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前身是1954年9月1日诞生的上海师范专科学校政治教育专修科。1956年8月,上海师范专科学校拆分为第一、第二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科留在第一师范学院。1957年8月,第一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科停办。1958年秋,第一、第二师范学院合并成立上海师范学院,1959年重建政治教育科,1962年再次停办。1978年5月,上海师范学院创办了政治教育系。1984年,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从政治教育系分出。1989年,政治教育系更名为政治法律系。
1996年11月,政治法律系、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和商学院合并成立法政商学院,后更名为法商学院。2001年12月,奉贤校区的管理学院与法商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法商学院。2003年1月,法商学院的经济贸易系和工商管理系与资产管理学院组成商学院;同年3月,法商学院更名为法政学院。2008年1月,法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与社科部归到新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2009年6月,以哲学系为基础成立哲学学院,成为挂靠法政学院的三级学院。2016年4月,哲学学院归并到法政学院,成为哲学系,法政学院更名为哲学与法政学院。
院系设置学院现设5个系:法律系、行政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和哲学系;建有9个研究所: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宗教研究所、敦煌研究所、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所、哲学与跨文化研究所、法治与人权研究所、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所;建有5个研究中心:法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亚洲学研究中心、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研究中心(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校纪委联合建设)、中国劳动问题研究中心、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等。上述研究机构与国内外一些知名大学和学术机构建立有长期的合作关系。[1]
学科专业学院现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个,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外国哲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拥有哲学、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社会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法律硕士(含法学与非法学)和公共管理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拥有法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哲学5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1223人;博士研究生42人,硕士研究生930人。[1]
经过长期的努力,学院已经建立起一批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哲学学科是上海市高原学科和上海高校优势学科;中国哲学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宗教学是上海市教委高水平特色学科;行政管理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学科;伦理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学、政治学(比较政治学)、公共管理与社会政策、国际关系等是学院的优势学科。拥有1个上海市级法律硕士专业实践基地。[1]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30人,其中专任教师10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0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4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1人。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拥有方广錩教授、刘作翔教授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和优秀青年学术人才队伍。[1]
对外交流学院办有《藏外佛教文献》(CSSCI)、《东方哲学》、《比较政治学研究》、《政治人类学评论》、《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等刊物。在国际交流方面,至2017年学院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春田分校、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等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1]
学院建有资料室、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实验室、模拟法庭、语音教室、学院网站、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网站、哲学论坛网站、33个社会实习基地。[1]
办学目标学院将以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特色学科建设为龙头,充实现有学科内涵,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紧密结合国家和上海市政治、经济与社会建设需求,突出办学特色,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努力把哲学与法政学院建成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的重要基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