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研制核地雷。核地雷由核装药、起爆系统、保险装置、动作系统和电源组成,使用时可以埋入土中一定深度的雷井内或水中。主要以冲击波、放射性沾染、光辐射、贯穿辐射、爆震波等因素杀伤人员,破坏战斗车辆或者毁坏其他目标。核地雷主要依靠独立的定时装置,通过无线电或者导线操纵起爆。使用时可以单个也可以数个密集使用。20世纪60年代初期美军开始装备部队,装备了当量从200-2500吨的各种核地雷约200余枚,但是一枚也没有在实战中使用过。
结构特点核地雷的外形很普通,没有固定的特殊形态,有的宛如行囊,有的像提箱。其构造都由战斗部和成套组合件构成。战斗部装填不同当量的核装药。成套组合件包括:发火装置,用于接受起爆地雷的信号,并将战斗部内的核装药引爆;定时器,用于选择装定地雷起爆的时间,保证准时启动发火装置;防护包装套,用于保护设置在地下、水中的核地雷战斗部避免受压、受潮和受光、电、磁等物理场变化的影响而损坏;判读器,用于采取遥控起爆时,判读发火装置的有关数据。将各部分按设计要求用导线相连,便成为一枚核地雷。
核地雷的体积和重量都很小。目前美国装备有2种,即中型核爆破装置和特种核爆破装置,像美国研制的山脉型核地雷,爆炸威力为10吨TNT当量,其长度仅910毫米、直径380毫米、重45.36公斤,一名士兵即可背运。所以,核地雷的保管、运输和安放都比较简便。在预有准备的条件下,一般10分钟之内,便可设置好一枚核地雷。
装有核战斗部的地雷。又称原子爆破装置。主要利用核爆炸实施直接杀伤,或形成地形障碍(如弹坑、堆积物)和放射性污染区以阻滞敌方行动,特别是坦克群的行动;也可埋设到敌后方军事设施区,利用定时器或遥控指令引爆,摧毁敌方目标。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核地雷一般装有安全密码装置。1953年,美国开始研制核地雷。先后服役的共有7种型号的核地雷,分别是:T-4、W-7、W-25、W-30、W-31、W-45、W-54,均是20世纪50~60年代研制的。其中前5种已于60年代退役。W-45型地雷为中型原子爆破装置(MADM),威力为15千吨梯恩梯当量,重量为177千克,可由吉普车或直升机运输,工兵分队埋设,1965年服役,1987年退役。W-54为特种原子爆破装置(SADM),威力为0.01~1千吨梯恩梯当量,重量仅为74千克,可由特种部队埋设,1964年服役,1992年退役。苏联在70年代也曾研制和部署过核地雷。20世纪90年代初,美、俄两国曾各自宣布一些战术核武器退役,其中包括核地雷。其他核国家未部署过核地雷。[1]
武器作用能造成大面积的放射性沾染区,妨害部队的作战行动。核地雷爆炸后,放射性物质90%以上留在土壤中及其炸坑附近,5%以沉降物形式散落开来构成沾染障碍区。在风速为5米/秒的条件下,核地雷的放射性沉降物散落区长达14.5公里。放射性沾染比克服炸坑更加困难。乘坐车辆去克服这类障碍,至少要两昼夜。
能以巨大的爆炸威力直接摧毁军事设施和兵器、装备,杀伤有生力量。据分析,一枚2000吨TNT当量核地雷爆炸,可摧毁或杀伤180米距离内所有的坦克、260米距离内的所有装甲输送车、950米距离内所有的暴露人员。当对方装甲部队沿3公里正面发起进攻时,仅一枚核地雷就可摧毁其12%的坦克、17%的装甲输送车。
特别小型的特种核地雷是核恐怖手段之一,即使在和平时期,也要特别加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