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

时间:2024-05-07 10:57:35编辑:奇事君

成都万福桥的简介 快啊

府河是南河的姐妹河,府河上最重要的桥是今天的人民北路大桥。
这座桥的历史很短,因为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成都有了火车站(当有了火车南站之后改称为火车北站),才新修了从火车站进城的人民北路,也才在府河上修了这座人民北路大桥。在此之前,在今天的人民北路大桥与西北桥(西北桥原处过去是一座木桥)之间,有一座木结构的廊桥,称为万福桥,解放前夕被洪水冲毁。人民北路大桥建成之后就取代了古老的万福桥,所以人民北路大桥也被称为万福桥。


万福生科的万福生科基本资料 发行状况

股票代码300268股票简称万福生科申购代码30026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价格(元/股)25发行市盈率33.78市盈率参考行业参考行业市盈率(公告公布值)发行面值(元)1.00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亿元)4.25网上发行日期2011-09-15周四网下配售日期2011-09-15周四网上发行数量(股)13,600,000网下配售数量(股)3,400,000申购数量上限(股)13000总发行量数(股)17,000,000申购状况中签号公布日期2011-09-20周二上市日期2011-09-27周二网上发行中签率(%)0.3357532253网下配售中签率(%)4.71698网上冻结资金返还日期2011-09-20周二机构超额认购倍数21.20网上每中一签约(万元)372.2972网下配售冻结资金(亿元)18.02网上申购冻结资金(亿元)1012.65冻结资金总计(亿元)1030.67网上有效申购户数(户)415475网下有效申购户数(户)32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万股)405059网下有效申购股数(万股)7208中签号末“三”位数609109239末“四”位数948544853376末“五”位数7113791137111373113751137末“六”位数651626851626051626251626451626079358579358末“七”位数728332320982993288087承销商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承销方式余额包销上市推荐人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4.9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9.54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湖南省简介

http://baike.baidu.com/view/8581.html

http://www.hunan.gov.cn/sy/hngk/lsyg/

旅游资源:绮丽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使湖南具有独特的旅游资源。湖南共有10大旅游区和100多处旅游点,其中桃源县的桃花源,宁远县的九嶷山,郴州市的苏仙岭,衡阳市的回雁峰,炎陵县的炎帝陵,汨罗的屈子寺,特别是湘潭韶山冲上毛泽东同志故居和宁乡县花明楼刘少奇同志故居等久负盛名、令人向往。"五岳独秀"的南岳衡山,是著名的佛教圣地和避署胜地。江南三大名楼之一的岳阳楼,以其悠久的历史、美妙的传说和雄伟的气势蜚声中外。自然风景明珠武陵源风景区(包括张家界、索溪峪、天子山和猛洞河等风景区),地貌奇特,古木参天,珍禽出没,深谷幽遂,清溪明澈溶洞温泉融为一体,奇峰怪石错落相间。张家界已辟为第一座国家森林公园。省会长沙,是历史文化名城,集古扬今。马王堆汉墓,岳麓山、爱晚亭、桔子州和烈上公园的秀美景色,天心阁、开福寺、“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等都是著名的旅游胜地。


万福生科为什么不会退市?

如此瞩目惊心的财务造假数据让万福生科(300268,股吧)在劫难逃。在案件没有尘埃落定之前,很多人认为万福生科会成为第一家退市的创业板公司,但证监会给出的结果却是”不触及退市条件“,这让很多人大感意外。那么,为什么万福生科不会退市呢?一起来听法律专家怎么说。 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从司法层面上讲,我个人认为证监会的要求没有错误,它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层面,规定三年的连续盈利才可以排队上市,那么也要连续三年的亏损才可以进入退市程序,比如说ST、*ST,都是严格按照规定做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有些公司有虚假陈述了,但是它的股权结构,还没有达到退市条件,它的经营状况,可能还是比较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把一个活的公司,把一个具备上市资格不具备退市公司强行退市,也不符合这家公司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但也有法律人士认为,万福生科具备了退市的要件。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从万福生科看它的财务报表的确是造假水平太多,后期披露性质也很严重,严格来讲我觉得它还是具备退市标准的。可能证监会、交易所从别的层面考虑,用更加宽泛的标准,让它继续上市交易。 证券民事赔偿前置程序影响投资者索赔 我们知道,因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虚假陈诉、财务造假等原因,造成投资者的损害属于民事损失,原则上应该由投资者直接向其索赔,如果这些机构拒绝承担民事责任,投资者有权选择上诉。但是在资本市场上,由于存在着维权成本、取证成本过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制定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并在里面增加了前置程序,也就是只有证监会对某一个上市公司及某一个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做了行政处罚以后,投资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一前置条件究竟有何利弊,一起来听专家观点。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我觉得从科学性来讲是不合理的,我投资者受到损害之后,我提出诉讼是我的诉权,那么你设这个前置程序的话,势必会影响我的诉权行使,而且事实上我们很多投资者受到损害之后,恰恰是因为证监会或者法院没有相关的裁决或者判决书,导致投资者不能索赔,这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索赔权利行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我们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证券法赋予的行政处罚职责,需要花时间,有的时候花几个月的时间,有的时候花一年两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之内,有可能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可能转移自己的资金,甚至转移到境外去了,最后即使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来了,投资者也获得民事损害的判决了,但是被告人缺乏执行能力了。 但法律人士也表示,因为证券民事赔偿比较专业,而且很多证据都是被告所掌握,如果说没有前置程序,投资者在诉讼当中要举大量证据,会让投资者非常困难。 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就像劳动争议案件,医疗事故案件必须经过专业的机构进行认定,才能够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不是万能的,所有案件它也不一定能100%专业,只有经过专业的部门认定以后,它才能根据相关的认定,没有这个鉴定你如何进行赔偿的数额呢?在当今我国的司法层面上还是必要的。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篇1   【摘要】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同时,一旦被发现,将会大大降低公司的价值。而财务造假的最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鉴于此,文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以万福生科这一创业板造假第一为例,对其造假手段和造假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公司治理;万福生科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5-0064-03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资本的趋利性也渐渐显现出来。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一连串的财务造假案,如之前的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银广夏”造假案,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造假案。这些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使投资者蒙受了巨额损失,损害了他们对上市公司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信任。虽然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不断加强,但是仍有部分公司受利益驱动,使用各种方法进行财务造假,2012年8月发生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案例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68,股票简称“万福生科”。主要从事大米结晶葡萄糖、大米高蛋白、高麦芽糖浆等淀粉糖系列产品生产、销售,是稻米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   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万福生科就被曝出财务造假。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0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4600万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11月22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万福生科上市之前的造假行为也浮出水面。根据深交所2013年3月15日对万福生科做出的公开谴责,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000万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000万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000万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00万元、-630.51万元和114.17万元,与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有了最终结果,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违法违规案进行了正式通报,并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罚。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手段简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主要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预付账款、虚增在建工程等。   (一)虚增应收账款   根据万福生科《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的应收账款净额由原来的12830万元更正为41250万元,虚增了近876万元。另外,报告显示。前五大客户发生了很大变化,如表1显示,更正前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客户在在更正后的前五名名单中并未出现,并且,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总额由512万元减少到164万元,说明其应收账款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包括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   (二)虚增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但实际上,万福生科的这些预付账款并非都与真实交易挂钩。万福生科2011年年报上显示预付账款为10700万元,而实际更正后的金额为1279.29万元,虚增预付账款达1070万元。根据《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的预付账款更正后为14569.55万元,而实际为10100.72万元,虚增了4468.83万元。万福生科通过虚假的交易,将公司的资金支付给粮食经纪人和农户。而事实上,一方面大部分的资金转移到了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然后通过销售回款的方式收回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工程的进一步开展,预付账款可以转向在建工程,从而达到了虚增在建工程的目的。   (三)虚增在建工程   通过在建工程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是万福生科最为高明的手段。因为在建工程还处在建设中,具有隐蔽性,不像应收账款那样容易被察觉。《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在建工程虚增8036万元。其中,项目虚增金额较大的项目如表2所示。供热车间改造工程、淀粉扩改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三项工程总共虚增了7500万元。   四、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原因分析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发生表明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的缺陷。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划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结果,三者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严重,大股东控制了董事会和经理层,同时,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内部监督被抑制,从而导致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股权结构高度集中   万福生科是典型的一股独大型企业。根据2012年年报显示,龚永福和杨荣华分别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而二人为夫妻关系,因此共持有公司59.98%的股份。这种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使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龚永福夫妇二人。在缺少股权制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就会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公司的重大决策完全根据他们的意志来决定,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实现操纵利润、利益私人化的目的。关于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报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万福生科也认为是因为内控松懈,内控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永福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这一“两权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破坏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监督与被监督的机制。董事长(经理)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实际上就是经理层的自我监督,这一现象容易造成财务造假。   (二)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决定了董事会的监管效率,因此,我国在2001年推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由于独立董事比一般的董事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所以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有了保障。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大多流于形式,大部分的独立董事只是兼职,根本不会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务上。据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2011年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没有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行为发表任何独立意见。邹丽娟作为三名独立董事中唯一一名专业的会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实务经验较为丰富,对于公司造假行为不可能一无所知,说明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或者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督职责。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单杨、程云辉分别是农业、生物领域的专家,说明万福生科选择行业专家作为独立董事,更多是把独立董事当成顾问,而不是监督者。因此,万福生科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其独立性,未能发挥制衡董事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失效   审计委员会大多是由独立董事构成,而且成员中必须具备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审计委员会作为重要的内部控制机制,对于公司内部的会计行为及披露的报表有较强的监督职能。然而,当万福生科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审计委员会仍然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很显然,公司内部审计没有发挥正常作用,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信息披露也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说万福生科审计委员会功能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   五、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启示   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归根结底是其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为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防范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一)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   股权越集中就意味着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行为的约束能力越强。在此情况下,控股股东所受的约束力较低,为了一己私利,对会计信息作出虚假披露,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可以逐步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机构持股、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分散、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局面,建立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表决权除权制度,从而防止大股东滥用表决权。   (二)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重要治理机制,其独立性至关重要。如果控股股东掌握了董事的任免权,则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将受到破坏,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也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实行控股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强制性表决回避制度,由中小股东提出自己的独立董事人选,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对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效率也要加强监督,避免形式主义。   (三)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   股权高度集中情况下,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个人,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利益高度一致,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所作出的经营决策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使得决策不会受到异议。在此情况下,经理层就很容易滋生会计造假风险,从而侵占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建议董事长和总经理由相互独立的.两个人担任,从而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控制度。   【参考文献】   [1]安雷娜.浅析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以万福生科为例[J].商情,2013(7):31.   [2]胡伟.股权集中控制下的财务欺诈——基于万福生科的案例研究[J].商业会计,2013(12):44-46.   [3]刘航.试论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问题——源于帕玛拉特舞弊事件的思考[J].当代经济,2005(2):66-67.   [4]刘晓波.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3(2):62-65.   [5]杨清香,俞麟,陈娜.董事会特征与财务舞弊——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9(7):64-70.   [6]张俊生,曾亚敏.上市公司的失信行为:公司治理角度的分析[J].经济科学,2004(6):87-95.   [7]周超,魏开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失败的原因与对策思考——基于万福生科造假的案例分析[J].西部财会,2013(7):67-70.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篇2   一、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201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9月18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股票从第二天开始停牌。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简称《补充更正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 023.16万元,进而使得公司201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由盈利2 874.01万元变为亏损1 117.37万元,减少了138.88%,此外还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自查公告,承认财务造假。至此,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舞弊手段分析   一般情况,企业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在建工程、虚增预付账款等。   (一)虚增营业收入   万福生科的主要经营项目是销售大米、麦芽糖等多种农副产品。伪造绝大多数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相比正常售价的四五倍以上,由此所伪造出的销售收入是真实销售收入的一百倍以上,甚至有些产品并没有实际销售额,凭空捏造销售行为的存在。糖浆的实际营业收入为2031.74万元,虚假报告则表示营业收入为12226.12万元,虚增10194.38万元;麦芽糊精营业收入为0元,虚假报告则为1123.89万元,虚增1123.89万元;产品实际营业收入为8231.44万元,虚假报告为26976.02万元,虚增18744.58万元。   日前,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年报,公司去年亏损341万元。尤为蹊跷的是,尽管去年上半年生产线大面积停产,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机,万福生科全年却实现了2.96亿元的营收,同比增长8.39%。“在造假东窗事发,销售大受影响的情况下,万福生科去年下半年还实现了2.14亿元的营收,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业绩的真实性。”由于万福生科造假事泄,带来产业链上下游生变:上游供应商趁机提价,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大增;下游客户则减少采购万福生科产品的数量,或是要求公司降价供货,公司产品销量已有明显下滑。   此外,更正前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在更正后3名未再出现,且更正前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达7172.78万元,比实际情况2760.42万元虚增了4412.37万元。说明应收账款存在严重造假行为。据调查,万福生科在销售合同中披露的与华源粮油经营部签订的两份合同,与傻牛食品厂签订的三分合同经两家企业老板及老板娘表示均不存在;而亿德粮油贸易行所有人黄德义与万福生科控股股东为亲属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存在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行为。   (二)虚增预付款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不仅包含工程款,还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款项。但是,万福生科的应付账款很少,2012年上半年末仅为763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预付账款,除2011年末外,金额也一直不多,2011年末,万福生科的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449.44%,对此,公司方面的解释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启动,增加预付设备款项所致。”问题是,既然上半年末预付工程款理应减少,报表上预付账款却为什么还增加了许多?有人解释为日常经营活动中预付了很多采购款。然而,从历史数据来看,万福生科日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了太多的预付账款,从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同样不高来看,也不存在导致预付账款猛增的季节性因素。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中预付经纪人(原材料)采购款仅为955万元。   (三)虚增收入及利润   通过进行关联方交易,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通过销售定价差异,达到转移利润或虚增利润的目的。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中,出现明显地关联方交易造假行为。报告显示,湖南省傻牛食品厂、怀化小丫丫食品,贡献收入都在1300万元左右,但在更改后的`报告中,这两个公司已经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湖南祁东佳美食品和津市市中意糖果公司贡献的收入分别为1415.61万元和1341.95万元,更改后变为222.8万元和118.73万元。   万福生科在外部设立大量虚拟供应商账户,这些账户的主人是一些真实存在的粮食经纪人,但实际由万福生科控制。通过预付款形式将自有资金转入这些账户,再从中提取现金或其他方式转回,构成销售回款,造成销售规模增加,从而虚增营业利润。   万福生科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销售假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编制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让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甚至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虚增利润及收入,需要与“资产”相对应。万福生科在造假过程中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降低暴露的风险,至于预付账款,是否实际发生有待查证,也许实际上是将资金过账又转回。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信号分析   半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达2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23%而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分别只有2554万元和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34%和-16%。而2011年年度报告中,企业营业总收入比2010年年度增长了27.60%,营业利润增长10.62%,利润总额增长9.11%。同为一年时间,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波动非常之大,引人怀疑。   企业存在大量预付账款,均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工程尚在建设中”,而对应的客户均为个人,无法查实。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金额比2011年底增加了许多,但半年内完工程度却很低。供热车间改造工程完工程度只有50%,污水处理工程完工程度只有2%,此外,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1年6月的在建工程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污水处理工程这一项目。那么,半年报中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了。淀粉糖扩改工程,2012年半年报较2011年年报在投入金额增长了12.5倍后,工程进度反而由90%降低到30%,而在2012年年报中则根本没有提及淀粉糖扩改工程,该工程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完工不得而知。   四、财务舞弊启示   财务造假案件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财务造假并非一时速成的,长时间的运筹帷幄必然会有蛛丝马迹可循,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以及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型,及早发现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在万福生科的案列中,伪造了大量银行凭证,在之前问题没有暴露与审查相关凭证票据不严有必要关系。因此,审计中应该重视相关企业原始凭证等的审核。万福生科属于高科技行业,而且是地方政绩企业,对它的行业背景,上市程序,资金支持,技术研发都是关键的审计突破口。也许要加强实地走访获取直接证据,对于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其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也是相当紧密。因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其各种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发现造假情况。   参考文献:   [1] 经济信息联播.创业板造假第一股调查[Z].证券市场周刊,2012,(43):8-9.   [2] 崔晓莉、武磊.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3,(15)   [3] 宁平.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4,(25)   [4] 孙旭东. 万福生科预付账款造假[J].证券市场周刊,2012,(43):48-49   [5] 付强,刘秀兰.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其影响[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2,(4):122-126. ;


【万福生科案 财务造假利益链谜团待解】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3-03-15  作者:戴缅 编辑:还津蕴

  

核心提示:这家公司背后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公司的上市和造假都与这股利益推力有关。

原文标题:万福生科案或有刑责 财务造假利益链谜团待解

作者:戴缅 刘浪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在记者见面会上说,证监会对万福生科(300268.SZ)虚假财务信息一案正在调查核实,如果查实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将予以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

而3月11日万福生科的公告称,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公司2008~2011年涉及财务数据的重大会计差错及虚假记载情况。这一信息表明,万福生科造假案面临刑罚的可能性在加大。公司暂停上市或退市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不少投资者对造假表示出不满,同时希望获得赔偿。专业人士提醒,维权索赔不限于上市公司本身,还包括相关的中介机构。

与此同时,有了解万福生科公司内情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这家公司背后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公司的上市和造假都与这股利益推力有关。

摄影:高育文

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万福生科于2011年9月27日正式登陆创业板。但上市不到一年即被发现其业绩虚构,被称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2012年9月14日,湖南证监局对万福生科立案稽查;2012年9月18日,立案稽查升级为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后,万福生科于2012年10月26日承认其造假行为:公司在2012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利润4023万元。此外,2012年上半年万福生科循环经济型稻米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因技改出现长时间停产,对其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但公司对该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也未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根据更改后的中报,万福生科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217万元,同比下降64.61%;净利润亏损1368万元,同比下降143.87%。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同比下降54.23%;净利润亏损93.41万元,同比下降101.55%。

今年3月1日,万福生科再次发布公告承认,经自查,公司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近90%。公告显示,造假最为严重的是2011年,就在上市的这一年,万福生科虚增了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万元,虚增净利润5913万元。

万福生科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这家公司的造假主要通过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来实现,比一般的造假行为更为隐蔽。

早在万福生科上市挂牌之前,《第一财经日报》就对这家公司进行过深入调查,并对其业绩虚高等疑点进行了报道,遗憾的是,这样一家披着高科技外衣、实则以大米加工为绝对主业的公司最终顺利挂牌上市,直至最终爆出惊天造假大案。

万福生科发布的业绩快报还显示,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亏损337.98万元。并提示,可能存在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数据调整后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等情形而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同时,公司可能会因涉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差错和虚假记载,再次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连续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的规定,公司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中介机构的罪恶?

从2012年9月14日到2013年3月14日,万福生科跌幅达43%。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访问的多数投资者均表示将提起索赔诉讼。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评论此案时表示,万福生科可能会成为首只被投资者索赔的创业板公司股票,造假恶劣程度不逊于绿大地。但索赔诉讼必须待相关部门的处罚结果出来才能进行。他认为,鉴于万福生科已经对虚假陈述行为自认,估计证监会很快将对万福生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并在该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要求万福生科赔偿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

另有专业人士提醒,中介机构在万福生科造假案中难辞其咎,应该受到严厉处罚,并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万福生科招股说明书显示,平安证券为其IPO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吴文浩、何涛,二人同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代。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磊所”)负责万福生科IPO审计,经办注册会计师为黄国华、王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刘彦、胡筠为签字律师。

另外,根据证监会网站公告,参与万福生科IPO审核的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分别为:石铁军、吕超、李友菊、李文智、朱海武、陈臻和陈星辉,同为创业板第一、二届发审委委员,其中四人来自会计师事务所。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7名发审委委员都在平安证券保荐的25家IPO项目中出现过,其中24次获得审核通过。而根据业绩预报、快报,此24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多达9家2012年出现不同程度的业绩下降。

平安证券一位负责人近日对媒体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从根本上维护投资者利益。并称,在万福生科项目风险暴露后,平安证券全力配合监管要求,做了大量的专项复核,每周上报 调查报告 。

但在本报记者的采访中,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业界专业人士,均表示目前对涉及如万福生科这类造假案的中介机构或者相关人员的处罚过轻,某种意义上是此类造假案不断发生的一个重要内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对象不仅仅包括上市公司,还有可能是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未尽责任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个人。

在已经处理的绿大地案中,证监会拟对涉案的联合证券、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三家中介机构行政处罚,撤销深圳鹏城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拟对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撤销相关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

因此,不少投资者认为,万福生科的造假其恶劣程度不亚于绿大地,证监会对它的处罚应不低于此,同时,中介机构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根据证监会3月8日更新的2012年主板及创业板首发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情况,平安证券保荐的申报企业共23家,其中主板10家,创业板13家。这些企业中有3家初审中,10家落实反馈意见中,5家已预披露,5家已通过发审会,其中保荐人就有何涛和吴文浩。另外,中磊所的项目包括深圳中航信息科技产业公司、广西华锡集团、北海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案等。

造假动机

至今,外界仍无法完全看透万福生科造假的全貌,特别是对其在上市不到一年即“大手笔”造假的动机多有猜测。近日,一位曾长期接触万福生科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称,这家公司背后存在一条庞大的利益链条,正是这股力量迫使企业“不得不”造假,以使相关方迅速兑现利益。

据前述长期接触万福生科的人士介绍,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被发现纯属偶然。

该人士介绍,2012年8月湖南证监局对万福生科进行例行检查,并未对具体账目进行深入核查。但在此过程中,公司财务负责人居然“十分诚实地”交出了两套账本,“公司领导和(证监)局里面的检查人员都傻了。”于是,创业板第一个财务黑洞就这样被发现。

公司内部把这一举动归咎于相关人员太过紧张的“技术失误”。但据前述知情人士猜测,这可能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行为,其中不排除相关人员对利益分配不满的因素。

他所称的利益分配主要指股权。资料显示,法人代表龚永福及其配偶杨荣华各持有万福生科4019万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59.98%),另外,两位自然人股东陈鑫和李方沂分别持有公司55.50万股、30万股。陈鑫为杨荣华的妹妹杨晓华的儿子,李方沂系龚永福的世交朋友之子。而龚氏夫妇对内部员工在股权上的利益分享甚少,引发一些跟随其多年的创业员工的不满。

“不分股份,除了老板的性格之外,其实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知情人士透露,由于龚永福需要“打点”的关系较多,因而“股份不够分”。

据前述知情人士介绍,在龚多年的经营中,形成了广泛的利益关系网,包括其当年收购陈化粮起家以及低价收购粮库等关键发迹步骤中,都得到过相关方面巨大帮助,最终回报都体现在万福生科的股权上。他明确表示公司存在较大的股权代持,并点到了具体的代持人和真正所有者的名字,但本报记者并未得到相关确认。

然而,龚永福的确曾向当地的媒体人士表示过自己并不想上市,而是被相关方面“逼着走”的言论。

在去年9月造假案刚刚爆发时,龚永福曾公开表示造假只是为“好看”,但外界普遍怀疑,其真正动因可能是希望扮靓业绩为限售流通股解禁铺路。前述知情人士对此分析表示认同,“老板(龚)被逼着上市,因为利益相关方希望利益最大化。上市后,背后的利益方又急着套现。龚老板的确不容易!”

该人士提醒,既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希望在查清公司造假真相的同时,多花些精力“深挖”一下万福生科背后的利益链条。

不过,该人士仅限于言语叙述,并未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据材料。《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曾经当面就代持等问题采访过龚永福及公司相关高管,但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

根据公告,万福生科共计1851万股,占总股本14.14%的限售股份将于2013年3月27日起上市流通,其中就包括李方沂所持股份。

另外,记者也注意到,在万福生科造假案曝光后,退市风险逐渐加大时,仍然有“博傻”资金肆意炒作该股票。2013年3月6日,万福生科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发布当日,该股打开跌停板,1亿元资金汹涌买入,当日换手率达到了47.76%。但其后,随着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的发展,其股价连续下跌,“博傻”资金悉数被套。“因为造假事件已经公告,他们的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要对自己的‘博傻’行为付出亏损代价。”一位市场人士警示说。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时的社会背景

亲您好,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发生时,存在以下社会背景: 市场竞争压力:万福生科是一家上市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压力。为了满足投资者和市场对高增长和高利润的期望,公司可能感到迫切需要提高财务业绩,以保持竞争力。 资本市场环境:在某些情况下,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的财务表现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可能受到来自股东、投资者或金融机构的压力,要求实现高收益和高估值,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 内部控制不健全:造成财务造假的另一个因素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健全。公司可能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和监控机制,使得财务数据的操纵和伪造较为容易。 高额回报承诺:公司管理层可能为了追求高额回报,采取不合规的手段进行财务造假。这可能涉及虚构销售收入、夸大利润、操纵成本等手段,以实现表面上的高增长和高利润。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社会背景只是一种可能的情况,并且可能因具体事件和环境而有所不同。【摘要】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时的社会背景【提问】
亲您好,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发生时,存在以下社会背景: 市场竞争压力:万福生科是一家上市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压力。为了满足投资者和市场对高增长和高利润的期望,公司可能感到迫切需要提高财务业绩,以保持竞争力。 资本市场环境:在某些情况下,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的财务表现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可能受到来自股东、投资者或金融机构的压力,要求实现高收益和高估值,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 内部控制不健全:造成财务造假的另一个因素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健全。公司可能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和监控机制,使得财务数据的操纵和伪造较为容易。 高额回报承诺:公司管理层可能为了追求高额回报,采取不合规的手段进行财务造假。这可能涉及虚构销售收入、夸大利润、操纵成本等手段,以实现表面上的高增长和高利润。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社会背景只是一种可能的情况,并且可能因具体事件和环境而有所不同。【回答】
那从时代经济条件和市场格局怎么看呢【提问】
亲您好,时代经济条件:时代经济条件可能对企业财务造假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竞争激烈的经济环境中,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压力和经营挑战。在追求高速增长和满足市场预期的压力下,一些企业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虚增业绩,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投资。【回答】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使用手法概述怎么准确的说

你好[心],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使用手法主要包括虚构交易、账目篡改、资产侵占等手段,通过这些手段来掩盖公司真实的财务情况、获取非法收益。其中,虚构交易是指虚假制造销售或采购交易记录,以达到掩盖账面利润或亏损的目的;账目篡改则是指在报表中操纵数字、更改凭证等方式,来隐瞒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资产侵占则是指将公司资产转移至个人账户或他人账户,以获得不当利益。除了上述提到的手段,还有一些其他的财务舞弊手法,例如显著高估或低估资产的价值、虚增或虚减应收账款、滥用透支或信用额度等。财务舞弊不仅会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也会损害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因此,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监管的加强都显得尤为重要。【摘要】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使用手法概述怎么准确的说【提问】
你好[心],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使用手法主要包括虚构交易、账目篡改、资产侵占等手段,通过这些手段来掩盖公司真实的财务情况、获取非法收益。其中,虚构交易是指虚假制造销售或采购交易记录,以达到掩盖账面利润或亏损的目的;账目篡改则是指在报表中操纵数字、更改凭证等方式,来隐瞒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资产侵占则是指将公司资产转移至个人账户或他人账户,以获得不当利益。除了上述提到的手段,还有一些其他的财务舞弊手法,例如显著高估或低估资产的价值、虚增或虚减应收账款、滥用透支或信用额度等。财务舞弊不仅会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也会损害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因此,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监管的加强都显得尤为重要。【回答】
你好,我的标题是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使用手法概述,老师说不准确,怎么把这个标题说准确【提问】
根据你提供的标题“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使用手法概述”,可以看出该标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使用“舞弊”这个词语并不够准确,因为舞弊通常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欺骗、违反法律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利益。其次,使用“手法概述”也不够具体,无法清晰地表达文章的主旨。【回答】
针对这个问题,建议将标题修改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行为及其应对措施研究”,这样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文章的内容和主旨。同时,避免使用过于夸张或情绪化的词汇,保持标题简洁明了,突出重点。【回答】


万福生科为什么不会退市?

如此瞩目惊心的财务造假数据让万福生科在劫难逃。在案件没有尘埃落定之前,很多人认为万福生科会成为第一家退市的创业板公司,但证监会给出的结果却是“不触及退市条件”,这让很多人大感意外。那么,为什么万福生科不会退市呢?一起来听法律专家怎么说。 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从司法层面上讲,我个人认为证监会的要求没有错误,它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层面,规定三年的连续盈利才可以排队上市,那么也要连续三年的亏损才可以进入退市程序,比如说ST、*ST,都是严格按照规定做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有些公司有虚假陈述了,但是它的股权结构,还没有达到退市条件,它的经营状况,可能还是比较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把一个活的公司,把一个具备上市资格不具备退市公司强行退市,也不符合这家公司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但也有法律人士认为,万福生科具备了退市的要件。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从万福生科看它的财务报表的确是造假水平太多,后期披露性质也很严重,严格来讲我觉得它还是具备退市标准的。可能证监会、交易所从别的层面考虑,用更加宽泛的标准,让它继续上市交易。 证券民事赔偿前置程序影响投资者索赔 我们知道,因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虚假陈诉、财务造假等原因,造成投资者的损害属于民事损失,原则上应该由投资者直接向其索赔,如果这些机构拒绝承担民事责任,投资者有权选择上诉。但是在资本市场上,由于存在着维权成本、取证成本过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制定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并在里面增加了前置程序,也就是只有证监会对某一个上市公司及某一个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做了行政处罚以后,投资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一前置条件究竟有何利弊,一起来听专家观点。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我觉得从科学性来讲是不合理的,我投资者受到损害之后,我提出诉讼是我的诉权,那么你设这个前置程序的话,势必会影响我的诉权行使,而且事实上我们很多投资者受到损害之后,恰恰是因为证监会或者法院没有相关的裁决或者判决书,导致投资者不能索赔,这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索赔权利行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我们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证券法赋予的行政处罚职责,需要花时间,有的时候花几个月的时间,有的时候花一年两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之内,有可能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可能转移自己的资金,甚至转移到境外去了,最后即使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来了,投资者也获得民事损害的判决了,但是被告人缺乏执行能力了。 但法律人士也表示,因为证券民事赔偿比较专业,而且很多证据都是被告所掌握,如果说没有前置程序,投资者在诉讼当中要举大量证据,会让投资者非常困难。 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就像劳动争议案件,医疗事故案件必须经过专业的机构进行认定,才能够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不是万能的,所有案件它也不一定能100%专业,只有经过专业的部门认定以后,它才能根据相关的认定,没有这个鉴定你如何进行赔偿的数额呢?在当今我国的司法层面上还是必要的。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件分析论文

关于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件分析论文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论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件分析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件分析论文 篇1   一、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201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9月18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股票从第二天开始停牌。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简称《补充更正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进而使得公司201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由盈利2874.01万元变为亏损1117.37万元,减少了138.88%,此外还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自查公告,承认财务造假。至此,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舞弊手段分析   一般情况,企业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在建工程、虚增预付账款等。   (一)虚增营业收入   万福生科的主要经营项目是销售大米、麦芽糖等多种农副产品。伪造绝大多数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相比正常售价的四五倍以上,由此所伪造出的销售收入是真实销售收入的一百倍以上,甚至有些产品并没有实际销售额,凭空捏造销售行为的存在。糖浆的实际营业收入为2031.74万元,虚假报告则表示营业收入为12226.12万元,虚增10194.38万元;麦芽糊精营业收入为0元,虚假报告则为1123.89万元,虚增1123.89万元;产品实际营业收入为8231.44万元,虚假报告为26976.02万元,虚增18744.58万元。   日前,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年报,公司去年亏损341万元。尤为蹊跷的是,尽管去年上半年生产线大面积停产,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机,万福生科全年却实现了2.96亿元的营收,同比增长8.39%。“在造假东窗事发,销售大受影响的情况下,万福生科去年下半年还实现了2.14亿元的营收,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业绩的真实性。”由于万福生科造假事泄,带来产业链上下游生变:上游供应商趁机提价,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大增;下游客户则减少采购万福生科产品的数量,或是要求公司降价供货,公司产品销量已有明显下滑。   此外,更正前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在更正后3名未再出现,且更正前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达7172.78万元,比实际情况2760.42万元虚增了4412.37万元。说明应收账款存在严重造假行为。据调查,万福生科在销售合同中披露的与华源粮油经营部签订的两份合同,与傻牛食品厂签订的三分合同经两家企业老板及老板娘表示均不存在;而亿德粮油贸易行所有人黄德义与万福生科控股股东为亲属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存在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行为。   (二)虚增预付款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不仅包含工程款,还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款项。但是,万福生科的应付账款很少,2012年上半年末仅为763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预付账款,除2011年末外,金额也一直不多,2011年末,万福生科的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449.44%,对此,公司方面的解释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启动,增加预付设备款项所致。”问题是,既然上半年末预付工程款理应减少,报表上预付账款却为什么还增加了许多?有人解释为日常经营活动中预付了很多采购款。然而,从历史数据来看,万福生科日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了太多的预付账款,从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同样不高来看,也不存在导致预付账款猛增的季节性因素。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中预付经纪人(原材料)采购款仅为955万元。   (三)虚增收入及利润   通过进行关联方交易,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通过销售定价差异,达到转移利润或虚增利润的目的。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中,出现明显地关联方交易造假行为。报告显示,湖南省傻牛食品厂、怀化小丫丫食品,贡献收入都在1300万元左右,但在更改后的报告中,这两个公司已经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湖南祁东佳美食品和津市市中意糖果公司贡献的收入分别为1415.61万元和1341.95万元,更改后变为222.8万元和118.73万元。   万福生科在外部设立大量虚拟供应商账户,这些账户的主人是一些真实存在的粮食经纪人,但实际由万福生科控制。通过预付款形式将自有资金转入这些账户,再从中提取现金或其他方式转回,构成销售回款,造成销售规模增加,从而虚增营业利润。   万福生科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销售假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编制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让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甚至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虚增利润及收入,需要与“资产”相对应。万福生科在造假过程中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降低暴露的风险,至于预付账款,是否实际发生有待查证,也许实际上是将资金过账又转回。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信号分析   半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达2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23%而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分别只有2554万元和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34%和-16%。而2011年年度报告中,企业营业总收入比2010年年度增长了27.60%,营业利润增长10.62%,利润总额增长9.11%。同为一年时间,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波动非常之大,引人怀疑。   企业存在大量预付账款,均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工程尚在建设中”,而对应的客户均为个人,无法查实。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金额比2011年底增加了许多,但半年内完工程度却很低。供热车间改造工程完工程度只有50%,污水处理工程完工程度只有2%,此外,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1年6月的在建工程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污水处理工程这一项目。那么,半年报中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了。淀粉糖扩改工程,2012年半年报较2011年年报在投入金额增长了12.5倍后,工程进度反而由90%降低到30%,而在2012年年报中则根本没有提及淀粉糖扩改工程,该工程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完工不得而知。   四、财务舞弊启示   财务造假案件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财务造假并非一时速成的,长时间的运筹帷幄必然会有蛛丝马迹可循,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以及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型,及早发现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在万福生科的案列中,伪造了大量银行凭证,在之前问题没有暴露与审查相关凭证票据不严有必要关系。因此,审计中应该重视相关企业原始凭证等的审核。万福生科属于高科技行业,而且是地方政绩企业,对它的行业背景,上市程序,资金支持,技术研发都是关键的'审计突破口。也许要加强实地走访获取直接证据,对于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其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也是相当紧密。因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其各种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发现造假情况。   参考文献:   [1]经济信息联播.创业板造假第一股调查[Z].证券市场周刊,2012,(43):8-9.   [2]崔晓莉、武磊.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3,(15)   [3]宁平.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4,(25)   [4]孙旭东.万福生科预付账款造假[J].证券市场周刊,2012,(43):48-49   [5]付强,刘秀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其影响[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2,(4):122-126.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件分析论文 篇2   【摘 要】“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再次引起了社会广大投资者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担忧,也对证监会、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可信度的严重质疑。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以财务舞弊三角理论为基础,剖析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原因,并以此为避免该种丑闻的再次发生提出建议与思考。   【关键词】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三角理论   一、案例简介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前身系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桃源湘鲁万福”),成立于2003年5月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 ,2005年4月1日,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00万元,2006年3月21日,更名为湖南湘鲁万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鲁万福”),其经营范围变更为:收购、仓储、销售粮食;加工、销售大米、饲料;生产、销售高麦芽糖浆、麦芽糊精、淀粉、淀粉糖、糖果、饼干、豆奶粉;生产销售稻壳活性炭、硅酸钠、油脂,畜牧养殖加工。2009年10月7日,湘鲁万福整体变更为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万福生科”,股票代码“300268”。   万福生科在国内首创以大米淀粉糖、大米蛋白为核心产品的稻米精深加工及副产物高效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并已成为循环经济水平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效率最高、产业链条最长的企业之一。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产业,该行业的发展对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升级、推动食品工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受到各方面政策的支持,未来的发展应是一片光明。   然而,刚刚上市不久的万福生科却陷入了“财务造假门”。2012年8月湖南证监局对万福生科进行常规稽查时发现了端倪,公司财务总监的异常举动则引发了证监局的关注,经查,该公司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6,500万元元,虚增营业利润3,435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因此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随着监管部门调查的深入,万福生科以往的“恶行”终于被揭露出来。万福生科2013年3月2日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据万福生科招股说明书及2011年年报,该公司四年内净利润总数为1.81亿元,然而,其中有1.6亿元净利润是虚构的,实际上四年合计净利润数只有2000万元左右,近九成为“造假”所得。   “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已遭到深交所两次公开谴责,股票多次跌停和被禁售,相关涉案人员已依法审理并予以处罚。而为其上市“保驾护航”的中介机构也相应的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如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因其出具的IPO审计报告和2011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已被没收其业务收入,并处以2倍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等。   震惊股市的“万福生科造假案”再次引发了投资者、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质量的关注,同时,社会外界对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审计等报告可信度的质疑也越来也强烈。   二、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国财务舞弊现象的探究以及经典财务舞弊理论,如冰山理论、GONE舞弊理论,风险因子理论和三角理论,本文认为用财务舞弊三角理论能够更加透彻地解释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企业舞弊的原因。   (一)压力   与西方不同,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应付资本市场特殊的管制政策,如发行上市政策、增发配股政策、特别处理以及暂停交易政策等。往往为了实现“光荣”上市,避免被特殊处理、暂停或终止上市等目的,企业采取各种方法粉饰财务数据。   1.为了赢得“上市”竞争   创业板为广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资金募集途径,并能够充分运用民间资本,有利于培养高新科技企业的成长,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国创业板挂牌公司就已达到近355家。根据《创业板首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000万元、15,000万元、19,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调整后,2008年至2010年营业收入约为10,824万元、17,765万元、24,359万元,营业利润约为414万元、343万元、753万元。上市资格指标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会相对更高,这样的“真实”业绩恐怕很难符合创业板上市的资格,更不用说在IPO的漫漫长队技压群雄、脱颖而出了。据报道,万福生科最开始并无上市打算,但是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经济业务,增强竞争力,大力推动地方企业上市,三番五次地对万福生科做思想工作,劝说上市。就这样,在资本市场强大诱惑以及政府部门施加的重压下,万福生科开始了荒唐的欺诈之旅,骗取上市资格。   2.避免摘牌   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将终止上市。事实上,在正式退市之前,这些公司就开始受制于一些特殊管制,比如,上市公司一旦连续两年亏损或者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行“特别处理”(ST)。2011年度万福生科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该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亿元、-630.51万元和114.17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2.96亿元,营业利润为-736.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61万元,可见,万福生科若不采取虚假交易等方式来“营造”经济绩效,就会面临“ST”等风险。   (二)机会   1.失衡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万福生科招股说明书,该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费用预算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察;对公司的财会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对象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主要业务活动(如合同协议、销售与收款、存货采购与付款)等。据目前调查结果,万福生科造假主要是采用“一条龙”造假模式,即虚拟采购、生产和销售流程,伪造购销合同单据、金融票据等方式,实现“一路飘红”的壮观业绩。同时,该公司未及时报告与披露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借此虚增收入。如果公司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管理人员严格规范履行内部控制制度,这一条龙的虚假销售就不可能发生。   2.缺乏适当的惩罚机制   目前我国证券执法尚未对潜在违法违规者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同时我国现行证券法规中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通过对2006年至2012年中国证监会给予200多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违规事项的行政处罚进行统计,发现所做出的处罚主要是对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于几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对相关中介机构审计事务所开出的罚单更是少之又少。这样,对于违规公司而言,“公开谴责”所带来的负成本远远小于信息披露违规带来的收益,而对于中介机构其影响更是微乎及微。   (三)自我合理化   在面临压力、获得机会后,真正形成企业舞弊还有最后一个要素――借口,即舞弊的“合理化”。此次造假案浮出水面后,据该公司董事长龚永福透露,万福生科上市主要是政府推动的,而如今的局面与当初地方政府推动“过猛”不无关系。“政府推动”可能是促生万福生科造假的部分因素,但看上去更像是其为自身的造假开脱责任的借口。   三、启示与建议   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万福生科造假案不仅沉重的打击了中小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也揭露出我国上市公司IPO审核阶段证监局、中介机构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借此,本文提出几点建议:   1.树立市场化的监管理念   监管机构应继续推进上市发行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将准市场化的核准制逐步转为完全市场化的注册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真实的信息,由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而监管部门则应确保证券发行或被交易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同时,减弱企业上市外力推动的影响,不能为了实现某些经济指标而包装企业上市,要保证公司上市出于市场化而非政策化。试想如果没有政府及金融办的极力推动,没有证监会及保荐人等机构的“绿灯”放行,还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万福生科也不会强行上市。   2.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财务舞弊的处罚力度   修订完善现有规则,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及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细化追责机制和违规处罚条款。加强对保荐机构、承销机构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尽职调查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合规、财务造假等行为的,将按规定及时、从重处罚,加大对于上市IPO财务舞弊的打击与惩罚力度,起到树立法律威严,震慑住有舞弊动机的公司的作用。在行政追责与处罚的同时,建立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推动民事赔偿机制的落实。   3.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增强专业素质培养   在相关数据法律法规中对内部控制评价提出明确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科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标准。明确界定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同时,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和道德素养,企业内部定期培训、考核、监督;定期对董事会相关成员进行适当的财务知识培训,据万福生科董事长龚永福所述,他并不清楚造假的程度如此严重,而原财务总监覃学军也是受人指点编制假账的,至于所谓高人实为何人不从得知,但如果二人懂得此举的严重性,也不会同意如此大胆地伪造盈利,可见,无论是财务人员还是职能领导都要掌握良好的财务知识。   4.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退市制度,严格要求保证上市企业的质量和活力   对于那些伪高科技或者发展缓慢缺乏科学管理的公司及早的清除出去,充分发挥市场的理论,扩大供给使所谓的“壳”资源失去市场,为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R].2013.5.14.   [2]陈曦.浅析创业板IPO上市公司财务舞弊[J].财经视点,2012.   [3]吴革.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M].高等教育出社,2010:68-73.   [4]夏子航.万福生科董事长自陈“造假太狠”稽查中财务总监离奇“交账”[N].上海证券报,2013.   [5]万福生科造假案[OL].http://.cn/s_wfskzj_all/1/.   [6]戴小河.龚永福自白[N].证券市场周刊,2013.5.24(第1900期).   作者简介:   于信丽(1988―),女,黑龙江尚志人,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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