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积金

时间:2024-04-23 22:20:03编辑:奇事君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一、缴存比例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本规定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二、缴存基数合肥市统计局公布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187元。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按12%缴存比例计算,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确定各为2075元。法律依据: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我市调整 2021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 2904 元,合计最高缴存额 5808 元,较去年增加 402 元。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合肥公积金如何提取

合肥住房公积金若要进行提取,职工个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提取用途证明文件等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提取业务。或者也可以选择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在线提取。不过个人业务办理需在安徽省政务网认证且认证等级必须达到中级(人脸识别等认证)及以上才行。而大家还需要注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得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方可申请: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4.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5.户口迁出本市;扩展资料: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出售公有住房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5、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市级(县境提供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


合肥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合肥当然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材料如下:
一、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买房租房版)
二、非住房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额度(1)最高额度:个人45万,夫妻两人55万。(2)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个贷率来设定预警等级。(个贷率人贷款余额/缴存余额)(3)贷款额度确认标准新增计算方式:贷款额度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连续缴存1年以内(含1年),倍数0;续缴存1-2年(含2年),倍数5;连续缴存2年以上,倍数0;余额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计算。2、公积金贷款条件在合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3、公积金贷款年限(1)可贷最长年限0年。(2)可贷年限0-房龄(竣工日期)(3)可贷年限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实际年龄+5三个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贷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为房龄,贷不了30年。(4)市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20年(2000年);省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30年(1990年)4、公积金贷款利率(1)首次贷款,基准利率(3.25%)(2)二次贷款,利率3.575%。5、公积金认房认贷(1)认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区的房产套数,两套及以上,不能申请贷款。(2)认贷:家庭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达到2次,不能申请贷款。6、公积金贷款次数(1)最多2次。(2)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次数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7、异地公积金贷款(1)异地公积金不能在合肥贷款。(2)在合肥连续缴存满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3)异地公积金,若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可叠加,余额可叠加。(4)异地公积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不能叠加,余额可叠加。法律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五、预警信息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在合肥市连续缴纳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2.申请人所购买的房子必须和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市城建支行、**绿都支行、交行省营*部、中行省营*部有按揭贷款方面的协议,也就是说所购买的商业住房必须和银行有公积金贷款合作关系。3.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60%,并且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利率是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4.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果正常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为35万元。如果申请人只是单方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5.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拓展资料】_合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合肥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另外,购买合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附加要求:1.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2.最长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关于合肥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一次还本付息法主要用于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个人住房贷款,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则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公积金是专为人们购房使用的基金,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因此也是职工们贷款买房的首选,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以及合肥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在合肥买房是可以用公积金的,但前提是:必须在合肥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公积金,才能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的缴纳停止超过三个月未缴纳的,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二、合肥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对象为: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能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想要在合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1、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必须要在合肥缴纳公积金;2、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需要要在一年的时间内连续缴存足够的金额;3、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在申请贷款时,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在正常的缴存状态中;4、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及配偶均无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只能够使用两次,如果夫妻当中任何一方在婚前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买过两次住宅的,那么婚后该家庭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任何住宅。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以及合肥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合肥个人可以买公积金吗

法律客观:一、合肥住房公积金能买车吗根据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专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所以,公积金是不能直接用于买车的,只能用于购房或者装修。二、住房公积金提现手续怎么办1、已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持房产证(须是本人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公积金中心领取并拿回单位盖章且填写单位的公积金帐号;规模大的单位一般财务部门会存有这样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然后到银行支取(公积金中心会告诉你是哪家银行)。2、贷款购房:持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打印的,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行和公积金中心,需要多长时间的还款明细)、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婚后贷款购房,又或者提取双方的公积金的话,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合肥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合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4、商品房合同5、购买商品房首期付款发票6、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公积金一般会有以下作用:1)购房;2)治疗重大疾病;3)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4)销户提取全部余额;5)父母给儿女购房;6)租房;7)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扩展资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合肥市公积金基数上限2022

2022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6182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141元(最高缴存额为6282元,较去年增加474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2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就是指国家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国企、城区集体企业、国外投资公司、城区私人企业以及其他城区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以及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存款。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去柜台查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合肥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6月3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21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4729元。 2022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6182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141元,最高缴存额合计为6282元,较去年增加474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2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原则上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缴存基数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 2022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具体由单位经办人访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再选择“单位网厅系统”,输入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变更业务-缴存基数调整”进行在线办理。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合肥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材料。公积金提取流程: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合肥住房公积金若要进行提取,职工个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提取用途证明文件等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提取业务。或者也可以选择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在线提取。不过个人业务办理需在安徽省政务网认证且认证等级必须达到中级(人脸识别等认证)及以上才行。而大家还需要注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得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方可申请: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4.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5.户口迁出本市;扩展资料: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出售公有住房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5、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市级(县境提供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

合肥公积金咨询热线电话

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联系电话  花园街营业部  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周一至周五(9:00-17:00)  0551-12329  政务区营业部  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周一至周五(9:00-17:00)  0551-12329  滨湖营业部  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  周一至周五(9:00-17:00)  0551-12329  铁路分中心(城北营业部)  新蚌埠路128号  周一至周五(9:00-17:00)  62126765,0551-12329  巢湖分中心  巢湖市向阳路与党校路交叉口(向阳菜市场对面)  周一至周五(9:00-17:00)  82392973,0551-12329  肥东管理部  肥东县店埠镇南环路瑞士花园南大门  周一至周五(9:00-17:00)  67712639,0551-12329  肥西管理部  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南路与体育路交叉口蓝城丽景湾小区  周一至周五(9:00-17:00)  68835776,0551-12329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合肥公积金咨询热线电话

合肥公积金咨询热线:0551-62669708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额度(1)最高额度:个人45万,夫妻两人55万。(2)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个贷率来设定预警等级。(个贷率人贷款余额/缴存余额)(3)贷款额度确认标准新增计算方式:贷款额度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连续缴存1年以内(含1年),倍数0;续缴存1-2年(含2年),倍数5;连续缴存2年以上,倍数0;余额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计算。2、公积金贷款条件在合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3、公积金贷款年限(1)可贷最长年限0年。(2)可贷年限0-房龄(竣工日期)(3)可贷年限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实际年龄+5三个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贷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为房龄,贷不了30年。(4)市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20年(2000年);省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30年(1990年)4、公积金贷款利率(1)首次贷款,基准利率(3.25%)(2)二次贷款,利率3.575%。5、公积金认房认贷(1)认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区的房产套数,两套及以上,不能申请贷款。(2)认贷:家庭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达到2次,不能申请贷款。6、公积金贷款次数(1)最多2次。(2)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次数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7、异地公积金贷款(1)异地公积金不能在合肥贷款。(2)在合肥连续缴存满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3)异地公积金,若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可叠加,余额可叠加。(4)异地公积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不能叠加,余额可叠加。【法律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五、预警信息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合肥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5万,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55万。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以上两种方法都可以计算出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当然个人贷款与夫妻共同贷款可贷款的额度是不一样的。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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