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欧洲委员会成立以来,意识到有必要给欧洲一个标志,使其居民能够识别该组织。[1]
欧盟旗帜
确立历程1955年10月25日,欧洲委员会作出一致决定,在蓝色背景上采用由12个金星组成的圆圈作为标志;同年12月8日,欧洲部长委员会将其作为组织旗帜。
1979年,在欧洲普选举行的第一次欧洲大选之后不久,提出了一项决议草案。国会在1983年4月通过的一项决议中,裁定欧洲共同体的旗帜应为1955年欧洲委员会通过的旗帜。
1984年6月,欧洲理事会在枫丹白露开会,强调了在欧洲联盟中提升欧洲形象和特性的重要性。
1985年6月,欧洲理事会在米兰批准了欧洲人民委员会(阿多尼诺委员会)关于共同体应采用旗帜的提议。
1986年5月29日,欧洲联盟正式悬挂欧洲联盟盟旗。
设计要素欧洲联盟盟旗纵横比例:1:1.5;标准颜色型号为:背景颜色Pantone Reflex Blue,星星Pantone Yellow;呈长方形,旗面有等分间隔分布的十二个星形成一个不可见的圆,其中心是矩形对角线的交点。圆的半径等于宽度的三分之一。每个星星都有五个点,它们位于一个不可见的圆的圆周上,该圆的半径等于宽度的十八分之一。所有的星星都是直立的,从星星最高点垂直,直线上的两个点与桅杆成直角。固定圆圈,使星星出现在钟面上的小时位置;星星数目不变。
象征意义欧洲联盟盟旗象征着欧洲联盟,也广泛地象征着欧洲的特性和统一。
欧洲联盟盟旗上金星组成的圆圈代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合作,团结与和谐的理想;星级的数目与会员国的数目无关;因数字12在欧盟传统上是完美,完整和统一的象征;因此,无论欧盟扩大多少,欧洲联盟盟旗星星数量都保持不变。
使用原则法律法规
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联盟机构负责确保对欧洲联盟盟旗的所有使用均尊重欧洲联盟盟旗的尊严,并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滥用。
一般规定
欧洲委员会行政协议规定了第三方使用欧洲联盟盟旗的原则。
根据该协议,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第三方用户”)都可以使用欧洲联盟盟旗或其任何元素,前提是:
(a)不会产生这样的印象或假设,即第三方用户与不存在这种联系的欧洲联盟或欧洲理事会的任何机构,团体,办公室,机构和机关之间存在联系;
(b)不会使公众相信用户可以从不是欧洲联盟或欧洲理事会的任何机构,机关,办公室,机构和机关的支持,赞助,批准或同意中受益。
(c)并非与任何与欧洲联盟或欧洲委员会的宗旨和原则不符或非法的目标或活动有关。
如果欧洲联盟盟旗的使用符合上述条件,则无需征求书面许可。
注意事项
四色处理欧洲联盟盟旗使用四色处理颜色,则不能使用两种标准颜色。使用四色处理中的四种颜色来创建它们。Pantone Yellow是使用100%“ Process Yellow”获得的。通过将100%“ Process Cyan”与80%“ Process Magenta”混合,可以获得与Pantone Reflex Blue相似的颜色。
互联网颜色欧洲联盟盟旗颜色Pantone Reflex Blue对应于Web调色板颜色RGB:0/51/153(十六进制:003399),Pantone Yellow对应于Web调色板颜色RGB:255/204/0(十六进制:FFCC00)。
单色复制欧洲联盟盟旗颜色如果只有黑色可用,则用黑色勾勒出矩形,并在白色上用黑色打印星星。如果蓝色是唯一可用的颜色,请为矩形使用100%的反光蓝,并将星星保留为白色(负色)。
彩色背景欧洲联盟盟旗复制在白色背景上时,避免使用各种颜色的背景,不可使用背景蓝色。如果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替代彩色背景,在矩形周围放置白色边框,其宽度等于矩形高度的二十五分之一。
错误示例欧洲联盟盟旗错误示例:
1、标志颠倒。
2、星星不是直立的
3、星星在圆圈中的位置错误:星星出现在钟表的小时位置上。
文化特色旗帜纪念币2015年11月,欧洲联盟为了纪念欧洲联盟盟旗用作欧盟标志30周年,19个欧元区国家发行欧洲联盟盟旗纪念币。欧盟欧元区公民和居民都被邀请通过公开网络投票来选择获奖设计。获奖设计欧洲联盟盟旗纪念币由希腊银行雕刻师(Georgios Stamatopoulos)创作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