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事

时间:2024-04-29 06:13:48编辑:奇事君

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俊等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参事的通知 宜府任〔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杨俊、高圣奉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参事,聘期5年。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希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宜府任〔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石希峰同志为宜昌市教育局副局长。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8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公布!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元梓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 莉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卓彬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闵珍斌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维娟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黄德文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朱红洲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继雄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丽娟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苗劲松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闫玲玲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邓宜华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车志平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韩用交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健文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正强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兆勇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甘 杨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刘乾华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瑞菊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赞雄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中年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少华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 鸣为葛洲坝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叶德武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鸣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车志平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 翔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丽娟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邓宜华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继雄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闫玲玲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红洲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健文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韩用交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瑞菊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苗劲松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乾华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唐兆勇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甘 杨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正强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谌克强的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张晓华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 毅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杨林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 斌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伍学文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银桥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长红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佑勤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熊元波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颖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谭 伟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浩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俊杰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公布!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 军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郭康新为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邓玉华为宜昌市教育局局长;危爱民为宜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丁庆荣为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黄 海为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上官福令为宜昌市公安局局长;杨青山为宜昌市民政局局长;柳 兵为宜昌市财政局局长;向 军为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 文为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 杰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 涛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胡朝晖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靳 鹏为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刘新平为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覃扬波为宜昌市商务局局长;苏海涛为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贺会清为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钧顺为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 琪为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邓 钧为宜昌市审计局局长;黄智华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邓明亮为宜昌市统计局局长;孔 磊为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伍安军为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昌清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袁正泉为宜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江必忠为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张 伟为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柯志强为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张绍刚为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 命:王 辉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玉超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湘辉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彭向华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李培明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吴 华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 去:周泽圣的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免 去:骆东平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范江笛的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 命:张 倩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宜昌市劳动局电话

亲,为您查询到:0717-6737457/12333【摘要】
宜昌市劳动局电话【提问】
亲,为您查询到:0717-6737457/12333【回答】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党组书记向军。[【回答】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被授予湖北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回答】
副局长朱邦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林成:分管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纪检监察室,劳动监察支队。
副局长:朱邦伍
调研员甘泽清:根据局党组安排,负责有关专项工作。
【回答】


宜昌劳动局在什么地方?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服务热线:1233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扩展资料:机构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百度百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类别、科目及地点1.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2.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类和医疗卫生类设考。3.笔试科目:共2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4.笔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其中市直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各县市区自行发布)。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分别通过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网站发布。以上就是奶茶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的相关内容。


2023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报名要求

(一)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二)身体健康;(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取得初级以上会计师职称;(五)年龄18至35周岁;(六)工作认真细致,原则性强,服从安排,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七)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八)有会计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优先。岗位职责(一)负责单位账务处理、核算、预决算编制、财务报表等财务工作;(二)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如:单位各种来文来函的接收、登记、传阅、转办、催办、归档;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会议准备;简单材料、报表填报;单位资产管理;协助抓好单位宣传等;(三)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福利待遇(一)试用期二个月,综合年收入(税前)约7万元;(二)该岗位采用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前沿人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宜昌市林木种苗推广中心工作。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报名要求"的相关内容。


宜昌人才分类标准

宜昌人才分类标准是指宜昌市政府制定的,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分类的标准。根据标准,宜昌市认定的人才分为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等四个级别。宜昌人才分类标准是宜昌市政府为了引进和选拔各类人才,制定的应用标准。该标准于2019年12月正式发布。根据《宜昌市人才工作标准》,符合条件的人才分为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和三级人才等四个级别。具体评定标准包括:人才数量、学术水平、成果产出、社会影响、团队建设、创新创业、管理业绩等方面。宜昌市针对不同级别的人才有哪些优惠政策?根据《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人才安居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宜昌人才分类标准是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分类的标准。根据标准,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等四个级别,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和优惠政策。【法律依据】:《宜昌市人才工作标准》第五条 特级人才是指在本领域拥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卓越成就,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能引领学科发展,主要包括在学术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望的专家、学者、高端技术人才及其他领域的顶尖人才。


宜昌人才认定标准?

律师分析:
宜昌人才分类标准是指宜昌市政府制定的,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分类的标准。根据标准,宜昌市认定的人才分为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等四个级别。
宜昌人才分类标准是宜昌市政府为了引进和选拔各类人才,制定的应用标准。该标准于2019年12月正式发布。根据《宜昌市人才工作标准》,符合条件的人才分为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和三级人才等四个级别。具体评定标准包括:人才数量、学术水平、成果产出、社会影响、团队建设、创新创业、管理业绩等方面。
宜昌市针对不同级别的人才有哪些优惠政策?根据《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人才安居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宜昌人才分类标准是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分类的标准。根据标准,特级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等四个级别,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和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宜昌市人才工作标准》第五条 特级人才是指在本领域拥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卓越成就,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能引领学科发展,主要包括在学术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望的专家、学者、高端技术人才及其他领域的顶尖人才。


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要求,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1人。
详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体招聘条件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并发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
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5.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考生。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生面试成绩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面试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其他要求。
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未达到80分,则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3)笔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前,市委宣传部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
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在笔试实施前五天在三峡宜昌网发布。
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考生。
(5)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若遇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三峡宜昌网公示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由市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聚集”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将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6.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宜昌宜都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聚集”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就业创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将组织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yidu.gov.cn/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二)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和宜都人社rs/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报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告。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都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6.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2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60人】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夷陵区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http://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http://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第一批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2022年3月31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根据第一批次引进情况发布剩余岗位后开始报名,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若两批次结束后仍有岗位空缺,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适时组织第三批次引进。   2.报名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目录》。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取得)。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或携原件、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指定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短信告知。在考试前,报名人员须携相关资料原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主管部门对审查情况进行把关。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引进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第一批次,根据报名情况集中组织考试,已签约岗位不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对第一批次签约后剩余岗位报名人员集中组织考试。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面试前各招聘主管部门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考官不少于7人。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才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点击下载>>> 2022年度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023年宜昌市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目录公告?

为加快人才集聚,现将《宜昌市企业及中省在宜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需求目录》《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凡符合《目录》确定的专业、学历、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附后)。
我市人才引进主要政策如下:1.引进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发放15-20万元生活补贴;引进到城区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30万元生活补贴。
2.引进到城区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符合发放生活补贴条件的,每月可领取1000元生活补贴,领取期限为3年。
3.引进博士研究生购买人才房的,可领取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引进硕士研究生购买人才房的,可领取6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4.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分别按12000元、96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5.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6.引进的人才可通过“宜才码”享受各类人才服务事项。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宜昌市企业及中省在宜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需求目录
2.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需求目录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武汉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网站为:武汉人事考试院(http://www.whptc.org/)除武汉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外,其他联考地市考试报名网站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应聘人员于报名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资格审查: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3.缴费确认:2022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4.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以上是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的全部解答。


2022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0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资格审查: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1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3.缴费确认: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2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按要求在考点现场申请退费。4.打印准考证: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6日,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ycrsksy.zgjrcw.com)进行。报名注意事项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报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填报错误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4.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审核通过后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2022年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请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低保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2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就是奶茶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报名时间"的相关内容。


上一篇:夷陵区房管局

下一篇: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