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洁,女,1963年1月生,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先后讲授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比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土地法制等课程。
生平经历郭洁教授八十年代中期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江平、张佩霖、巫昌珍、杨振山、史越等大家组成的导师组,奠定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后又师从黄继忠教授攻读产业经济学博士学位。
长期以来郭洁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民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的理论研究,在土地法等不动产法领域成果突出。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土地所有权一体保护民事法律制度研究》,司法部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项目《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法律规制研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土地资源民事立法研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研究》。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立项12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6篇,包括在法学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14篇。出版个人专著3部,其中《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法律控制绩效研究》被经济科学出版社录入青年经济学家文库,土地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为全国法学界首创。专著《土地关系宏观调控法研究》,形成了以经济法视角研究土地价格法、土地税法、土地利用计划法的创新性成果,开拓了经济法研究的新领域,在《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发表的相关论文《论土地价格法律规制若干问题研究》被《新华文摘》2005年第13期全文转载,为学术界广泛关注。在中国法学会创新网统计的民法学论文被引证数前200名排名中,她的《土地征用补偿法律问题探析》排名第89位。曾经三次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两次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论文一等奖。
郭洁教授坚持二十多年在一线从事基础理论教学,辽宁大学A类青年骨干教师,获得全国法律硕士优秀教师称号。
学术兼职郭洁教授系中国土地资源法研究方面的知名专家,辽宁省资源法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由于其在理论研究方面的较高造诣,先后被聘为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辽宁省首届中青年法学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和评审专家,入选辽宁省新世纪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工程,是香港大学毕业同学基金会特邀访问学者,并曾应邀到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台湾东南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科研成果有:专著《工业产权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中国经济法律通论》(中国城市出版社)。教材有《民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论文:《土地整理过程中宏观调控法研究》发表于《中国法学》03.6,《土地宏观调控法律规范研究》发表于《政法论坛》03.6,《美国著作权法ISP责任演进》此外还在《政法论坛》发表论文多篇,其中荣获全国理论刊物优秀论文一等奖、辽宁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辽宁省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各一次。主持的科研项目有《可持续与土地资源攻关调控》《法制与社会发展》03.6,(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03-04)《法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法律制度研究"(国家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机构改革过程中产权制度研究"(辽宁省科委项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研究"(省社科基金项目)、"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研究"(省教委项目)。
先后主持教育部、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立项12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6篇,包括在法学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14篇,出版个人专著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