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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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7月份开始,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是《河北省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官方发布平台,也是查询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等考务安排的官方渠道。职上网为有意参加经济师报考的同学们整理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电话、地址,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hebei.gov.cn/index.html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 0311-12333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维明北大街118号、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81号(西院)

河北省人事厅的介绍

河北省人事厅主管全省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是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三支队伍,具体负责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工资福利、人才市场建设、引进国外智力和军转安置等工作。省人事厅与省编委办设一个党组,人、财、物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相对独立运行。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亲您好,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的,为该省政府组成部门。
2021年4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摘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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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的,为该省政府组成部门。
2021年4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回答】


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 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运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 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第一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七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额定人员)。 九、附则 (一)条件中所规定的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 (二)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均为第一作者。 (三)条件中规定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五)条件中所提到的“市”是指设区市。 2. 河北省卫生副高职称什么时候公布 河北省正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九品论文,专业的论文发表。 (一专)主属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10万字以上)。 2、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5万字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 河北省卫生专业副高职称需要考试吗 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13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1时30分,详细的考试相关的内容可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网。 4. 河北省最新卫生技术评定副高级职称科技成果是不是必须获奖 你好: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 (四)编写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被采纳,并己付诸实施。 (五)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前两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一项以上,取得较显著成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一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两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两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两篇。 论文发表 5.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后还需要什么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只表示你已取得了评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还有综合其它的条件(比如工作年限丶评优次数…),由你自己申请,单位初评推荐,最后上报正式评审。 6. 河北省先取得硕士学历后具备中级职称申报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的工作年限要求 全国统一,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报考副主任医师 ; 7. 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有时间要求吗 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没有时间的要求,随时可以报考 8. 2017年河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哪公示什么时间公示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答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文件。 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凡属破格申报、引进入才、长期援疆 *** 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说明。 2、申请破格晋升,须提交集体和个人证书奖项复印件各1份。 3、《申报表》一式2份(须本人签字)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一式2份。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转正定级表). 8、现任职务聘书复印件(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 9、申报医师资格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士资格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会计师资格须提交《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明。 10、其他培训证书、 *** 聘任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11、《同行专家评议表》2份(须有专家签名). 12、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按照申报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列。 13、申报医师系列资格,须提交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复印证明(附件8)。申报麻醉专业,须提供麻醉记录单。 14、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1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专业。 (8)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卫生职称有一下几种分类: 护理: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药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中药学: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检验:初级检验技士、初级检验技师、检验主管技师、副主任检验师、主任检验师 放射:初级放射技士、初级放射技师、放射主管技师、副主任放射技师、主任放射技师 医师: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康复技师:康复治疗士、初级康复治疗师、中级治疗师、高级治疗师 9.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4级进3级的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司机仅三级的条件,那就是看你的艺术水平,然后再看你的工作成绩,再加上群众的评议,就可以晋级了,你就可以晋级了

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经过的部门:卫生计生计生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副高市级评,正高省级评。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副主任或主任医师资格者,须具备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申报副主任或主任护师资格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1、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2、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3、受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4、申报年度内发生严重有违医德、学术道德等行为。5、在满足年限要求的任职年限内考核不合格者。相关信息卫生职称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人事部对事业单位被判缓刑人员最新规定如下

法律主观:被判缓刑事业单位人员不会被开除,根据法律规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法律客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判处缓刑怎样处理

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 国家人事部近一个时期,有些地区和单位询问,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在管制、拘役、缓刑考验期间或期满后,他们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问题如何处理。经商得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二、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原单位是否收回安排工作及其工资待遇如何确定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其职务自然撤销,是否收回,由原单位根据其犯罪性质研究决定。不予收回的,办理开除手续。收回的,安排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临时工资标准,发给适当报酬,管制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期满解除管制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否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问题。《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内务部也在《解答》中明确规定:“对被判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留在机关继续工作,应分配适当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不定工资级别”。据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由于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和工资级别均未确定,加之,缓刑又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考验期限。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
四、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


河北省人社厅成员名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编制171名(行政编制158名、锁定事业编制1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9名(含机关纪委副书记1名)。职位姓名分工党组书记、厅长王景武/副厅长、党组成员王子余主持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规划财务处、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厅机关服务中心、厅财务结算与基金审核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工作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李军分管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副厅长、党组成员赵爱平分管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失业保险处、省就业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厅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厅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工作副厅长、党组成员张合林分管法规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省企业家流动服务中心、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厅宣传中心工作副厅长、党组成员彭秋水分管政策研究处、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省表彰奖励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社保培训中心、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工作党组成员、省社保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李青海分管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直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二级巡视员张永平协助王子余同志分管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协助彭秋水同志分管政策研究处、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工作二级巡视员刘宾志协助赵爱平同志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厅信息中心、厅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助彭秋水同志分管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郭荣辉

河北省人事厅厅长是谁

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郭俊民

1953年12月生,河南内黄人。汉族。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9月参加工作。
历任河南省内黄县亳城乡岸上村民办教师。安阳地区科委干事,地委组织部干事。濮阳市委组织部干事,青干科科长,副部长。河南省清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河南省濮阳县委书记。
1996年11月后任河南省濮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河南省洛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3年2月任河南省文化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年3月任河南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09年2月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第八届河南省委委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厅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工作。(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政策,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省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负责人事考试工作。负责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进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相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冀(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九)负责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综合管理、审核备案、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表彰奖励办法(不含中国共产党党内表彰、公务员奖励),组织指导省直各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负责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拟订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河北省人事劳动厅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才兴冀工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处)规划财务处综合计划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河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工作处)劳动监察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一处、二处外专局纪检监察室公务员局综合处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任免处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才兴冀工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 人事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处)规划财务处综合计划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河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工作处)劳动监察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一处、二处外专局纪检监察室公务员局综合处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任免处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的,为该省政府组成部门。
2021年4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摘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问】
这是一个河北省的政府部门。在很多正规渠道都可以找到资料。【回答】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的,为该省政府组成部门。
2021年4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回答】
你好【提问】
怎么这个月工资没上卡


【提问】
统一拖后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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