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08 22:03:33编辑:奇事君

鞍山市教委投诉电话

电话:0412-2698009(法制监察科)。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法治监察科(信访投诉科)职责: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治理、行政监察和行政复议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回复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市民投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申诉、控告及案件的调查核实,负责全市教育统一考试监察工作,负责依法治教治校工作,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扩展资料:鞍山市教育局的一些行政职能:鞍山市教育局、中共鞍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发展研究室(秘书科)、学校党建工作科(思想政治工作科)、法治监察科(信访投诉科)、高中教育科、义务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前教育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卫艺教育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师工作科。其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科研、市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属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布局、调整,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定教育系统编制,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工作。参考资料来源:鞍山市教育网-法治监察科(信访投诉科)参考资料来源:鞍山市教育网-行政职能

鞍山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2698009拓展:鞍山市教育局,正局级建制,行政编制66名(含政府教育督导室),内设九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高等职业技术成人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政府教育督导室、党务工作办公室。鞍山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李咏梅:党组书记、局长王佩泉: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廖明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留柯: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利:副局长孙利华: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鞍山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号码

0412-269333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主要职责:一、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五、 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马鞍山教育局举报电话号码

马鞍山市教育局客服电话:0555-2407900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举报电话:马鞍山市教育局职成教办:0555-2475761、2472313当涂县教育局职成教股:0555-6748033和县县教育局职成教股:0555-5327546含山县教育局职成教股:0555-4332876市民有任何问题也可通过网站信箱来反馈问题,可点击“我要写信”,将自己的问题填写后提交,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核实后在网站公布。

2022年7月辽宁鞍山普通话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7月9日】

【 #普通话考试# 导语】 从鞍山市教育局发布的《 2022年7月辽宁鞍山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得知,2022年7月辽宁鞍山普通话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已公布,报名时间为7月9日,具体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7月9日上午9:30—下午3:00 2、报名条件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51号)文件“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的要求,避免因考试带来的人员流动而造成疫情传播,本次参加测试报名的考生须为在鞍工作、学习、生活的居民,符合如下任一条件者,即可报名。   1.有鞍山户籍人员;   2.持鞍山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在鞍高校申请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且国考笔试成绩合格一科及以上者;   4.申请获批的鞍山集体测试报名学校,由学校组织进行集体报名;   5.如因疫情原因,暂不能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可选择参加9月份的报名,请考生关注“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3、报名入口

2022年7月安徽马鞍山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 #普通话考试# 导语】 从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获悉,2022年7月安徽马鞍山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20日-6月2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三天,考试时间为7月16日起,成绩查询时间为考后1个月左右,具体详情如下:


  为推广普通话和满足马鞍山市广大考生求职就业需要,并报马鞍山市教育局同意,我站定于2022年7月举办一期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2022年6月20日(周一)上午10点起开通网上报名,2022年7月16日、17日、23日测试,共500个名额,报满即止。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疫情防控需要,本期仅面向马鞍山市户籍人员及目前在马鞍山市工作、生活、学习的外市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普通话测试站的请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语委办与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所在地市教育局语委办对接,统筹安排。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建议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站面向社会人员报名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 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周一)10:00起,6月26日18:00止,共50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关注“报名系统”--“测试站公告”页面后续公告。

  3.特别提醒:建议考生本人提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完善,上传个人证件照(用于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注册页面)。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将无法安排测试;如实填写“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三、测试时间

  2022年7月16日、17日、23日,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考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测试当天报到时现场使用支付宝支付,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减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测试现场疫情防控要求。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备测、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违者以作弊处理并禁考一年。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9月12日后,我站将在“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页面发布领证通知。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我站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公布成绩15个工作日内统一印制后寄往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再由测试站领回后发放给考生;电子证书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公众号)中获取并添加到个人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也具有同等效力。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总体要求

  考生应自觉遵守测试站各项防疫规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有下列情况以及“安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2)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考生,或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测试前14日内有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认真执行马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返马鞍山人员的疫情防控及隔离等相关要求,测试当天需提供返马鞍山市后3天内2次马鞍山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二)考前14天

  1.做好防疫准备。建议考前14天返回马鞍山市。考生要密切关注所在地(含居住地和马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了解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

  2.提前申领“安康码”。考生即日起申领“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的状态且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为非绿码或绿码带“*”的考生,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

  3.尽量减少外出。考生尽可能留在马鞍山市,减少不必要流动,避免去人群聚集和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

  4.开展防疫自查。要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

  (三)考试当天

  1.做好出行防控。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准备好口罩(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测试站报到。

  2.配合防疫检查。全体考生进入测试站前须提供测试前48小时内马鞍山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3.保持安全距离。请考生入场和离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4.测试现场防护。除信息采集时摘取口罩外,考生其他环节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含正式上机测试);尽量减少触碰站内物品,合理使用站内消毒器具;测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切勿在测试站内逗留。

  八、测试站联系方式

  测试站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599号马鞍山网络大学四楼

  咨询电话:0555-23236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马鞍山测试站

  2022年6月15日


鞍山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信访、保密、档案和机关生活福利、后勤服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党务工作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负责全地区县级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及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县团级以上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的审核、指导、检查和备案工作;政策法规(监察投诉)处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治理工作 ; 协 助 党 委 和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小学及幼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指导全市性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活动高等、职业技术、成人教育处: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及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市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大中专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指导职业高中、初级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专业设置的备案审批、检查评估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职业高中、初级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验收毕业证书;负责成人高中学历教育的管理,组织毕(结)业统一考试,验发毕业证书;负责推动职工培训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同市劳动部门进行职业高中和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技术等级考核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负责对全市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工作,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指导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保健工作,制定防治措施;组织各级学校学生的体检工作计划财务审计处:编制全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全市普通和成人高、中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普通和成人高、中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设立、更名和结构调整审核、审批及教育资源的配置工作;负责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统计资料及编制教育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管理省、市下拔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及教育费附加、基建工程、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负责市教育基金会、寒窗基金会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并监督运营;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中小学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管理等工作;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人事处: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部门人事工作的综合指导;负责直属单位内部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并核定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制订人才需求和师资需求计划;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录用和师范类毕业生分配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调配、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直属和三城区教职工的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工的奖励和直属单位教职工的惩戒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和考核工作。统筹规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地方教育督导工作制度,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义务教育、扫盲教育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德育和安全工作处:根据鞍编发[2005]57号《关于调整市教育局内设机构的通知》文件规定,德育和安全工作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权限内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师德、学生德育工作及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鞍山主抓教育副市长是谁?

郭志强,男,生于1973年8月,现任(2018——)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服.务业转型升级。负责商.务、教育、交通、旅游、打击走私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市商.务局、教.育.局、交通委、旅游发展委、千山风景区、地.震局、供销社、鞍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院、职教城;负责联.系辽宁科技大学、市气象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鞍山海.关。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履历2013年3月29日至2014年12月30日,任鞍山市服.务业委.员会主.任。 历任鞍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0年辽宁鞍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语委办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1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完成2020年普通话测试任务,鞍山市2020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如期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报名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鞍山户籍。

  二、测试报名对象

  凡持有2003年6月15日之前普通话证书未进行重新测试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网址:http://ln.cltt.org/baoming

  (二)开通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点—下午5点,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需认真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报名完成后不能修改个人信息,请报名时务必将个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原则上报名条件审核按照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为准,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参加考试。

  2.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六个月以内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尺寸:390*567,格式为jpg。

  3.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为系统调试时间,此期间报名无效。

  4.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名额充足,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疫情期间,对恶意制造名额不足并以此谋取利益的机构或个人,市招考办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5.报名成功后,具体测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普通话测试考生须知》,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体温监测记录,以免影响考试。

  四、现场认定

  (一)认定人员要求

  由于疫情原因,鞍山户籍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认定。尚未取得身份证件的未成年人,身份证与户籍信息不符并能提供相应鞍山户籍证明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认定。

  (二)认定时间

  2020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三)认定地点

  鞍山市教育局后楼鞍山市科协一楼,招考办报名大厅。(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四)认定要求

  1.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进行现场认定。

  2.现场认定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进行认定。

  3.需进行现场认定而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认定的考生,将取消本次普通话测试预报名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2020年9月24日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测试安排

  1.时间:2020年10月10日—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鞍山市教育局一楼

  3.要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体温测量表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参加测试。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

  2020年11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到鞍山市教育局一楼108室领取等级证书。

  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代领需要提供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者,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咨询电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电话:2698079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2021年辽宁鞍山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

【 #普通话考试# 导语】 考 网从鞍山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辽宁鞍山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已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但未前来领取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7-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前来领取,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市教育局院内科协西侧1楼)。逾期不来领取证书者,请关注鞍山市教育网及“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我们将另外安排时间集中发放。

  咨询电话:0412-2698079

  鞍山市招考办

  2021年10月10日

  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省、市级测试中心、测试站只能授予一级乙等以下(含一级乙等)的资格证书。考一级甲等,需要去国家语委测试中心考试,或者省级测试站报送国家语委测试站进行复审通过,方能授予一级甲等。(国语[1997]64号)把普通话水平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可称为标准的普通话,二级可称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可称为一般水平的普通话),每个级别内划分甲、乙两个等次。三级六等是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评定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依据。[1]

  一级(标准的普通话)

  一级甲等(测试得分:97分-100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一级乙等(测试得分:92分-96.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

  二级(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

  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

  三级甲等(测试得分:70分-79.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

  三级乙等(测试得分:60分-69.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证明应试人普通话水平有效凭证,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下成绩的证书由省(直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盖印章后颁发,普通话一级甲等的证书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印章后方为有效。有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辽宁省教育厅举报电话多少

辽宁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24-86891848,客服电话:024-86896846。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省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以上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工作职责

沈阳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沈阳市教育局投诉电话:024-22717964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传真号码:024-22820697。互联网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 22821577@163.com。沈阳市教育局是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为副厅级,与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机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沈阳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以上内容参考:沈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下半年辽宁鞍山铁东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鞍山铁东区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下半年辽宁鞍山铁东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我区定于11月24日-25日期间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请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预约时段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顺序

  现场确认视人数多少采取“放号”形式,确定时间段和顺序。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时间

  11月24日-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二)地点

  铁东区教育局正门(铁东区荣誉街30号)“放号”,一楼右侧信访室为现场确认地点。

  三、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按户籍地填报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按居住地填报人员提供:居住证(如无法立即开具,可提供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明)

  在读研究生按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学生证

  2022届毕业生按照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毕业证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并在照片的背面写上姓名)

  7.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以前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毕业成绩单(从人事档案中调取、复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毕业证书原件。

  8.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或公费师范生、2022届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确认现场办事流程

  (一)防疫检查

  认真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辽事通健康码、行程码(无*号)、扫描易鞍码,按要求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保持安全距离排队等候。

  (二)依次办理

  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在等待区等待办理。

  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

  五、要求

  (一)请按照自己“放号”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二)在办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三)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四)考生请自行下载《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五)考生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铁东区教育局人事办电话0412—2699826。

  附件1:鞍山市铁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附件2:委托书

  原文标题:铁东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iedong.gov.cn/html/ASTDQ/202211/0166873683218048.html


2018年鞍山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2) 现场确认材料如下:(下载的表格及复印件均用A4纸,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②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在网上下载打印,学校在编人员由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社会人员由所在乡镇(农村户口)或街道(非农户口)鉴定并加盖公章。(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③身份证、户口本或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或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参加省考考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笔试合格证书(限非师范类考生)原件及复印件;国考考生提供面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原始成绩单及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检查,必须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印章和院方的公章;(体检表到鞍山教育网上下载)
⑧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申请中学、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申请人在中小学或培训机构两年内累计实践不少于20周教育教学实践并通过考核,听课不少于50节,讲课不少于20节。(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到鞍山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⑨与网上申报同版的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格式:114像素×156像素.JPG)⑩档案袋一个,将提交的申请材料按①至⑧顺序装袋,在鞍山教育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点击下载),并打印、填写、粘贴到档案袋上。
证书原件审核确认后当场返还本人
2.省考考生及师范类(非全日制)考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请于5月12日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查看面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范围。
3.参加本次(春季)认定人员请于7月23日后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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