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广州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832740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3、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广州教育局投诉电话
020 8333 5381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四)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本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如何报名广州市公立小学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官网: http://zs.gzeducms.cn/
一、登记信息
(一)报名对象
凡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儿童,报读我市公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小学招生政策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5月5日至10日,每天8:00-23:00。
(三)真实准确填报信息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家长可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住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请家长务必在提交信息前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预约纸质资料送审
家长无需提前到校排队。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提示现场资料审核的预约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纸质资料。
二、招生录取
(一)现场资料审核
5月18日至20日,根据预约时间段,家长携纸质资料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纸质资料审核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
(二)确定录取结果
学校将审核家长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和纸质资料,初步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如网上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学校将在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退回家长重新填写。根据学校上报的初步录取名单,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确定录取名单。
(三)统筹入学
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接收学校。
(四)查询结果
6月30日起,家长可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把录取结果发送到联系人手机。 ;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要什么证件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要:1、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2、户口簿3、房产类证明4、儿童计划免疫证5、体检表6、计划生育服务证7、儿童身份证(部分区域强制办理)拓展资料:公立学校是由政府财政拨款。一般而言,公立学校的数量和办学规模都远远超过私立学校,而且,学习费用相对较低,教学设施较为完善。不仅如此,有些国家的公立学校提供免学费教育,如德国、瑞典、意大利、法国等国家。但公立大学入学门槛较高,申请竞争较为激烈,只有那些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申请人,才能获得费用低廉、高质量的教育机会。搜狐网(公办小学报名,这些升学材料及办理方式你必须知道!)网页链接
广州天河区教育局官网
广州天河区教育局官网是: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天河区教育局由以下部门组成: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文秘、政务公开、督办、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工作以及后勤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2、规划建设科负责管理和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布点规划、布局调整。承接或配合推进教育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和使用。3、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汇总区教育系统部门预、决算,检查、监督经费计划执行。负责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本级财务开支审核、记账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教育学年初等数据的统计、分析。4、中学教育科(挂审批管理科牌子)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初中阶段)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普高”)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5、小学和幼儿教育科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教学和招生等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小学阶段)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6、思想政治教育科负责指导学校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与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学校的环境教育工作。7、教育督导室(挂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广州市天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推进本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检查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8、安全保卫和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等相关工作,开展效能监察。负责处理本系统各类信访、来访及案件的调查。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以及离任审计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9、人事科(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本系统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本系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统战、对台和侨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业道德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师资格证认定和注册等工作。扩展资料:广州天河区教育局联系方式与地址相关信息: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官网-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天河区教育局电话
你好,天河区教育局各个科室的电话如下,有需要咨询的事情在工作日内拨打相应的业务电话就可以了:办公室:020-38622787、020-38623041(仅传真)、020-38622518规划建设科:020-38622511。负责管理和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议书。计划财务科:020-38622510中学教育科:020-38622522小学和幼儿教育科:020-38622512(小学)、020-38622527(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科:020-38622756教育督导室:020-38622797安全保卫和审计科:020-38622508(投诉电话、天河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电话)组织人事科:020-38622519教育工会:020-38624287。负责有关教育工会参与、维护、建设、教育职能范围内的咨询、建议、求助等来电。招生办:020-38622793成教办:020-38622792语委办:020-38623049(普通话水平测试)
广州教育局电话
广州教育局电话:020-12345;广州教育局政务公开电话:020-2208363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教育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平台依托,通过设置政务公开、业务栏目、政务服务、互动栏目及专题栏目等,为广大网友发布本局政务公开文件。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广州教育局电话
广州教育局电话:020-12345;广州教育局政务公开电话:020-2208363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教育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平台依托,通过设置政务公开、业务栏目、政务服务、互动栏目及专题栏目等,为广大网友发布本局政务公开文件。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广州市教育局是广州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扩展资料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3、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2023年广东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入口网址:https://eea.gd.gov.cn/
【 #小升初# 导语】 小升初频道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3年广东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s://eea.gd.gov.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广东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广东小升初考试成绩出来后一般由学校统一负责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也可以给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打电话进行咨询。此外,若学校有建立网站,考生可以直接登录广东小升初考试学校查询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s://eea.gd.gov.cn/)查询成绩。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时直接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s://eea.gd.gov.cn/)根据网页提示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温馨提示:查分请认准指定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址,谨防各类涉及查分、录取的诈骗手段。诈骗分子会通过短信发送的虚假查分网址,让考生输入姓名、考号、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后,要求家长、考生以支付“查询费”为由索要钱款。
2023年广东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入口网址:https://eea.gd.gov.cn/
2020年广东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平台:http://eea.gd.gov.cn/
广东小升初考试成绩出来后一般由学校统一负责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也可以给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打电话进行咨询。此外,若学校有建立网站,考生可以直接登录广东小升初考试学校查询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http://eea.gd.gov.cn/)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报考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小升初成绩信息。 提示: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 2020年广东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平台:http://eea.gd.gov.cn/ 相关政策 针对目前小升初的情况,国家相关部门日前颁布小学入学、转学、升学相关政策规定如下: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政策依据: 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几项规定的通知》 3、入学: 凡年满6周岁(乡镇可以推迟到7周岁)的儿童,每年秋季应当免试就近进入小学一年级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自己家庭所在地附近的小学报名,小学在认定其符合就读条件后向报名者发出入学通知。 城区小学: 必须严格按县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及对象,必须首先保证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无条件入学;学校招生时必须审验户口薄等有关证件,核准年龄和户籍所在地;个别因特殊原因,需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新生,由接受学校造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 转学: 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所搬迁或其他原因必须转学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方可转学。 ①转学学生或家长凭家长工作调令复印件及其他转学原因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及教导主任同意,报校长批准后,办理好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先由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再到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接收意见,最后持办理好的转学-联系单,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书。 ②学生或家长持已签署接收意见的转学-联系单到学校报到,由学校造册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注册,并编定学籍号,学生档案交由接收学校。 ③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 升学: 小学毕业生一律免试升入初级中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目前,各地举行的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成绩不作为能否升学的依据,主要用于考核教师和学校工作成效。
广东省教育局投诉电话
1、广东省教育厅020-37628623jiangyb@gdedu.gov.cn2、广州市教育局020-22083731gzsjyjszc@gz.gov.cn3、越秀区教育局020-83523181changjin23@163.com4、海珠区教育局020-89185366hzeduxf@126.com5、荔湾区教育局020-81935113lwqjyjszgzk@126.com6、天河区教育局020-38622790jyjrsk@thnet.gov.cn7、白云区教育局020-86371568byjyjrsk@by.gov.cn8、黄埔区教育局020-82111480hyjyjbgs@gdd.gov.cn9、花都区教育局020-36898892hdjyjzzb2011@163.com10、番禺区教育局020-84641609gzpy369@163.com11、南沙区教育局020-34684338Nanshajy@163.com12、从化区教育局020-87935143chjyrsk@gz.gov.cn13、增城区教育局020-82630077zcjyrsk@126.com14、深圳市教育局0755-82661331jyjjjc@sz.edu.cn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020-37627943。广东省教育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政编码:510030。广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7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厅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5名,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主任督学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扩展资料:广东省教育厅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