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南部,六盘山东麓,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上世纪八十年代,固原孙家庄西周早期墓葬的发掘,以及在彭阳新集一带零星出土的西周陶鬲、铜戈等文物,初步揭示周人约在西周早期可能已涉足陇山东西。
甲字形大墓与周围三个中型墓连通
甲字形大墓二层台拆车葬
姚河塬遗址位于李儿河和小河、大河切割形成的黄土台塬区的东部,整体呈西北高东南低的缓降地势。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该遗址并进行了发掘,确认了一处商周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的大型遗存,发现功能结构复杂的聚落形态、带墓道的高等级墓葬、掌握高技能工艺的铸铜作坊和一批高等级文物。该遗址可能为一处西周封国的都邑遗址,进一步证明周王朝对这一地区实施了有效的统治和管理。勘探及发掘成果调查确认遗址面积约62万多平方米,东西长1000米、南北宽600多米。北以李儿河南岸塬地的断崖为界,南抵小河北岸的塬地断崖,西至一条南北向自然冲沟为界,东到塬地尽头的断崖边并部分与小河湾战国秦汉遗址略有交错。遗址内涵虽有少量仰韶时期的文化遗存分布,但以商周时期为主,特别是西周文化遗存更为丰富和普遍。从调查采集和发掘出土的文物标本观察,商代晚期这里已出现了类似于刘家文化为主的遗存,约在商周之际来自关中西部的周文化开始出现,西周早中期则成为遗址的主体文化,确信一处大型重要西周聚落出现在泾水上游的陇山东麓,包括固原地区在内周围地区纳入到西周文化的势力范围。
祭祀坑上层完整羊骨
经过初步考古钻探已经发现,遗址内明显有性质不同的功能区和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遗址四周除西北一隅外其余方位均处在临水台地断崖,但中西部的南北向壕沟与连接北端东西向壕沟将遗址人为分隔为东大西小的两区。东区的东北部为包括大、中、小型墓葬、车马坑、祭祀坑等在内的高等级墓地,东南部一隅还有小型墓为主的墓地一处。高等级墓地西南方向有东西向的水渠和陂池相连的水资源利用设施以及道路遗迹。在池渠附近发现有手工业作坊的分布,已知有铸铜、制陶作坊。另外,在中西部壕沟的东侧还发现有夯土墙基的迹象。聚落区域分割,功能区结构布局的发现,进一步彰显了遗址的重要性。
兽面纹象牙杯
在高等级墓葬区勘探发现墓葬50余座,可分为大、中、小型墓三类。发掘清理的13座墓葬中,甲字形大墓2座、竖穴土坑中型墓6座、小型墓5座、马坑5座、车马坑1座、祭祀坑1座,但多在古代及近年遭到严重盗扰。另有灰坑8座。甲字形墓南壁有斜坡墓道,其中一座墓道口有殉人。墓室口小底大或口大底小,最大的M13墓口长7米、宽6米、深13米,墓道长16米、宽4米。其中二层台及椁顶板放置被拆卸的车辆,出土青铜车器有轭、衡末饰、轴、軎、毂、伏兔、泡饰等,另有玉璧、骨梳、蚌器、甲骨文等。中型墓葬有棺椁、腰坑殉狗,出土鼎、觯、泡等青铜器,瓿、豆、罐等原始瓷器,柄形器、鱼、蝉、螳螂等玉器以及骨簪、骨梳、骨珠,费昂斯珠、绿松石、玛瑙珠等。其中象牙杯、梳篦、玉鱼、玉蝉、螳螂等雕刻精美、惟妙惟肖。小型墓仅有一棺,腰坑殉狗,或有随葬的陶器鬲、罐等。
玉鱼
马坑5座,均为竖穴土坑,埋马分两层或多层,上层马骨散乱,下层埋马完整。大型马坑2座,埋葬6~12匹马,小型马坑2座,埋马有2匹。经初步鉴定,所埋马匹主要为成年公马。车马坑1座,马匹在最底层,其上放置4辆车,均拆卸放置,车轮、车舆等置于坑壁下,出土轭、銮铃、泡、軎等铜车马器。较为特殊的是有刀把形马坑,12匹马,吻部均朝向北,刀把处为墓葬。
玉凤
祭祀坑2处,呈直筒井状,目前发掘1处。祭祀坑直径1米,深8.5米,在下部清理出分层埋入的牺牲。最底部为一头部着地倒立状的人,系从上部扔下埋入。其上为两个个体散乱的牛骨,骨头有砍砸肢解痕迹,再上有一完整蜷曲的绵羊,蹄骨有绑缚迹象。另外,遗址灰坑内发现无字卜骨2件,圆形钻。在尚未发掘到底的甲字形大墓M13的墓道填土中,出土刻字的卜骨一件。卜骨正面的左侧兆痕旁有刻辞两行,33字,合文2,共35字。刻辞内容大意是:卜问派遣名臤、□(?)的两个人,分别率30人□(巡查?)于夜、宕等五地,其无灾祸?卜骨背面有钻凿,并有灼痕,与周原所出基本相同。左侧还有墨书文字,下部一横为红色(朱砂?)线条,尚未释读。此为目前所知甲骨文发现最西北的边地及中原商周文字和占卜文化的覆盖区。铸铜作坊区内出土的车马器范、工具范及容器范,表明此地生产规模不小,能铸造不同类型的青铜器。
文字卜骨
遗址的分期本年度的田野考古发掘工作,主要是围绕被盗扰严重的墓地展开,同时对居址区也开展了两次专题性质的考古调查,在摸清遗址区的四至范围后开展考古钻探,并对勘探发现的铸铜作坊区、道路等选择性小面积发掘。通过考古调查和发掘所获得的材料可知,姚河塬遗址有仰韶晚期、常山下层、商代晚期、刘家、先周、西周、战国、秦汉等不同时期的文化遗物。商周时期的文化面貌可分为以下几期:第一期,主要是以高领袋足鬲,刘家文化的鸭嘴型鬲,商式盆、簋,寺洼文化陶器、直领罐、鬲等北方(本地)文化陶器为代表,时间大约在殷墟四期,帝乙帝辛时期,大约为文王“做邑于丰”之前。第二期,主要以周式的鬲、罐、簋、豆、盆,直领罐、鬲等北方(本地)文化为代表,约相当于西周早期成王到昭王时期。第三期,主要以周式的鬲、罐、簋、豆、盆为代表,约相当于西周中期穆王到懿王时期。学术意义姚河塬遗址是宁夏南部及泾水上游地区首次发现的一处大型西周遗址。功能结构复杂的聚落形态、带墓道的高等级墓葬、掌握高技能工艺的铸铜作坊,出土的青铜器、玉器、瓷器、象牙器等珍贵文物,及甲骨文为代表的特殊文化产品,都显示其绝非普通居址,而可能与关中的周公庙、孔头沟,北京房山董家林等遗址一样,属于西周大臣的采邑或分封诸侯国所在,即为一个西周封国的都邑遗址。虽不见于史书的记载,但并不影响这一发现的重要性,反而弥补了文献不足,提供了西周王朝对西部疆域的管理与东方地区一样,采用的也是“分封诸侯,藩屏王室”模式的证据。这是此前从未知悉的历史之谜,因为姚河塬的发掘而得初步认识,对了解西周国家的政治格局、周王朝与西北边陲地区的关系提供了珍贵的新资料。遗址内发现的较多刘家文化类遗存,以及先周文化、殷商文化、寺洼文化因素等遗物,反映了商周之际宁夏南部地区出现过复杂的人群转换及文化变迁,成为研究陇山地区与相关区域考古学文化广泛交流和联系的重要线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彭阳县文物管理所 马 强 侯富任 马天行)(原文标题:宁夏彭阳姚河塬发现大型商周遗址 聚落形态复杂、墓葬等级高,可能为西周封国都邑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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