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教育局

时间:2024-05-01 23:29:27编辑:奇事君

信宜市教育局电话

信宜市教育局电话是0668-8813499。1、机构职能: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2、主要教育概况:信宜市现有中小学438所,其中中学53所,小学385所;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高中4所,在建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各1所,示范性幼儿园2所。在校中小学生29.89万人,其中小学生18.55万人,初中生7.89万人,高中阶段学生3.45万人。3、主要负责:协助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教学计划等工作。4、受教育情况:全市15周岁人口24090人,2007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23985人,完成率为99.66%,比1995年提高了1.47%。17周岁人口22138人,完成初级中等教育21779人,17周岁人口的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8.35%,比1995年提高了3.63%。

信宜市教育局电话

信宜市教育局电话:0668-88134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例如: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主要职责: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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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教育局电话:0668-88134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信宜市教育局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各类成人教育工作。信宜市现有中小学438所,其中中学53所,小学385所;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高中4所,在建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各1所,示范性幼儿园2所。在校中小学生29.89万人,其中小学生18.55万人,初中生7.89万人,高中阶段学生3.45万人;有学前幼儿学生4万人。全市有教职工14359人,其中公办教师12554人,代课教师1805 人。另有离休教师27 人,退休教师3878人教育局是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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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是0668-8813499信宜教育局:信宜市教育局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各类成人教育工作信宜市现有中小学438所,其中中学53所,小学385所;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高中4所,在建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各1所,示范性幼儿园2所。在校中小学生29.89万人,其中小学生18.55万人,初中生7.89万人,高中阶段学生3.45万人;有学前幼儿学生4万人。全市有教职工14359人,其中公办教师12554人,代课教师1805 人。另有离休教师27 人,退休教师3878人

宜良助学贷款在哪里弄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网站”(sls.cdb.com.cn),实名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2】携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并签订合同。注意,首次贷款的学生须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3】贷款学生凭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到校报到注册。注册后到高校的资助中心录入贷款电子回执,核对入账信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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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我来回答你,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办理:在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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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回答】


如何匿名向教育局举报学校乱收费呢?

无法匿名向教育局举报,举报都要提供实名,以便了解具体情况。投诉举报须知:1、当个人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2、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姓名和身份证号。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进行匿名举报。具体步骤:1、打开任意浏览器。2、再浏览器中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3、然后在搜索结构中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官网。4、然后就可以进入到官网首页。5、在首页的右侧导航栏中找到互动-投诉举报。6、阅读举报须知。7、勾选我已阅读,点击匿名举报。8、然后进入到举报信息填写界面。9、说明要举报的事项内容。10、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2022年上半年广东茂名信宜市(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信宜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上半年广东茂名信宜市(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社会申请人员:


  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通过网上报名向信宜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的证书已办好,现就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2年7月25日-8月10日(节假日和周六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信宜市教育局办公楼三楼人事股。

  三、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凭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领取。

  1.领取教师资格证。

  2.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我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的《申请表》将由本人存入单位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学校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的《申请表》将退还一份给其本人,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档案。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领取教师资格人员需戴口罩、测温、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地区以及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还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教师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咨询电话:0668-8814674。

  4.网报时已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的,请保持网报时所留手机的畅通,我局工作人员将于近期寄出证书及申请表,请注意查收。

  四、其他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2.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全国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

  3.如需了解更多有关教师资格政策,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网。

  1.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

  2.委托书样式

  信宜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


2022年下半年广东茂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茂名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广东茂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茂名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制定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

  1、申请方式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茂名市教育局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和现场资料审核,请各申请人到相应的区、县级市教育局进行资料审核。因滨海新区和高新区不属于行政区,暂由电白区教育局受理滨海新区和高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2)各申请人必须按照各区市教育局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体检时间等进行资格申请认定,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留意各区市教育网站或电话咨询。

  (3)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请选择“茂名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材料审核点(现场审核点)请选择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茂南区教育局、电白区教育局、信宜市教育局、高州市教育局、化州市教育局)。

  3、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现场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时间。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申请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请于11月14日至18日凭身份证到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领取,地址:茂名市官山五路六号大院。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的,还须附上委托书,由代理人代为领取。)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5、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

  二、教师资格注册

  教师资格注册必须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请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按所在单位的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参加注册。未参加工作或非在岗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不能参加本批次的教师资格注册。

  附件: 委托书.doc

  原文标题:茂名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mmjyj.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079589.html


广东茂名信宜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含补证)领取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社会申请人员: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通过网上报名向信宜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的证书已办好,现就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11月24日-12月31日(节假日和周六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信宜市教育局办公楼三楼人事股。

  三、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凭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领取。

  1.领取教师资格证。

  2.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我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的《申请表》将由单位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不予退还;学校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的《申请表》将退还一份给其本人,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档案。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领取教师资格人员需戴口罩、测温、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地区以及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还需出具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教师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咨询电话:0668-8814674。

  4.网报时已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的,请保持网报时所留手机的畅通,我局工作人员将于近期寄出证书及申请表,请注意查收。

  四、其他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2.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全国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

  3.如需了解更多有关教师资格政策,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网。

  1.2021年下半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

  2.委托书样式.docx

  3.2021年下半年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册

  信宜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2022年下半年广东茂名信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信宜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下半年广东茂名信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社会申请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信宜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信宜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信宜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信宜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1〕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2022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符合规格且清晰,禁止上传生活照,格式为jpg),与上送《体检表》、办 证用的照片一致。

  网报结束后,请及时退出报名系统并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篡改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密码以致无法再次登录的责任自负。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信宜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职称室(项目办旁)。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明

  (1)学历(学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学历(学位)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及写上日期。

  4.体检合格证明。申请人须在公告公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前到信宜市人民医院体检并将体检合格报告提交现场确认审核点。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申请认定资格。《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可直接打印,也可在信宜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取。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申请办理。(粤省事→热门服务→户政(治安)→其他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接受电子邮件或自取)。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详见附件2、3。

  6.相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其他资料。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申请人在空白处签名及写上日期。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原则上要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到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材料整理要求:

  1.复印件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名,个人证件原件统一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夹好,不需装入档案袋内;

  2.档案袋贴上统一的封面(附件1)标签,个人有关表格和证件复印件严格按档案袋封面上的目录顺序装入个人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在附件1下载打印,填好有关内容后把此封面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行购买,统一用竖式开口材料袋);

  3.提交的材料在档案袋封面标签相应栏目上打“√”,并按顺序叠放。若为联网认证的,请在“网上认证”栏目打“√”。

  以下几种情况不受理申请和不接收材料:(1)不在认定范围内的;(2)不符合认定条件的;(3)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审批发证及领取

  经过申请人现场审核通过、体检和审查合格后,由认定机构进行审批发证。发证时间根据省教厅工作安排,具体时间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宜市教育局栏目”)公告为准,网址:http://www.xinyi.gov.cn/mmxyjyj/gkmlpt/index。

  证书领取: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凭本人身份证到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若需邮寄的请在网报时正确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收件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在行政许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4日至18日)内到茂名市官山五路六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若需邮寄(未有毕业证的不能邮寄)的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登记表》(附件5),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的,还须附上委托书(附件6),由代理人代为领取。联系电话:0668-2278744。

  五、疫情防控

  (一)申报者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控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确认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二)申报者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申报者,方可参加现场确认。所有申报者进入确认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三)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现场确认:1.申报者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申报者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若网报人数较多,为避免人员聚集,将分批分学段进行现场确认审核,请网报结束后留意信宜市教育局短信通知。

  (五)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及防疫要求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1.关于外省普通话证书问题,根据广东教育厅《关于重申不准跨地域和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粤教语〔2010〕24号)等文件精神,“在外省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2.未尽事宜咨询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8814674。

  本文未详列的相关内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茂名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5.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登记表

  6.委托书

  7.相关文件

  信宜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xinyi.gov.cn/zwgk/gkmlzl/xysjyj/content/mpost_1081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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