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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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佛兰德斯

最初居住在这里的是克尔特部落,公元前1世纪罗马人占领这一地区,自3世纪起弗里斯人和法兰克人移居此地。5世纪这个地区被称为佛兰德(意为平原)。9世纪佛兰德成为法兰克王国的伯爵领地,870年,佛兰德属于西法兰克王国。在卡佩王朝时期,佛兰德斯由佛兰德尔伯爵统治。佛兰德尔伯爵是法兰西最重要的贵族之一,属于法国六大贵族之一。(其余五个分别为诺曼底、香槟、图卢兹、勃艮第和阿基坦)

中世纪初期,毛纺织手工业在佛兰德发展起来,出现了伊珀尔、布鲁日和根特等城市。到中世纪盛期,这些城市发展成为欧洲的工商业中心。佛兰德是英国和法国长期争夺的目标。1384年由于佛兰德的玛格丽特和勃艮第的约翰的联姻而并入勃艮第公国,1477年归哈布斯堡王朝统治,1556年归西属尼德兰管辖。1648年佛兰德的北部地区(今荷兰泽兰省)归并荷兰,1659~1679年佛兰德的南部地区(今法国加来海峡省)归并法国,佛兰德的其余地区(除布拉班特外)于1713年成为奥(地利)属尼德兰的主要部分。1794年法国占领佛兰德,1815年维也纳会议又把它划归荷兰。比利时1830年革命后,佛兰德成为比利时王国的领土。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佛兰德由于地处欧洲北海地区的要冲,成为欧洲的主要战场之一。战后,佛兰德成为比利时的工业中心。

来历

佛兰德斯曾是中古欧洲的一个重要的封建诸侯国家,通常是法兰西王国的封邑,大约是现在的法国东北一角(北部省)到比利时大半,也包括了尼德兰西兰省的南部。现在比利时仍有两个省区以法兰德斯为名,分别为东法兰德斯/东佛莱芒、西法兰德斯/西佛莱芒。法兰德斯伯国曾在中古初期为法兰西王国强大的诸侯之一,在其极盛期,领土几乎囊括了整个比利时与东北法兰西,后逐渐为法兰西国王所压服,其领土也逐渐缩小。中古盛期以后,法兰德斯伯国相继划分出海诺伯国、阿图瓦公国等地,这两地现在也是比利时与法国的行政区划之一。在15世纪以后,法兰德斯与其他16个低地地区的省份/封邑,同为勃艮第公国的领土,后随著勃艮第王朝的覆灭,被划入了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在查理五世将哈布斯堡家族一分为二时,法兰德斯与其他16省归到了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支系之手,因此该地被称为“西属尼德兰”。18世纪后,法兰德斯与其他西属尼德兰南部6省(北部10省早已独立为尼德兰共和国,也就是俗称的荷兰共和国),改归哈布斯堡家族奥地利支系,于是改称“奥属尼德兰”。18世纪末该地又为法国所侵占,但到拿破仑战争后,南尼德兰与北尼德兰组成尼德兰联合王国。不过不久后,南尼德兰便脱离尼德兰联合王国,成立比利时王国直至今日。

11世纪的时候,佛兰德斯发展成欧洲最富有的地区,开始了它的黄金时代。

欧洲西北部一块历史上有名的地区,包括法国北部的部分地区、比利时西部地区和北海沿岸荷兰西南部的部分地带。

商业和城市

佛兰德斯

11世纪,佛兰德斯(法兰德斯)发展成欧洲最富有的地区。他们从英国进口羊毛,纺成面料卖给欧洲大陆,繁荣的纺织贸易使法兰德斯很多城市变得富有,拥有了权力。直到1300年,根特,布鲁日,安特卫普等都从贵族条例里获得了城市自主权,发展出令人自豪的城市文化。

几个世纪以来,作为一个服装业中心,它一直享有实际的独立权并且十分繁荣。荷兰发生的哈布斯堡战争导致了这一地区的最终分裂,并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都遭受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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