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莱斯的原意是:出口、出路、排出口,而在零售商业中专指由销售名牌过季、下架、断码商品的商店组成的购物中心,因此也称为“品牌直销购物中心”,它的英文名为Outlets,最早是诞生在美国,迄今已有近一百年的历史。
最开始奥特莱斯就是“工厂直销店”专门用来处理工厂的尾货。后来逐渐各大品牌汇集,慢慢形成类似Shopping Mall的大型Outlets购物中心,1970年左右开始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零售业态。
从1970年-1987年来,是处理一些大型服装工厂和日用品加工企业的尾货,它利用工厂的仓库销售订单尾货开始在他们的仓库建立起Outlet Store,所集商品既是优质品牌又价格低廉,所以吸引了大批顾客。
其实奥特莱斯本身是一种商业模式,它并不分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以奥特莱斯中国公司自居的形式都是在对传统大众灌输自己的正规血统。而实际上,是没有这种血统之分的。任何企业和公司只要有品牌和买手资源,都可以做奥特莱斯的这种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