆
  各岗位实报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4倍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为3倍以上。
  2011年6月8-9日凭身份证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招考信息查询
  具体招考单位、岗位名额、学段学科区分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考简章》,可于2011年5月16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ldbzw.gov.cn)查询。
  (三)其它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考生户籍不限,报考非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考试、体检
  考试、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法规》、医护岗位笔试内容为《医护基础理论》;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及专业知识》;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命题时,中学、小学有所区别。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8:30 —— 11:00
  各岗位笔试内容见考试提纲。
  2、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
  (1)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参加讲课测试;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考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能力测试,则该考生的面试、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面试、能力测试的平均成绩,否则不予录用。
  面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考生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参加医护岗位能 力测试和教师岗位讲课的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能力测试×60%)。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序递补。教师岗位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五、选岗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不同学段学科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序等额确定入闱名单,入闱考生在相应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岗位空选时,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六、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市人社局督导,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序递补。教师岗位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七、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工作时间从下文之日起算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大、市监察局、市编办以及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54260 市卫生局人事科


2011 5月份长治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
  关于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教育、卫生等系统的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47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招考单位为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
  1、市教育系统共招考221人。
  市一中1人,市二中2人,市四中22人,市五中6人,市六中7人,市七中13人,市八中10人,市九中5人,市十中3人,市十二中21人,市十三中8人,市十五中8人,市十六中21人,市十七中8人,市十八中9人,市十九中7人,市一职高17人,晋东南幼师13人,市实验中学5人,市特校10人,市友谊小学5人,市实验小学9人,沁师附小9人,市健乐幼儿园2人。
  2、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考8人。
  3、市供销干部学校招考8人。
  4、长治文化艺术学校4人。
  5、市卫生系统共招考170人。
  市医院30人,市二院17人,市三院8人,市中医院27人,市中研所附属医院25人,市妇幼保健院26人,长治卫校20人,长治卫校附属医院13人,市医学科学研究所1人,市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1人,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1人,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1人。
  6、市药监局食品药品检验所2人。
  7、市残联安神专科医院3人
  8、市园林局共招考20人。
  市园林绿化管护一大队6人,市园林绿化管护二大队6人,市八一广场管理处5人,市人民公园2人,市城市苗木花卉生产基地1人。
  9、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招4人。
  市市政管理处2人,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处2人。
  10、市统计局共招考6人。
  县级调查监测中心3人(黎城县2人,沁县1人),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1人,市统计教育考试管理中心1人,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人。
  11、市纪委监察局共招考3人。
  干部培训中心1人,网络举报管理中心2人。
  12、市直工委招考2人。
  13、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考1人。
  14、市环保局共招考3人。
  市环境信息中心1人,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1人,市治污减排办公室1人。
  15、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招考1人。
  16、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招考4人。
  1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招考3人。
  长治县管理部1人,屯留县管理部1人,平顺县管理部1人。
  18、市襄屯灌区管理局招考6人。
  19、市国土资源局共招考4人。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人,市土地资源站2人。
  以上招考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
  (一)报名办法
  教师岗位(不含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市卫生学校、市供销干部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分学段学科组织报名,其学段区分为中专及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其它按所列岗位组织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长治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需为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1、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可根据招考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或学科,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历证明)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前户籍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人社局协助。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户口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21日
  其中5月16—18日卫生系统、纪委监察局、人社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统计局、园林局、药监局、市直工委、国土资源局、湿地公园、残联安神医院、襄屯灌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岗位报名;
  5月19—21日教育系统、职业技术学院、市供销干部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岗位报名。
  地点:市图书馆
  各岗位实报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4倍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为3倍以上。
  2011年6月8-9日凭身份证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招考信息查询
  具体招考单位、岗位名额、学段学科区分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考简章》,可于2011年5月16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url=/]www.czldbzw.gov.cn[/url])查询。
  (三)其它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考生户籍不限,报考非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考试、体检
  考试、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法规》、医护岗位笔试内容为《医护基础理论》;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及专业知识》;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命题时,中学、小学有所区别。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8:30 —— 11:00
  各岗位笔试内容见考试提纲。
  2、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
  (1)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参加讲课测试;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考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能力测试,则该考生的面试、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面试、能力测试的平均成绩,否则不予录用。
  面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考生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参加医护岗位能力测试和教师岗位讲课的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能力测试×60%)。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序递补。教师岗位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五、选岗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不同学段学科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序等额确定入闱名单,入闱考生在相应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岗位空选时,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六、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市人社局督导,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序递补。教师岗位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七、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工作时间从下文之日起算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大、市监察局、市编办以及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54260 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2023年石家庄晋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准,决定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拟选聘的76名高层次人才均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
三、岗位(专业)及数额
选聘岗位(专业)及数额详细内容见附表《晋州市事业单位拟选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齐全,且要求本科阶段学历学位齐全;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1日至2005年1月1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1、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9:00— 1月17日17:00]
方法及要求:根据公告通知,报名人员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人事股(室)进行报名(详见附件)。
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本科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同版照片4张(附电子版),《晋州市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此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凡在资格审查中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对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名资格外,将建立诚信档案,在晋州五年内不得聘用。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
教育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与答辩,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拟选聘人数时,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拟选聘人员。
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总分(评委打分之和)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审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联合进行考察。
晋州市人社局重点审查考生的档案及相关证件,用人单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它相关材料。
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晋州市事业单位拟选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附件2:晋州市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各单位报名地点、联系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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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2名】

为满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晋市组通字〔2018〕48号《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同意,决定为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中心、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引进一批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2名,其中: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中心10名,发改委信息中心2名。各岗位要求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因专业报名人数不达比例时,空缺的岗位将调整使用。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毕业证书上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4日18:00。




  报名地址: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星东街713号)507室。




  联 系 人:郭涛涛 0356-6999056 13111268468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籍证明、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6张。




  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并填写《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通过发布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也可现场领取填写)。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名和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组将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审查:




  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改报本次引进的其它岗位。若引进专业的报名人数不达引进人数,空缺名额可增加国民经济管理类专业引进人数名额,并等额代替空缺专业人数。




  五、考核




  采用专业能力测试、考察的方式对其专业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家组交流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体检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九、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市发改委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市发改委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 发改委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本方案由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1.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2021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30人】

  一、引进计划

  老城区2021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详情见《老城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留学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报名所用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名称须与《老城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中所列专业一致;留学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所示专业须与《老城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中所列专业相似相近,并经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所用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于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期间登录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下载《老城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扫描件,于2021年10月28日18:00前发送至lcqrc1237@163.com邮箱(截止时间以接收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邮件主题需注明: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联系。

  除《老城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外,报名人员须通过邮箱提交以下扫描件(PDF格式):

  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证明: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后续各环节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2021年10月30日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二)资格确认和考试

  1.考试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代理无效。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3:1比例的,将按比例核减此岗位的引进计划。经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2.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原则上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如果资格确认通过的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0:1及以上比例,经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该岗位须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和行政能力测验(占30%),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个别岗位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拟聘岗位计划数,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将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如果个别岗位参加笔试或面试人数未超过拟聘岗位计划数,应试者面试成绩还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打分的平均分。

  须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仅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结果以及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根据体检公示情况,从报考同岗位且已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拟引进人才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书》,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已进行体检公示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政治面貌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果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1.通过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拟聘用公示。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才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分配单位并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人才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要求的时间内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和待遇

  1.引进人才均安排在老城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使用专项人才编制进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不得调离老城区。服务期内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锻炼和选派参与中心工作。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提拔重用。

  2.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到老城区工作的,由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工作性质协调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用人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安排工作。

  3.引进人才符合《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和准入条件的,酌情为其协调公租房租住。

  4.服务期内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引进人才可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专项补贴(5年共计6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引进人才在符合《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生活补贴发放的基础上,可再享受每月1500元人才专项补贴(5年共计9万元),该专项人才补贴在月度考核合格后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擅自离岗的需一次性退还已发放的人才专项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疫情防控

  在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随时关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参加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时,考生应自觉接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并作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八、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及其他相关通知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上进行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密切关注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953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379-60657668



2021年老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

2021年老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021年老城区引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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