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学院设有粮油作物所、谷子所、棉花所、昌黎果树所、石家庄果树所、经济作物所、植物保护所、资源环境所、遗传生理所、旱作农业所、农业经济所、滨海农业所等12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农业机械化所有限公司等27个企业,其中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型企业19个。建有国家谷子改良中心、国家棉花改良中心河北分中心、国家苹果改良中心河北分中心、省果树良种繁育中心、省植物转基因中心、省作物抗逆抗病虫应用基础研究基地、省农作物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和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全院共有职工1298人,其中,院部机关80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822人,企业396人。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270名,硕士和博士学位的93人。对外合作为适应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近几年,我院在发展传统优势专业的基础上,加强生物防治、动物营养、产后加工和农业经济等方面的研究力量;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2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实行研究、开发、经营、服务一体化,建立了以种子、种苗、兽药、农药为主的科技产业,科技扶贫与农村服务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建设成果“十二五”以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133项,审定(登记)农作物新品种253个,审定标准257项,获得专利权、品种权508项,发表SCI论文313篇。在全省93个市县建立专业示范基地28个、科技示范点321个。联合京津冀多家科研院所、高校、涉农企业等成立“京津冀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组建协同创新团队5个,共建协同创新平台3个、科技示范基地6个。与30多个国家建立农业科技合作关系,承担国际合作项目50多项,成功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十余次。[1]
机构设置院办公室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上传下达,加强督办;
2、起草全院综合性会议文件及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3、深入开展工作调研,为院领导提供咨询;
4、协助召集全院综合性会议及院长办公会;
5、做好基础性综合管理工作,建章立制,编纂《年鉴》;
6、做好档案业务工作,加强资料编辑和开发利用;
7、确保公文正常高效运转,完成文印工作,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8、协助院领导做好外联接待工作;
9、保证车辆合理调度和使用;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党委负责院属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委会议具体事务、党委会记录及议定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
(二)起草党委有关文字材料,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三)总结推广各类先进典型及对外宣传;
(四)协助党委主抓本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及统战工作;
(五)负责院机关总支工作。
科技管理处职责
(一)拟定全院科研工作、科技宣传、技术示范、农村推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搜集、获取和提供有关农业科技方面立项、招标、投资等信息;组织院系统各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对科研成果、科技开发、科技园区、科研设备的统筹管理;负责院系统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院知识产权管理;
(四)指导并组织院系统的科技扶贫、科技服务及科技展览工作;
(五)参与院系统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理事会;
(六)指导和协调院属各单位的科研管理工作;
(七)河北省农学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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