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宣城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岗位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宣城旌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管理岗位10名、专业技术岗位10名)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具体详见《2015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城北路56号,更多详情请登陆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看2015年宣城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安徽省事业编制考试: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考66人公告
2014安徽省事业编制考试: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考66人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旌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4年旌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管理岗位18名、专业技术岗位48名),其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详见《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www.ahjd.gov.cn)、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drsj.gov.cn)、旌德先锋网(www.jdxf.gov.cn)等网站发布,有关考务公示等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城北路56号,联系电话:0563-8603971。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在编在岗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资格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人员应填写《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紧缺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以及我县2年及以上公开招聘中未能招聘到工作人员的专业),经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8:0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或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2014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时,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为两科。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计分。主要内容为: 《综合知识》:计算机(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写作三部分,总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总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在报名现场统一公布。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 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5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广播电视台男播音员岗位面试采取试镜试播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分方法计分。 (2)面试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1、体检工作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的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8603971 监督电话:0563-8601110 附: 1.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 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4年6月17日
宣城发布5名干部任前公示
2022年7月14日,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许笑慧,女,汉族,1972年5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九三学社社员,现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九三学社宣城市基层委员会主委,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胡晨,男,汉族,1976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泾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钟云辉,男,畲族,1978年7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国市梅林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黄凰,女,汉族,1980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泾县文旅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卢勇,男,汉族,1976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经信局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电话:12380-1;邮政编码:242000。
宣城市有多少个县区
安徽省宣城市下辖一区一市五县
市人民政府驻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
宣州区 面积2533平方千米,人口83万。邮政编码242000。区人民政府驻叠嶂中路。
辖 济川街道 鳌峰街道 西林街道 澄江街道 敬亭山街道 双桥街道 飞彩街道 水阳镇 水东镇 孙埠镇 狸桥镇 向阳镇 朱桥乡
周王镇 杨柳镇 沈村镇 金坝乡 洪林镇 古泉镇 养贤乡 寒亭镇 新田镇 文昌镇 黄渡乡 溪口镇 五星乡
宁国市 面积2447平方千米,人口38万。邮政编码242300。市人民政府驻河沥溪街道。
辖 西津街道 河沥街道 南山街道 天湖街道 汪溪镇 竹峰乡 港口镇 中溪镇 云梯畲族乡
南极乡 宁墩镇 万家乡 梅林镇 仙霞镇 霞西镇 青龙乡 天湖镇 方塘乡 甲路镇 胡乐镇
郎溪县 面积1105平方千米,人口34万。邮政编码242100。县人民政府驻建平镇。
辖 建平镇 十字镇 涛城镇 梅渚镇 南丰镇 东夏镇 毕桥镇 新发镇 幸福乡 凌笪乡 姚村乡 飞里乡
广德县 面积2165平方千米,人口51万。邮政编码242200。县人民政府驻桃州镇。
辖 桃州镇 柏垫镇 誓节镇 邱村镇 新杭镇 卢村乡 东亭乡 四合乡 杨滩乡
泾 县 面积2059平方千米,人口36万。邮政编码242500。县人民政府驻泾川镇。
辖 丁家桥镇 云岭镇 琴溪镇 汀溪乡 蔡村镇 昌桥乡 茂林镇 泾川镇 榔桥镇 桃花潭镇 黄村镇
旌德县 面积 905平方千米,人口15万。邮政编码242600。县人民政府驻旌阳镇。
辖 蔡家桥镇 三溪镇 白地镇 云乐乡 兴隆乡 孙村乡 旌阳镇 俞村乡 庙首镇 版书乡
绩溪县 面积1126平方千米,人口18万。邮政编码245300。县人民政府驻华阳镇。
辖 华阳镇 长安镇 伏岭镇 上庄镇 板桥头乡 扬溪镇 家朋乡 临溪镇 瀛洲乡 金沙镇 荆州乡
宣城市人口
249万人。根据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汇编信息,2022年宣城市常住人口249.5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6.2万人,城镇化率为62.6%,比上年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56万人,出生率为6.26%‰,死亡人口2.36万人,死亡率为9.47‰,自然增长率为-3.21%‰。宣城市近年人口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一是出生率下降。受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观念变化、生育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宣城市近年来出生人口持续减少,导致少儿人口比重下降。2、二是老龄化加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水平提高,宣城市人口寿命延长。3、三是流动人口增多。受经济发展、就业机会、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影响,宣城市近年来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和本地返乡人口。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 一、机构职能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公管局管理的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市区(含市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制订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规则。(二)作为市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方主体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和场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三)负责对进场交易各类主体的资格进行核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负责保证金的收退工作。(四)负责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五)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联系、服务和操作工作。(六)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业务指导。(七)接受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4-6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招标
【评标】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98号)已于2006年10月16日起施行,通过一年多实践,原定的相关条文已不适应招标投标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市本级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需要国家、省审批或备案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 第五条 市政府成立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发改、建设、财政、交通、国土资源、水务、商务、国资委、卫生、教育、人事、监察、审计、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管委会是全市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对全市招投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定市政府出台的招标投标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负责对各行业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处理。 负责协调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指导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派驻市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 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建立和管理工作。 负责向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第七条 市招投标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开展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交易工作。 依法受理和发布全市招标投标信息。 负责拟定市招标投标有关工作制度和交易程序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收集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建立评标专家库、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并负责管理和使用。 负责市招投标中心日常管理及下设分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提供交易场所及其它相关服务,维护交易秩序。 按规定收取招标投标有关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负责对招标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备案审查。负责招标采购交易项目登记、资质验审、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及业务档案的管理。 配合监察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纠纷的处理和协调。 负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派驻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各县、市招标投标工作和业务上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接受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 本市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应当统一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
2021宣城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安徽省住建厅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据了解,2021年宣城市(含各县市区)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75个涉及17798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021宣城拆迁计划
律师分析:
安徽省住建厅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据了解,2021年宣城市(含各县市区)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75个涉及17798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