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国家股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或根据国务院决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持有,并委派股权代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股的产权一般属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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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简介
国有资产股是全民所有的财产,属公有制性质,其股票为记名股票。国有资产股份得的股息是否再投资、扩大国有股份,由国家持股部门决定。国家持股部门可以根据宏观控制的需要,机动、灵活地对企业投资或撤出投资,实行控股或放弃控股,以便把国有资产投向重点企业、新建企业或需要控股的企业。
主要包括
1、国家投资形式的固定资产净值
2、国家让利形式的固定资产净值
3、税前还贷形式的固定资产净值的一部分
4、国家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净值以及用以基金形式的固定资产净值
5、国家流动资金
6、企业土地使用权价格
7、企业国有资金债权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