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法学院
扬州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93年,并由原师范学院政法系和原商学院法商系招收第一届法学专科生,1995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8月,学校按学科群重新调整院系结构,成立政法学院法学系。2004年1月,为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内部体制改革,学校组建法学院。2006年,获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点授予权;2009年,获得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授予权;2013年,设“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并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以青年教师为主、富有朝气和潜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9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为11人,硕士生导师6人;教师中,博士1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70%。学院1人被评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人次被评为校级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法学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535人。
学科建设扬州大学法学院
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为主体,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学院设有三个校级研 究机构(法学研究所、教育法制研究所、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和两个院级研究机构(法学理论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全院共承担省级以上项目3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0项;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3项,获省部级以上教学奖1项。学院重视专业建设,不断调整充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保持与经济建设和社会需求相适应。法学专业作为第一批校级重点建设的示范专业,2003年通过教育部法学本科专业合格评估,2005年底被评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
扬州大学法学院
学院现设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程序法学七个教研室和一个综合办公室,拥有一个模拟法庭、一个法学实验室(下设模拟庭审、痕迹验证、影像技术、计算机房等分室),一个图书资料室。专业介绍专业名称:
法学学制:
四年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具有较广泛的适应能力的法律人才。主要开设课程:
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与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术研究建设成果近年来,学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50余项,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著作30余部,科研成果获教育部二等奖1项,省政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立法建议、智库报告等多项成果被各级人大、政府和部门采纳。
科研平台学院设有“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区域法治文化”“江苏省优势学科——文化传承与区域社会发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苏中发展研究院”“婚姻家庭、反家暴诊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省级教学研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