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证处官网

时间:2024-05-03 13:01:50编辑:奇事君

深圳市公证处在哪里

这个地方公证处的地址如下:1、根据百度地图查询,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兴业办证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18楼。2、深圳公证处(国投办证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深圳国际信托大厦4-5层(荔枝公园)。3、深圳公证处(天平办证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4楼。4、深圳公证处(南山办证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9号海岸城西座7层708-713号。5、深圳市南山公证处: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13楼。


深圳公证处电话

工作日对外办证地址、咨询电话

地址1: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座8楼,咨询电话1:0755-83794032

地址2: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15楼,咨询电话2:0755-83794075



市民朋友好,我处2021年8月29日的周日便民服务安排如下:

时间:9:30-12:00,14:00-16:00

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座8楼(华强路地铁站)

联系电话:0755-83794032【摘要】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目前咨询的人数有点多,等我详细看了您的问题给您解答,请稍等。【回答】
工作日对外办证地址、咨询电话

地址1: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座8楼,咨询电话1:0755-83794032

地址2: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15楼,咨询电话2:0755-83794075



市民朋友好,我处2021年8月29日的周日便民服务安排如下:

时间:9:30-12:00,14:00-16:00

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座8楼(华强路地铁站)

联系电话:0755-83794032【回答】
回老家买房,过来公证,老公委托老婆一个去,公证需要多少费用【提问】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标的额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标的额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标的额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标的额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标的额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标的额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回答】
您看实际情况计算一下【回答】
150万的套房,我不会算,你算一下公证要多少钱【提问】
150万的0.25%【回答】
您计算一下【回答】
不会才叫你算【提问】
我们不提供计算服务的【回答】
您可以自己用计算器进行计算的【回答】


深圳新冠疫苗接种公证办理流程

深圳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公证申办流程第一步:打开微信“搜一搜”,在搜索框内输入“深圳公证”,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第二步:在公众号菜单栏点击【线上公证】-在【线预约及申办】,跳转公证在线平台;第三步:选择【在线申办】,进入在线办理页面;第四步:在列表内选择【疫苗记录证明】;第五步:阅读在线申办平台告知书,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立即申办】进入下一步;第六步:选择证件类型、输入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跳转页面进行申请;公证处受理申请、制证,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向办理人推送领证消息,申请人按通知时间携带上传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深圳公证处窗口核验领证。温馨提示:申请在线公证前需准备以下办理材料。1、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供身份证及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供身份证及台胞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户口本;2、社康开具的疫苗接种凭证(打完两针疫苗才能开具凭证,全市可接种新冠疫苗的社康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深圳市公证处电话是多少

客服电话:83053935深圳公证处办公地址:兴业办证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地铁2、3号线福田站1出口)国信办证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4、5楼(地铁3号线红岭站B出口)天平办证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4楼(地铁景田站B出口)南山办证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西座7楼(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C或D1或D2)光明服务窗口: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华裕路4栋10号商铺新浩E都服务窗口: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E都裙楼B座一楼101G、101H扩展资料服务宗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真实合法的办证原则,切实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基本性质: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联系我们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深圳公证处官网如何登录?

深圳公证处官网是http://www.szgz.gov.cn/
具体登录网址:http://www.szgz.gov.cn/login/toLogin.htm

点击上述登录网址,未注册的需要先注册,注册后根据个人信息即可登录。已注册的,根据个人信息,填写登录信息,输入验证码等,提交即可登录。

公证须知

(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资料申办公证,申请人不能亲自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3)声明、委托、生存、遗嘱、赠与、身份证、签名及其他与申请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须申请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申办。

(4)请申请人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参考,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5)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协议类公证需协议双方共同申请。

(7)申办遗嘱公证须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办证大厅前台预约或在网上预约。申办证据保全公证须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办证大厅前台预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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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处业务范围:各种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委托、赠与、抽奖、声明、承诺等;

  一、公民个人方面:
  财产继承、赠与、夫妻财产的约定、收养、抽奖、遗嘱、委托、声明、房屋子买卖、租赁等公证事项;

  财产分割协议、合伙协议、劳动合同、公派出国协议等; 因出国探亲、定居、留学、工作等需办理出生、

  学历、经历、婚姻、职称、亲属关系、无刑等; 涉外继承、收养、涉港、澳、台探亲、处理遗产、继承等

  ;
  二、经济方面:
  公司创立、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资信情况、法人资格、法人委托、股份及转让;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贷款合同、抵押及担保合同、融资租赁、票据拒绝公证; 保险法律事务、提存公证; 国际经济技术合

  作、转让、劳务输出等; 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专利权权属及其转让与实施许可合同; 商标权权属及其转让与实施许可合同; 蓍作权权属及其转让与

  实施许可合同; 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
  四、担任法律顾问: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参与合同的起草、审查和谈判,提供常年公证服务;
  五、现场监督:
  招投标、拍卖、开奖、证据保全(含网上证据保全); 财产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样品封存;
  六、房地产法律事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

  抵押登记;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办理公证遗嘱的流程有: 1、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与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3、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公证应该提交的材料 1、遗嘱或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或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或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嘱或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或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申请应交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公证手续:(一)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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