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电话
莆田市教育局电话是0594-2684681。一、机构设置。本局内设办公室、人事与师资管理科、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幼儿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发展规划与财务科以及高等教育科7个职能科室;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2个挂靠单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高中会考办公室、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自收自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自收自支)7个机关事业单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二、下属单位。1、省属学校。莆田学院(以市为主、省市共建)、省税校(省地税局直属中职学校)。2、市直学校。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大莆田分校(含莆田职业技术学校)、仙游师范学校、市教师进修学院、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擢英中学(民办学校)、哲理中学(民办学校)、莆田市实验小学、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3、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4、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高校、党校、干校。下同)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上内容均来自中公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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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电话为:0594-2684681。莆田市教育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莆田市教育局主要职责1、受市委委托,会同组织部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定稳定工作。3、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4、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5、负责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6、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规定,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编制小学校历表和确定当地儿童的入学年龄和招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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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电话为:0594-2684681。莆田市教育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莆田市教育局主要职责1、受市委委托,会同组织部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定稳定工作。3、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4、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5、负责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6、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规定,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编制小学校历表和确定当地儿童的入学年龄和招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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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教育局电话:0594-2684681。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办公楼1号楼。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教育局是莆田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和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省属学校:莆田学院(以市为主、省市共建)、省税校(省地税局直属中职学校)。市直学校: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大莆田分校(含莆田职业技术学校)、仙游师范学校、市教师进修学院、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擢英中学(民办学校)、哲理中学(民办学校)、莆田市实验小学、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4、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高校、党校、干校。下同)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规定,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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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4-2684681。教育局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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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教育局电话是0594-2378166。莆田市教育局是莆田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和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莆田教育局机构设置本局内设办公室、人事与师资管理科、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幼儿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发展规划与财务科以及高等教育科7个职能科室;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2个挂靠单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高中会考办公室、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自收自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自收自支)7个机关事业单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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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4-2684681主要职责:(1)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2)承担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工作。(3)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6)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7)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8)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9)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10)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按规定和权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毕业考试有关政策。推进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