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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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企业管理是尽可能利用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实现省、快、多、好的目标,取得最大的投入产出效率。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制定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措施,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能力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三)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责。   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4、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5、取消审核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行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率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职责,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信阳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接待、保密、计划生育、平安建设、对外联系、督办查办、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及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2010年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调解仲裁管理科(挂信访工作科牌子)   统筹拟订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人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人事、劳动争议;承担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办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负责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法规调研科   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五)就业促进工作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信阳就业的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流动人员管理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市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跨地区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措施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信单位接收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军队转业干部专项经费;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八)培训教育科   拟订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国家和省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拟订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规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外国专家局牌子)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措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协助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信阳(回国)工作或定居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指导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和提高离退休待遇审批;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信阳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来信阳工作许可和证件发放工作,负责对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信阳工作的境外组织进行资格认定;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友谊奖”的推荐和报批工作;负责局管理范围内的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承担市直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措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人员的调配事宜。   (十一)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   (十二)市公务员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市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事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按照规定承担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该局局长高配为副处级。内设考核奖励科、调配录用科、登记管理科。   (十三)工资福利科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福利、统一发放工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及部分中央、省驻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审批工作;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及疾病、工伤、死亡、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离休、退休、退职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离退休干部享受特殊待遇的审批事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和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   (十五)养老和失业保险科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拟订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措施及给付标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失业保险实施意见、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养老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十六)医疗保险科   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意见、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科(挂信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实施意见;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实施意见;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的实施意见;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二十)劳动保障监察科   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一)职称科   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拟订深化职称改革实施意见;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   (二十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核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70名,工勤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公务员局局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按信编〔2010〕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市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备,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实施意见;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信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县处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办法。(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江西上饶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上饶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 2012年市直、县(市、区)和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报名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rrcw.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注册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招聘公告,然后点击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并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注册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再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认真填写诚信报考书,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2、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注册后至4月21日17:00)。缴费后,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登录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未完成的应聘人员,报名无效。笔试缴费标准为50元。

  3、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县(市、区)或市直用人单位公告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岗位已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改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资格条件要求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岗位可按照《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和短缺专业人才直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信州区。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专业技术岗位卷和管理岗位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按本次市、县(市、区)、乡(镇)三个层级管理、专业技术两类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分别确定三级两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进行面试的岗位,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5月4日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上饶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4、笔试成绩请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两者相结合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请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进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县(市、区)人保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市直各用人单位公告和县(市、区)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793-8295986

  考务咨询电话: 0793-8295985

  监 督 电 话 : 0793-8223054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4年上饶市信州区事业单位招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上饶市信州区事业单位招聘:人数53名。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中公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的:信州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公告  三、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完成网上注册、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4月27日参加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方案》具体规定进行。  3、资格审查。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应按照《方案》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照片等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信州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的递补按《方案》执行。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江西上饶市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操作。

  三、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所有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完成网上注册、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5月5日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由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未达到者不予聘用。面试工作由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规定组织实施,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3、资格审查。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应按照《方案》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照片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的递补按《方案》执行。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公示和聘用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3—8307263

附件:《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21年上饶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考试?

上饶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5人公告已发布,考试时间安排如下: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2日9∶00至9月15日16∶00缴费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注册后至2021年9月15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待定,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合为一卷),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申论》40分。

上饶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上饶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需要看招聘公告哦!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是没有什么规律可言的,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同,同一地区也可能会有不同的考试时间,大家需要自己去关注哦!一般考试前一周左右会开始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面会有详细的考试地点以及时间介绍,按时参加考试即可!事业单位的考试地点一般是在本地,所以在外地工作的小伙伴要提前规划好路线哦!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事业单位考试内容1、综合类,这类事业单位笔试会考行测、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行测考客观题,考试内容会涉及政治、数学等多个学科内容。申论主要是对材料的处理和分析,以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涉及的学科也是很多的,大多是以记忆性考题为主。2、教育类,这类事业单位笔试一般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综合知识+教育理论知识,第二种是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最后一种只考教育的综合知识。3、医疗卫生类,这类事业单位考试的科目各个地方侧重点有所不同,必考的科目是医疗卫生相关的专业知识,大概率会考综合知识。上饶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在社保转出地填写申请表,开具《社会保险参保交费凭证》等材料;2.参保人持上述凭证、户口、身份证等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两地社保局进行交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摘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如果你要在泰州市缴纳社保,那么让你的单位帮你交上就可以了,这个不需要你操心。但是上海的社保需要转到泰州来。转社保流程比较繁琐,但是可以办理。【回答】1.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在社保转出地填写申请表,开具《社会保险参保交费凭证》等材料;2.参保人持上述凭证、户口、身份证等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两地社保局进行交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回答】

泰州社保局服务热线

社保局人工服务电话是12333。社保局的电话是24小时服务的,按市话的标准进行收费,这种热线服务分为两种,其中一种是人工服务,时间为9:00-12:00,13:00-17:00,其他的时间是人工语音服务。社保局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等。

2023年上饶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2023年上饶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笔试时间: 2023年3月11日(周六)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9日至10日上午11:30,领取地点为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窗口,笔试需缴费50元/人。考事业编制需要的条件和学历主要包括三点:1.想要取得报考事业编的条件就必须要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而且至少是在大专以上的学历学位,这是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2.具备所报名参加考试职位的专业背景要求,能够正常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事业单位很多的人都是走专业技术路线,他们将来是要从事某一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的话,他就必须要求这些人要有相应的专业背景。3.满足所应聘职位的基本身体素质条件。在考试之前,这个基本上是不做要求的,只是在笔试,面试都通过了以后再进行体检,才会有所要求。所以这一点只要平常注意身体,保持身体健康,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上饶事业单位考试地点一般在哪

上饶事业单位考试地点一般在哪如下:通常来说,哪里招聘就在哪里考试,如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那考试地点就设置市内学校进行考试,如县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那考试地点就设置招聘的这个县城各学校进行考试。公务员考试一般考试都是在招聘地区市政府所在地城市进行考试,部分有条件的城市也可能会设为考试地点,具体的看准考证。所以,如果不确定考试地点的,一是可以通过准考证查看,二是可以看历年考试地点,三是可以直接咨询招录单位或者考试组织部门。一、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包括哪些事业单位考试跟公务员考试一样,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其中事业单位常考的科目有三个,分别是:《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申论》事业单位面试,主要就是结构化面试俱多。 二、事业单位常考的科目简介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这里的公文写作一般材料很简短,有可能写一个简短的讲话稿,报告什么的),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

2014年上饶“三支一扶”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出了没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104上饶“三支一扶”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已经出来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现将我市2014年“三支一扶”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14年上饶市“三支一扶”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1、资格审查时间:8月11日2、资格审查地点:上饶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407。(上饶市滨江西路76路,双塔公园对面,考生可从市区乘2路、22路公交车到达)。(二)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1、(1)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2)身份证;(3)大学毕业证及高中毕业证(如遗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4)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有户口簿;(5)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即报到证,没有就业通知书的需提供档案存放单位所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的毕业学校名称、毕业时间、是否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6)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正在申报的考生须提供已通过课程成绩单原件,并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材料)。2、所有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还须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2014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请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应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的公章(如情况特殊,无法及时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的公章,可先前来资格审查)。表格内容应据实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三)体检时间:8月12日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准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407,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 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0小时。三、其他事项(一)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二)本人因故不能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但须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及委托人身份证。(三)我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后续事项会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陆续公告,请考生及时登陆查看并相互转告,并按时参加体检、培训。详细内容请您登录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看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六安社保查询官网

六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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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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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这里有联系方式,您想了解具体的情况可以询问一下0564-337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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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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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适用范围该系统具备工伤认定信息(即:工伤认定申请表)网上提交和认定信息查询功能。适用于全市参加工伤保险、领取劳动保障电子认证证书的用人单位。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在此系统受理范围。二、经办流程(一)工伤认定信息提交及查询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登陆“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后进入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使用电子认证证书登录——点击劳动业务图标——工伤认定申报管理——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新增——保存——提交。未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行政部门)审核的,点击“重新申报”,按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进行申报。对申报信息及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可登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对已通过审核的,应及时携带书面“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到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受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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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66605933【回答】
从网上怎样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表【提问】
、适用范围该系统具备工伤认定信息(即:工伤认定申请表)网上提交和认定信息查询功能。适用于全市参加工伤保险、领取劳动保障电子认证证书的用人单位。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在此系统受理范围。二、经办流程(一)工伤认定信息提交及查询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登陆“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后进入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使用电子认证证书登录——点击劳动业务图标——工伤认定申报管理——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新增——保存——提交。未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行政部门)审核的,点击“重新申报”,按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进行申报。对申报信息及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可登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对已通过审核的,应及时携带书面“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到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受理手续。
【回答】


济南社保网站个人查询

法律主观:一、个人社保信息怎么查1、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例如“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长沙12333”,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社保预留的手机号码,输入查询密码,登陆成功或就可以查询到详细的社保信息。2、电话查询拨打12333社保客服热线进行查询,根据语音提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社保卡号码即可查询。或接通后按0转接人工服务,也可以查询。3、微信/支付宝查询在微信上/支付宝上找到城市服务(可在搜索栏搜索),进入后验证社保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社保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地区的社保信息在微信/支付宝上有延迟。4、社保中心查询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最近的社保中心查询自己的社保信息,但是这种方式没有那么便捷,比较适合不会使用手机电脑查询的人员。总结:以上4种查询方式中,官网查询到的信息最全面,并且十分的方便。二、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行政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民事赔偿责任。首先,要赔养老金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外,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条例无一不规定了当职工遇到需要保险理赔的情形而企业未缴纳相应保险而所有赔付责任由企业承担的条款。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依照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处理,主要分为催缴社会保险费、查询存款账户、申请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措施四个环节:1、催缴社会保险费。一是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区县社保分中心依法责令限期补缴;二是市、区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机构,依法受理社保缴费举报投诉并实施调查、检查,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情况,责令限期补缴或者缴纳。2、查询存款账户。责令限期补缴或者缴纳期满后,用人单位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可以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查询缴费能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查询。3、申请强制执行。区县社保分中心获得查询结果后,对于具备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县人社局提交《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4、实施强制措施。区县人社局经审核需要进行划拨的,向用人单位送达催告书,催告缴纳期限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在催告缴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补足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向用人单位送达《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并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协助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通知》还规定,划拨金额包含应当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计算至划拨决定作出之日,滞纳金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如用人单位认为划拨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期间不影响划拨决定的执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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