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4-04-25 06:56:23编辑:奇事君

大连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交多少,主要是和缴费基数以及缴存比例有关。一般来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5%-12%左右。打个比方,缴存基数是4000元,缴存比例为5%,那么4000元的工资,需要交4000x5%00元的公积金;如果缴存基数是3000元,缴存比例为5%,那么4000元的工资需要交3000x5%50元的公积金。正常来说,个人缴存比例应该大于或等于单位缴存比例,但就目前大部分情况来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都是保持一致的。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比例一般是在5%~12%之间,具体是需要看个人所在公司选择的缴费比例。另外,住房公积金是公司帮员工缴纳,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且每一个月公司和员工个人都是需要缴纳同等金额的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大连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工伤保险:单位0.3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2%,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公积金: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各15%;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0%。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新职工,可继续执行单位25%、职工15%的缴存比例;大连开发区职工继续执行单位18%、职工14%的缴存比例。法律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数据,我市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4609元的,以24609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于1992年成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大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各项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等工作。大连公积金机构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并承担资金安全监管责任。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上内容参考: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

大连公积金电话

亲,你好呀,根据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开信息,大连公积金电话未12329.。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采用电话自助查询(IVR)和人工座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公积金各业务咨询等服务。其中电话自助查询(IVR)提供24小时服务,人工服务时间正常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至17:00。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包括以下几项:一、个人信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贷款信息查询。二、公积金办事指南查询公积金单位业务、个人提取及贷款业务办事指南查询。三、营业网点查询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营业网点地址。四、公积金联名卡密码挂失及解挂通过电话自助完成公积金联名卡密码挂失及解挂业务。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点击我的头像,和我沟通。

大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品牌型号:OPPO Reno8 Pro系统版本:ColorOS12.1软件版本:支付宝10.3.30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服务进行提取。具体步骤如下: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服务进行提取1、点击市民中心首先我们在手机中打开支付宝,进入到市民中心。2、点击公积金然后进入后,我们再在当前界面点击公积金。3、选择公积金提取方式进入到界面选择公积金提取方式即可提取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大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大连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签章,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托管职工除外);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及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核心办事处提取住房公积金;3、提取后,职工将核心出具的提取回单交单位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模慎枯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旦洞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孝并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除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并且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九条 除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销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二)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三)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患有《大连市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3、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5、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按照本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不受第五条限制。托管职工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应销户。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应销户。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详解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沈阳,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沈阳常住户口或沈阳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核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沈阳公积金提取流程
1、委托提取还贷流程: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2、租房提取流程: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管理部对提取人所承租房屋的地址、产权人信息进行核实(房屋地址和产权人信息须与房证信息一致)。
经核实无误的话,三个工作日内会电话通知提取人前来提取。
以下12种情况流程同第2种相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流程;
4、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提取须流程;
5、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流程;
6、职工死亡提取流程;
7、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流程;
8、职工离退休提取流程
9、集中封存提取流程
10、外市地户口职工离职提取流程
11、户口迁出本市离职提取流程
12、出境定居提取流程
13、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4、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提取或系统外转移流程
三、沈阳公积金提取额度
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9市城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
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四、沈阳公积金提取网点
和平管理部: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电话: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电话:024-23936201


2022大连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大连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更多 申请书 点击“ 公积金申请书 ”查看! 2022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部分提取: 1、房屋类提取: (一)现金购买商品房: 申请类型:职工因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2、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补充说明: (1)职工回购同一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购买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及房屋坐落地在港、澳、台地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两人以上的非配偶、父母、子女关系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 2、非房屋类提取: (一)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申请类型:职工因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 教育 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条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补充说明: (1)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2)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 2022大连公积金提取材料 基本提取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提取材料: 一、部分提取: (一)房屋类: 1、现金购买商品房; 2、现金购买二手房; 基本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房屋类提取: 1、现金购买商品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 )。 (3)全额购房发票。 2、现金购买二手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契税完税票据(如未记载或无法推算计税金额的,职工应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房地产税收纳申报表》等材料)。 3、现金购买公有住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4、现金购买军产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套印国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统一收费票据。 5、现金购买地产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全额购房发票(或购房交款 收据 )。 6、租房提取; (1)证明提取人与承租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簿、单位或承担民政职责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 (3)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其中: ①缴存地在市内(含高新园区)的,需同时提供大连市和高新园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②缴存地在金州新区和保税区的,需同时提供金州新区和保税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③缴存地在普兰店的,需同时提供普湾新区和普兰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④缴存地在瓦房店的,需同时提供瓦房店和长兴岛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⑤缴存地在庄河的,需同时提供庄河和花园口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已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未婚的,需现场签署单身声明。无房产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房屋 租赁合同 和租金缴纳证明。 7、建造自住住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占地审批书。 (3)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 8、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农村房屋出具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 (3)房屋权属证书及翻建、大修费用的收据。 (二)非房屋类: 1、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2、偿还组合贷款; 基本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1、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1)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2)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承担民政职责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3)录取 通知书 (学生证)。 (4)学费及住宿费收据。 2、偿还组合贷款; (1)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3)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组合贷款的首次提取除外),央行征信系统中无该笔贷款合同信息的,不准予提取。 3、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 (1)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3)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 (4)异地贷款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逾期还款证明。 (5)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注明还款金额的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证明。 4、偿还商业贷款; (1)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结婚证。 (2)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3)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央行征信系统中无该笔贷款合同信息的,不准予提取。 5、偿还公积金贷款; (1)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结婚证。 (2)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6、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 (1)伤残证(1-10级)或残疾人证(1-4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1-10级)或《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1-10级)。 (2)所在单位或承担民政职责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7、享受低保且在职。 (1)证明提取人与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关系的结婚证。 (2)正常审验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 8、其他突发事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需提供证明其事故情形及受伤害程度的相关材料。 (4)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需提供证明提取人与当事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证明当事人行为及受损害程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需提供证明提取人与当事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证明当事人实际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销户提取: 1、享受低保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大龄失业; 基本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1、享受低保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正常审验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 (5)非托管职工,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2、大龄失业;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正常审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公积金联名卡。 (2)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继承关系(受遗赠人与遗赠人遗赠关系)证明文件。 (4)居民医学死亡 报告 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 4、外地户口 离职 ;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5、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1)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公积金联名卡、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 (2)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需提供:公积金联名卡、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伤残证(1-4级)或残疾人证(1-2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1-4级)或《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1-4级)。 7、离休、退休。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退休证的年满60周岁男职工和年满55周岁女职工可不提供)。 2022大连公积金提取流程 1、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2、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公积金缴纳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___,___年__月__日 入职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已具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故特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望有关负责领导审阅并批准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2022大连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相关 文章 : ★ 2022上海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 ★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 成都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 如何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 如何正确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 如何查询公积金提取明细 ★ 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 ★ 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 公积金购房提取的流程是什么 ★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大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1

2021大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具体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9、大领失业;10、突发事件:本人或者配偶患有市政府公布列入社会就医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

法律主观:政策解读 租房提取:职工及配偶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按规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 的。 申请条件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设定依据 《 大连 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 管理办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有效 身份证 件。 2、 公积金 联名卡。 3、证明提取人与承租人关系的 结婚证 等。 4、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公有住房租赁证》。 5、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无房产证明(其中:①缴存地在市内(含高新园区)、金州新区和保税区的,无需提供家庭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实。;②缴存地在普兰店的,需同时提供普湾新区和普兰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③缴存地在瓦房店的,需同时提供瓦房店和长兴岛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其中瓦房店的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实;④缴存地在庄河的,需同时提供庄河和花园口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其中花园口的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实)、 户口 簿;已离异的,需提供 离婚证 ;未婚的,需现场签署单身声明。无房产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房屋租赁 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结婚 证。 2、提取金额: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年可提取额度为14400元。 办理地点 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市内 办事 处的,职工可以到市内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 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县区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职工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13:00-16:00 以上就是大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的具体内容!

大连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大连 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是借款人提交相关 贷款 资料, 办事 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受理,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确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 和贷款期限,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与借款人签到 借贷 合同。关于大连 公积金 贷款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大连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申请,借款人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2、初审,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受理; 4、复审,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5、 决定,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与借款人签到借贷合同。 二、大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 市区 域内购买二手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 买房 屋作为抵押物。该房屋为家庭购买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二手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规定并经办事处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办事处实现抵押权。 10、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大连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 契税 完税发票; 2、 身份证 ; 3、婚姻状况材料; 4、 户口 簿; 5、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 6、公积金联名卡; 7、不动产权证书。 四、大连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我们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可以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是比较严格的,并且购买第三套房是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这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象有哪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 贷款并不是面向所有人的,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有哪些?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下面的条款会对您明确是否符合 贷款 对象条件起到帮助作用。 1、具有有效的 身份证 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法律客观:《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大连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三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八)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九)大领失业;(十)突发事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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