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网

时间:2024-04-21 09:51:39编辑:奇事君

扬州电动车能不能带人

扬州电动车可以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扩展资料:《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一)使用满十年;(二)违反本条例拼装、改装或者加装;(三)制动、鸣号、灯光及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人大网——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江苏电动车能带人吗

  江苏省内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带人,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 年满十六周岁 。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 十六周岁以下 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条例》还规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点。   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2023年江苏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根据国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其中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保障转向社会共济; 第二,提升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第三,多举措健全保障体系 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水平。 另外关于多举措健全保障体系 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水平涉及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提升门诊保障。二是老年人特殊需求特殊对待。三是提出新机制,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展,可以家庭共济。那么,2023年江苏省职工医保改革,哪些待遇将会发生变化,报销比例增加吗? 根据公开报道,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苏政办发〔2021〕108号文件规定,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改革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建立并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其中实施意见规定,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以苏州市为例,根据苏州市2022年9月发布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其中分为三个方面的调整和优化: 一是,提高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将参保职工年度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在职4000元,退休4800元,统一提高到13000元。起付标准保持现有水平,其中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400元,同时建立健全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调整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其中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在符合条件的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5%、60%。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是,改革后,参保职工可以按照相应规定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享受相应的门诊保障待遇。通过全省统一建设的处方流转平台,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置药品时,可以按规定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可与外配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一致。定点药店尚不支持处方流转的,支付比例按照三级医疗机构比例执行。第二,规范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保障。 其中包括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制度,逐步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 以苏州市为例,根据苏州市2022年9月发布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确保参保职工门诊综合保障水平总体不降低的前提下,调整优化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政策。其中门诊特殊病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的通知》执行;门诊慢性病统一归并到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内,以在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下,实现全市范围内职工医保门诊待遇的公平、规范和统一。第三,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其中包括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以苏州市为例,根据苏州市2022年9月发布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具体计入方式和标准由市医保部门根据省规定另行确定。第四,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其中包括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以苏州市为例,根据苏州市2022年9月发布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改革后,将依据省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机制,在三个方面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共济: 一是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是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是可以用于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长期护理险等的个人缴费,并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2023年江苏省职工医保改革,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四个方面的待遇将会发生变化,其中包括: 一是,参保职工年度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 二是,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将提高。 三是,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置药品时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四是,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标准将进行统一。 五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2023年江苏省职工医保改革,以上五项职工医保待遇将会进行调整,其中涉及职工年度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会提高。


江苏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

亲,您好[开心],很高兴为您服务[鲜花][鲜花][鲜花],江苏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如下:【1】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延长终身医保缴费年限,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新规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可补差或折算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方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3】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1、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确定。3、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开心]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开心]),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鲜花]。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鲜花]【摘要】
江苏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提问】
亲,您好[开心],很高兴为您服务[鲜花][鲜花][鲜花],江苏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如下:【1】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延长终身医保缴费年限,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新规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可补差或折算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方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3】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1、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确定。3、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开心]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开心]),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鲜花]。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鲜花]【回答】


周末装修扰民违法吗

法律分析:周末双休日装修而产生的噪音扰民,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说,是被禁止的,而且在法律中规定,如果在禁止装修的时间里面进行装修的,那就可以算是违法的。我们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还是不能禁止其噪音扰民,那么就可以采取报警,直至运用法律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休日装修扰民违法吗

法律分析:在双休日装修是允许的,但按照法律规定必须限制作业时间,如果在他人休息时间内发出噪声就是违法的。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徐州有暖气吗

徐州有暖气根据《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第十七条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第十八条:供/用热双方应当订立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应当使用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制订的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根据《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第十七条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第十八条供用热双方应当订立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应当使用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制订的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供用热合同应当载明供热时间、质量、价格、计费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等内容。第十九条本市居民供热期为当年11月21日至次年3月10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候异常情况作出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徐州供暖原因:徐州是于南方的,但其实徐州的地理位置确实是有点特殊,由于徐州位于淮海的下游,所以整体性和比较温和,但是冬天的时候依然会受到冷气流的影响,温度会非常的低,为了可以缓解冷空气对人们的影响,所以徐州在冬天的时候会和北方城市一样,可以享受到供暖。徐州市虽不国家强制供暖地区,但自然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与强制供暖地区相仿,冬季温度低、冰冻时间长。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日益完善,采暖比例逐年提高,冬季采暖已成为居民的生活必需。

徐州有暖气吗

有。
根据《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
第十八条供用热双方应当订立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应当使用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制订的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供用热合同应当载明供热时间、质量、价格、计费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等内容。
第十九条本市居民供热期为当年11月21日至次年3月10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候异常情况作出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徐州供暖原因:徐州是于南方的,但其实徐州的地理位置确实是有点特殊,由于徐州位于淮海的下游,所以整体性和比较温和,但是冬天的时候依然会受到冷气流的影响,温度会非常的低,为了可以缓解冷空气对人们的影响,所以徐州在冬天的时候会和北方城市一样,可以享受到供暖。
徐州市虽不国家强制供暖地区,但自然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与强制供暖地区相仿,冬季温度低、冰冻时间长。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日益完善,采暖比例逐年提高,冬季采暖已成为居民的生活必需。


南京市装修管理条例施工时间规定

1、南京房屋装修时间为7点-12点,14点-19点。根据南京环境噪音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夜间和午间进行产生噪音的作业;在其他时间段进行室内装修要采取防噪措施。一般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到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和休憩,通常双休日和节假日也是不允许进行装修的,或只能进行无噪音装修。2、大家在进行室内装修时,通常需到小区物业处办理装修出入证等相关手续,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小区物业会告知业主的装修时间、装修事项等信息。大家要严格遵循小区的装修时间规定进行施工。如果违反相关的规定,不仅影响邻里关系,还会被罚款。根据南京环境噪音条例相关规定,违反三十一条规定,且不听劝的,会被处于500元以下的罚款。3、大家在进行室内装修时,要尽量避免影响到其他业主的生活;比如说我们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可用旧棉布包裹机器,减少工具产生的噪音等。大家在进行室内装修时,是不能出现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比如说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使得楼板荷载超重等等。拓展资料:怎样施工不至于打扰他人?1、当自己的新房拿到手之后,最先要做的就是做出一个自家装修的时间规划,比如啥时候开始噪音施工,啥时候停工等,将其贴纸小区的公布栏中,这样能够让周边的邻居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从而配合好装修时间,避免出现纠纷。2、如果小区内入住的居民已经是很多了,那么准备装修的业主,一定要综合周边邻居的休息时间,合理的安排出自家的装修时间。若是工期比较紧的话,可以在周边邻居休息时,进行无噪音的施工,而将噪音施工安排在工作时间段。3、有时候装修是会产生大量的噪音,并且伴随着粉尘的产生,若是不处理好这个问题,会对周边的邻居产生很打的影响。因此,可以将自己的窗户关上,降低噪音的传出,给小区其他业主带来更舒适的生活。法律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缮等,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南京市装修管理条例施工时间规定

1、南京房屋装修时间为7点-12点,14点-19点。根据南京环境噪音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夜间和午间进行产生噪音的作业;在其他时间段进行室内装修要采取防噪措施。一般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到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和休憩,通常双休日和节假日也是不允许进行装修的,或只能进行无噪音装修。2、大家在进行室内装修时,通常需到小区物业处办理装修出入证等相关手续,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小区物业会告知业主的装修时间、装修事项等信息。大家要严格遵循小区的装修时间规定进行施工。如果违反相关的规定,不仅影响邻里关系,还会被罚款。根据南京环境噪音条例相关规定,违反三十一条规定,且不听劝的,会被处于500元以下的罚款。3、大家在进行室内装修时,要尽量避免影响到其他业主的生活;比如说我们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可用旧棉布包裹机器,减少工具产生的噪音等。大家在进行室内装修时,是不能出现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比如说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使得楼板荷载超重等等。怎样施工不至于打扰他人?1、当自己的新房拿到手之后,最先要做的就是做出一个自家装修的时间规划,比如啥时候开始噪音施工,啥时候停工等,将其贴纸小区的公布栏中,这样能够让周边的邻居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从而配合好装修时间,避免出现纠纷。2、如果小区内入住的居民已经是很多了,那么准备装修的业主,一定要综合周边邻居的休息时间,合理的安排出自家的装修时间。若是工期比较紧的话,可以在周边邻居休息时,进行无噪音的施工,而将噪音施工安排在工作时间段。3、有时候装修是会产生大量的噪音,并且伴随着粉尘的产生,若是不处理好这个问题,会对周边的邻居产生很打的影响。因此,可以将自己的窗户关上,降低噪音的传出,给小区其他业主带来更舒适的生活。 法律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缮等,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监控视频能保存多久

一般的治安监控存贮录像的时间大概在2周到2个月之间,如果时间太长,成本比较高,所以一般都在1个月左右。没有相关法律硬性规定要求属于公安机关的监控录像要保存多少天。但是一般来说,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监控视频能保存多久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开心]监控视频能保存无限长的时间。实际上一般保存一周到一年的时间。一般都会将储存信息存储一段时间之后,基本就没有再继续保存的意义了,然后就会用新的信息来覆盖原来的信息,这样就可以节约有限的存储空间,降低存储成本。【摘要】
监控视频能保存多久【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开心]监控视频能保存无限长的时间。实际上一般保存一周到一年的时间。一般都会将储存信息存储一段时间之后,基本就没有再继续保存的意义了,然后就会用新的信息来覆盖原来的信息,这样就可以节约有限的存储空间,降低存储成本。【回答】
亲亲,监控器的录像会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的要求来进行保存,如果是普通的监控信息如小区监控,通常就保存一周左右;如果是公共场所如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的监控信息,通常就保存半个月左右;如果是银行金融行业或者是其它的一些重要关键场所,就会保存一个月以上甚至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回答】
一般超市的监控呢?【提问】
亲亲通常可以保留三个月,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单位及时删除录像资料从而导致资料保存时间较短的情形。【回答】


江苏婚假多少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婚假一般是指,员工本人结婚依法可以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员工在结婚时获得的假期,并由其所在单位如数支付工资,属于政府对劳动者的一种福利政策,也是对员工的一种精神抚慰。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


江苏婚假多少天

根据江苏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能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1.参加决策的作用。2.监督推动的作用。3.桥梁纽带的作用。4.模范带头的作用。人大代表的职责: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六、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八、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什么是人大代表呢?

人大代表就是要为人民办事,要为人民服务。1、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包括参与对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参与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参与选举任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参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参与对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保护等。2、无论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都要执行法律规定的代表职务。这些代表职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得以行使权力的重要基础。也就是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行使都要通过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来实现。3、人大代表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带领当 地人民群众发展本地区的经济,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因此,人大代表的职务,就其性质和内容来看,就是参加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对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对社会事务的管理,简单地说 ,就是要参政议政,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

保存的视频保质期多长时间

72小时。微信视频从发消息时间开始算起保存72小时,过期后此消息无法再查看或接收到;接收到的图片、视频,72小时后查阅会提示过期或已被清理。发布的时刻短视频超过了24个小时的话,在我们的个人主页就看不到了,因此微信的时刻视频只能够保留一天,也就是24个小时。【摘要】保存的视频保质期多长时间【提问】72小时。微信视频从发消息时间开始算起保存72小时,过期后此消息无法再查看或接收到;接收到的图片、视频,72小时后查阅会提示过期或已被清理。发布的时刻短视频超过了24个小时的话,在我们的个人主页就看不到了,因此微信的时刻视频只能够保留一天,也就是24个小时。【回答】如果是发给像QQ这样的联系方式里面只能保存三个月到六个月。如果是一直在你自己手机相册里面,只要不删除就一直在。亲爱的【回答】录像的有效期多久?【提问】是摄像头录像吗【回答】是的【提问】视频能存储多久,取决于你存储设备的容量大小。如果容量足够大,理论上可以一直保存下去的。目前,最常见的是保存30天的监控视频,然后设置录像自动覆盖。存储在硬盘里(电脑、硬盘录像机、存储矩阵),保存多久,根据你的录像定义级别可以换算出来一天一个摄像头占多少硬盘空间。当硬盘录像空间满的时候,一般都会自动覆盖掉以前的录像。【回答】大多监控录像保存时间都在一个月左右【回答】【提问】这种【提问】是摄像头拍摄吧【提问】手机录像只要不删除 就能一直保存【回答】是我朋友请我帮忙怕的,然后我转发给他,他又保存了视频,请问此视频他能保存多长时间?【提问】保存到手机相册的话【回答】不删除就能一直保存【回答】

江苏省公路条例(201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公路,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第三条 公路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节约用地、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和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公路监督管理工作。

  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划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高速公路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建立公路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推进公路规划、养护、管理和服务一体化,实现区域间相互联动、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属设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第二章 公路规划第七条 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公路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第八条 公路规划分长远规划、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规划确定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有计划地分步组织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应当符合公路规划,对未纳入公路规划或者与公路规划不一致的公路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经批准的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经科学论证后,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 编制公路建设用地计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公路用地需要,符合公路技术等级标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合理使用土地。对已经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路建设用地,依法进行用途管制。第十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厂矿、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界外最小间距:国道、省道不少于二百米,县道不少于一百米,乡道不少于五十米,并应当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以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保障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规划和新建公路应当合理避让已建成的前款所列的建筑群。第十一条 规划建设铁路、河道、渡槽、管线等各类设施涉及上跨、下穿或者并行于规划公路的,应当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几何尺寸和净空要求。第三章 公路建设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程序和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现有国道、省道应当逐步改造为二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公路,县道应当逐步改造为三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公路,乡道应当逐步改造为四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公路。第十四条 公路建设资金应当多渠道、多方式地筹集,努力增加财政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具体可以通过下列渠道和方式筹集:

  (一)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

  (二)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赠款;

  (三)国内外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的投资、捐款;

  (四)依法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

  (五)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依法发行股票、公司债券;

  (六)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不得强行摊派。

  公路建设资金应当依法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公路条例》的决定(2011)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公路监督管理工作。

  “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划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高速公路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建立公路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推进公路规划、养护、管理和服务一体化,实现区域间相互联动、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四、将第六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公路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新建公路取代原有公路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新建公路项目立项时,确定原有公路的管理养护主体,并组织有关部门在新建公路交付使用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原有公路的管理养护移交手续。原有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报废处理,并向社会公告。”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当清晰、准确、易于识别。

  “省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变更,应当做好与相邻省、直辖市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衔接。”七、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八、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迁移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九、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一百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五十米范围内,禁止挖砂、取土、采石、采矿、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十、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利用公路桥梁进行带缆、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铺设高压电力线和易燃易爆的管线;

  “(二)在公路桥梁桥孔内堆放物品、明火作业、搭建各类设施;

  “(三)倾倒渣土、垃圾,焚烧物品;

  “(四)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谷晒场、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

  “(五)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堵塞公路排水沟渠、填埋公路边沟;

  “(六)损坏、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其他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十一、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在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以及使用汽车渡船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规定;公路交通标志有特别限制的,应当按照特别限制标准行驶。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确需超限行驶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因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路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在公路上设置载货车辆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以及车货外廓尺寸的检测设施,对载货车辆进行免费检测。载货车辆应当接受检查。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超限检测站(点)。”


上一篇:江苏ca

下一篇:胶州房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