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05-09 15:41:07编辑:奇事君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

法律主观:在 天津 地区办理 公积金 封存手续,需要单位经办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向公积金机构提交封存,工作人员受理之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封存,整个过程非常的简单。关于天津市公积金封存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天津市公积金怎么封存 1、单位经办人携带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提出封存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封存。 二、天津市公积金封存材料 1、缴存汇总表; 2、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 3、其它相关资料。 三、天津市公积金封存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 劳动关系 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公积金封存手续一般是在员工 辞职 或者是单位出现的经营异常等情况去办理的,如果是员工辞职的单位经办人需要准备好缴存汇总表等相关的材料,向公积金管理局提交办理封存。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一、天津怎样办理公积金和保险转出1、在天津市范围内转移的,由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转入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书》,到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2、转移至外地的,由外地的的新单位为您设立新的公积金账户后,本人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转入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或调动证明)、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转入证明,到昆山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二、辞职后公积金怎么办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天津公积金

亲,您好,天津公积金是天津市提供给职工的一项福利制度,旨在帮助职工储存养老金和住房资金。具体来说,天津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每月缴纳基数为职工工资的12%。天津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包括首付款、贷款还款等;二是用于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支持。对于职工来说,天津公积金有以下几个优势:首先,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财产,可以用于购房等个人需要;其次,公积金缴纳是强制性的,可以帮助职工储蓄养老金;再次,公积金账户的资金是相对安全的,受到国家政府的监管。【摘要】天津公积金【提问】亲,您好,天津公积金是天津市提供给职工的一项福利制度,旨在帮助职工储存养老金和住房资金。具体来说,天津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每月缴纳基数为职工工资的12%。天津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包括首付款、贷款还款等;二是用于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支持。对于职工来说,天津公积金有以下几个优势:首先,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财产,可以用于购房等个人需要;其次,公积金缴纳是强制性的,可以帮助职工储蓄养老金;再次,公积金账户的资金是相对安全的,受到国家政府的监管。【回答】您好 我想问一下,天津现在最高能用公积金带多少呀【提问】亲,您好,根据最新的政策,天津目前最高能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为购房总价的70%。这意味着如果您购买一套房子总价为100万元,最多可以贷款70万元。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对于购房者来说,通过公积金贷款可以减轻购房压力,提高购房能力。【回答】每个人上限是多少呀【提问】亲,您好,每个人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金额来确定的。通常来说,缴存时间越长、缴存金额越多的人,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具体的计算公式是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金额与缴存时间的乘积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达到购房总价的50%至70%不等。【回答】商转公的话需要啥条件吗【提问】亲,您好,商转公是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过程。转为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条件要求。首先,您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如年龄、稳定的收入来源等。其次,您需要在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转公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还贷记录等。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和公积金缴存记录来评估是否符合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您可以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和更长的还款期限。转为公积金贷款有助于减轻您的负担并提供更加稳定的还款方式。【回答】我前年已经买完了,公+商员工贷了100万,公积金当时贷了40,然后今年结婚了,我最高还能转多少到公积金?【提问】亲,您好,30万。根据规定,结婚后可以将婚前婚后的住房贷款转入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的金额上限为购房贷款本金的70%,即100万的70%为70万。而公积金贷款的40万已经转入公积金账户,所以您最高还能转入的金额为70万减去已转入的40万,即30万。【回答】【提问】那是按照70%还是按照图上这政策呀【提问】亲,是按照70%的哦~因为70%是规定的哦~【回答】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22-69590013。公积金是在购房或从事购房的情况下使用的,使用之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取出业务。一般以下五种使用方法: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政策规定,当住房公积金的储蓄额度达到一定额度就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了,这里说明一下,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比较低,具体要根据你的储蓄账户中的总额来定,一般是缴纳年限越长,贷款额度也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点就是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的。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3、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要在出院起一年内,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能超过个人承担费用。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职工补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扶持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天津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

法律主观:一、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1、通用提取流程(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2、集中封存户内提取流程(1)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5)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二、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三、个人可以交公积金吗一般来说,公积金只能以单位名义缴存,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也就是说,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单位办理。但是,也有部分城市出台了个人可以交公积金的政策,以哈尔滨为例,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个人缴存者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在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时,须提供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在其他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的个人缴存者,不得再重复建户,须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或缴存人上一年度平均纳税收入核定,每年可调整一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进行变更。缴存比例按照不低于8%、不高于12%执行。月缴存额不得高于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上限。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1,公积金卡的办理一般都是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在入职时会直接告知,多数单位会以书面形式通告。2,公积金卡在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3,由公司统一办理申请公积金卡业务,到单位人事部向公司申请办理公积金卡,由公司代办申领公积金卡事宜。4,公司代办人需要携带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个人信息核对(变更),到银行公积金柜台进行办理。5,卡片制作好之后,银行公积金管理处会发短信,提醒单位领取公积金卡,时间大约在2~3个月,到时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城乡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监管和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收缴公积金、审核提取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负责城乡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监管和管理工作的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2. 收缴和统计各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3. 审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4. 管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确保资金安全;5. 运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加快住房建设进度;6. 撰写公积金年度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十分重要,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所有雇主都需缴纳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例》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职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并向职工颁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分别从用人单位和职工工资中扣缴住房公积金。同时,规定了少数情况下不实行该制度的例外,例如退休职工、外籍人员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重要的职能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例》第八条 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应当按照本条 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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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中心营业时间

法律主观:天津 公积金提取 办理时间:天津市 住房公积金 中心各管理部对外周一至周六营业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周日营业的网点有和平管理部、河东管理部、河西管理部、南开管理部、河北管理部、红桥管理部、塘沽管理部和开发管理部。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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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住房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审计局等部门参与设立的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天津市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工作。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十八个分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收缴、公积金管理、公积金支付和服务保障工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和改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正常收缴、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二、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1、负责管理天津市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2、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收缴和使用;3、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支付和服务保障的统计报表;4、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分中心的工作;5、负责协调和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及政策实施;6、负责组织和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培训。三、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缴范围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收缴范围包括:1、职工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企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雇主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自建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缴纳的自建住房公积金;4、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5、自由职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6、灵活就业自建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自建住房公积金。四、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范围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范围包括:1、购买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建设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3、租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4、改建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建住房;5、其他支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结婚费、子女教育费、职工安家费等支付。五、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保障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范围包括:1、服务指南: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收缴规定、支付规定等服务指南;2、咨询服务:提供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支付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3、宣传服务: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收缴规定、支付规定等宣传服务;4、网上服务: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

天津公积金如何提取

品牌型号:Xiaomi 12S Pro 系统版本:MIUI 13.0.13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0.8500天津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提取1、点击市民中心在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2、点击公积金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打开公积金选项。3、打开公积金提取在公积金界面点击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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